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全忠
外觀
鄧全忠(1962年3月—),男,四川綿陽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西南交通大學公共工程組織與管理專業畢業,碩士研究生學歷。
生平
[編輯]198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成都市金堂縣委副書記、縣政府副縣長,縣政府縣長,成都市計劃委員會黨組書記,成都市發展計劃委員會副主任、主任,成都市政府市長助理,副市長,成都市委常委、秘書長、辦公廳主任。2011年11月,任資陽市委副書記;次年1月任資陽市政府市長、黨組書記。
2013年,當選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四川地區代表[1]。
2014年9月24日,中央紀檢監察網發布消息,在中央第九巡視組的指導下,經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紀委對資陽市委副書記、市長鄧全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2]。因涉嫌嚴重違紀,2014年9月26日,四川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接受其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3]。2016年12月30日,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鄧全忠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認定,2005年至2014年期間,鄧全忠利用擔任成都市副市長、中共成都市委秘書長、中共資陽市委副書記、資陽市市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土地整理、房地產開發、工程建設、項目引進、拆遷安置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折合人民幣7124萬餘元。鄧全忠在中共十八大後仍不收手,先後9次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584萬餘元[4]。
參考文獻
[編輯]-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邓全忠. 全國人大網. [2013-04-05].[永久失效連結]
- ^ 四川资阳市市长邓全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 人民網. [2013-09-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國人大網. [2016-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28).
- ^ 四川资阳市原市长邓全忠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人民網. [2016-12-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16).
外部連結
[編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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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羅勤宏 |
資陽市人民政府市長 2012年1月-2014年9月 |
繼任: 陳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