譚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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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冠三
中國人民解放軍西藏軍區政治委員
任期
1958年11月-1965年8月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西藏自治區委員會主席
任期
1959年12月-1965年9月
個人資料
別名譚才儒、譚年春
性別
出生1905年1月31日
 大清湖南省衡州府耒陽縣柘溪譚家村
逝世1985年12月6日(1985歲—12—06)(80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成都市
國籍 大清(1905-1911)
 中華民國(1912-1928)
 中華民國(1928-1949)
 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1985)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效命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軍種 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
參與戰爭秋收起義
湘南起義
拉薩戰役
中印邊境戰爭

譚冠三(1905年1月31日—1985年12月6日),曾用名譚才儒譚年春等,湖南耒陽人,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級將領,中將軍銜。

生平[編輯]

譚冠三1926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同年轉入中國共產黨,在湘南地區發動農民運動。1928年[1927年9月],參與發動秋收起義,後[1928年1月]又參加湘南起義井岡山會師後,譚任紅四軍軍需部文書。1930年調任紅十二軍一縱隊政治部宣傳科科長,後又曾先後擔任紅34、36、25團政治委員。1934年,譚冠三隨紅一軍團參加了長征

抗戰期間,初任抗日軍政大學俱樂部主任、秘書科長等職,後調往冀中軍區前線工作,任冀中軍區暨八路軍第三縱隊政治部副主任、冀中第一軍分區兼七支隊政治委員、冀中南進支隊政治委員等職。

譚冠三歷任抗大秘書科長,冀中軍區政治部、三縱隊政治部副主任,冀中軍區一分區政委兼七支隊政委,冀中南進支隊政委,冀中縱隊政治部主任,汝南工委書記,豫皖蘇八地委書記兼分區政委,軍政委等職務,為中國人民的解放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

解放戰爭時期,任冀中(楊成武)縱隊政治部主任、晉察冀野戰軍第三縱隊政治部主任、汝南工委書記、豫皖蘇軍區第八地委書記兼第八軍分區政委。1949年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野戰軍十八軍政治委員,受命進軍西藏,任西藏軍區政委。1955年,被授予中將軍銜。1959年3月,指揮了拉薩戰役。1962年,參與指揮了中印邊境戰爭

1966年,譚冠三調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副院長。1978年,退任成都軍區顧問。1985年12月6日病逝於成都[1]

參考文獻[編輯]

  1. ^ 谭冠三.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23-01-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1-04).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會徽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
新頭銜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西藏自治區委員會主席
1959年12月-1965年9月
繼任:
張國華
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職務
新頭銜 中國人民解放軍西藏軍區政治委員
1958年11月-1965年8月
繼任:
張經武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判機關職務
前任:
吳德峰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副院長
1966年11月-19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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