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靜波
外觀
趙靜波(1964年10月—),男,漢族,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早年擔任吉林省交通廳副廳長,中共吉林市委常委、吉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長。2011年4月,任中共吉林市委副書記、代市長[1]。2012年1月,當選吉林市長[2][3]。2014年12月,任中共吉林市委書記[4]。2017年4月,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5]。2018年改任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巡視員。2019年4月15日,因涉嫌嚴重違法違紀,接受吉林省紀委監委調查。
2021年10月15日,吉林省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趙靜波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同時依法沒收其受賄犯罪所得,上繳國庫。[6]
參考文獻
[編輯]- ^ 张晓霈辞去吉林市市长职务 赵静波代理市长. 人民網. [2012-06-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赵静波当选吉林市长 魏连章、徐莉、陈东新任副市长. 中國經濟網. [2014-06-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16).
- ^ 吉林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0日 赵静波). 中國經濟網. [2014-07-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张焕秋任吉林省吉林市委书记,赵静波不再担任. 澎湃新聞. [2017-04-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25).
- ^ 赵静波任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原任吉林市委书记. 澎湃新聞. [2017-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26).
- ^ 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原巡视员赵静波受贿案一审宣判. 澎湃新聞. [2021-1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06).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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