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奧本海默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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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有內容譯自英語維基百科頁面「American Prometheus」(原作者列於其歷史記錄頁)。 |
此條目為第二十一次動員令大動員令的作品之一,是一篇達標條目。 |
建議更名:「奧本海默 (傳記)」→「美國普羅米修斯」
[編輯]「奧本海默 (傳記)」 → 「美國普羅米修斯」:《美國普羅米修斯》為廣泛使用的譯名,已有多個媒體使用,《奥本海默传:“原子弹之父”的美国悲剧》和《奧本海默》應屬中文譯本名稱,而非書本之譯名。--Cookai餅塊🍪(💬留言) 2023年8月1日 (二) 13:07 (UTC)
Oppenheimer傳記條目標題衍生出的「名從主人」與「常用名稱」衝突
[編輯]K. Bird和M. J. Sherwin所著的Oppenheimer傳記《American Prometheus》近日由Cookai1205君自英文維基翻譯為中文條目,這份傳記拜近期陸續於各地上映的電影《Oppenheimer》所賜而廣為人知。Cookai1205君採用的條目標題是《美國普羅米修斯》,是對原文書名的直譯。基於這份傳記的簡體譯本《奧本海默傳》和繁體譯本《奧本海默》均已出版,我將條目標題按繁體本譯名移動為《奧本海默 (傳記)》,Cookai1205君不久後以其《美國普羅米修斯》是較常見的名稱為由,將條目又移動回了《美國普羅米修斯》。
這本傳記出版於2005年,首本中文譯本《奧本海默傳》於2009年出版。Cookai1205君主張《美國普羅米修斯》是「壓倒性常用」的名稱,因此按照WP:常用名稱應作為條目標題。但若把時間倒回電影《Oppenheimer》開拍之前,這個譯名在Google上被使用的紀錄寥寥無幾,反觀《奧本海默傳》已經出版,而這個譯名的使用紀錄亦確實較多,因此按照NC:名從主人的慣例,「可優先考慮使用該中文名稱」。請問這是否算「名從主人」和「常用名稱」兩常規的衝突?若是,又當如何裁定?--T I O U R A R E N 留言 2023年8月2日 (三) 17:04 (UTC)
- 要是條目當初用簡體奧本海默命名就沒那麼多問題了...。《美國普羅米修斯》這副標題在鬼島根本不常用,扣除最近才有的書名[1][2][3][4],這詞主要用在Oppenheimer的暱稱[5]。反觀完整書名《美國普羅米修斯:羅伯特歐本海默的勝利與悲劇》還比較多媒體用[6][7][8][9][10]。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8月2日 (三) 17:28 (UTC)
- 「 (傳記)」可能無法與傳記電影區分?壓倒性常用可能只是英文世界?英文世界常用的「主標題:副標題」形式,在中文中可能不常用,乃至某些主標題只是噱頭而缺乏有效信息和全球/中文關注度[11],可能應該用中文下常用的標題/稱呼。「奧本海默傳」+序言講各種譯法+消歧義可以嗎。--YFdyh000(留言) 2023年8月2日 (三) 18:51 (UTC)
- 同意此方案。這種短期爆紅的名稱似乎不適用「命名原則(常用名稱)優先於主要命名慣例」原則?——T I O U R A R E N 留言 2023年8月3日 (四) 05:48 (UTC)
命名常規已經說了,「條目命名當儘量符合所有命名原則」。名從主人的「奧本海默傳」也是常用名之一,兩條原則都符合;而「美國普羅米修斯」不僅只是短期內「常用」,還只符合一條原則。--PexEric 💬|📝 2023年8月3日 (四) 08:28 (UTC)
- 如此看來,將條目移動至《奧本海默傳》似乎是最不會引起爭議的方式。——T I O U R A R E N 留言 2023年8月3日 (四) 10:35 (UTC)
- 反正我是粗人,就先直接移動至《美國普羅米修斯:羅伯特歐本海默的勝利與悲劇》,@Cookai1205:除非閣下有相關證據,否則我僅接受移動至《奧本海默傳》的選項。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8月4日 (五) 14:40 (UTC)
- @Tiouraren、Cookai1205、PexEric、YFdyh000:幾位對我的移動有沒有認為意見,還是大家其實都沒差。如果沒差,這篇討論就算以解決可以存檔嘍?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8月6日 (日) 06:01 (UTC)
- 為什麼是「《美國普羅米修斯:羅伯特歐本海默的勝利與悲劇》」而不是《美國普羅米修斯:羅伯特·歐本海默的勝利與悲劇》或者《美國普羅米修斯:J·羅伯特·歐本海默的勝利與悲劇》呢。--Ghren🐦🕕 2023年8月6日 (日) 10:36 (UTC)
- @ghren:參照我上述留言中的5項來源,
我才不會說是因為我複製貼上忘記加「·」,而《美國普羅米修斯:J·羅伯特·歐本海默的勝利與悲劇》的使用率較少因此不採用。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8月6日 (日) 11:40 (UTC)
- @ghren:參照我上述留言中的5項來源,
- 我自己是偏好移動至《奧本海默傳》。不過,若欲尋求折衷方案,目前這樣完全音譯過去,也不失為一種辦法,且考量到Oppenheimer的名氣,我還不確定是否有其他名為《奧本海默傳》的書。——T I O U R A R E N 留言 2023年8月6日 (日) 17:13 (UTC)
- 想法差不多。有另一本《Inside the Centre: The Life of J Robert Oppenheimer》[12]。以及電影也能稱「傳」的問題,目前這樣,奧本海默 (傳記)、奧本海默傳,需要改消歧義頁或主題目消歧義嗎。--YFdyh000(留言) 2023年8月6日 (日) 17:23 (UTC)
- 支持移動至奧本海默傳,也不用想啥消歧義,況且另一本書套用《美國普羅米修》的情況該被翻為《中心之內》。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8月6日 (日) 19:51 (UTC)
- 想法差不多。有另一本《Inside the Centre: The Life of J Robert Oppenheimer》[12]。以及電影也能稱「傳」的問題,目前這樣,奧本海默 (傳記)、奧本海默傳,需要改消歧義頁或主題目消歧義嗎。--YFdyh000(留言) 2023年8月6日 (日) 17:23 (UTC)
- 為什麼是「《美國普羅米修斯:羅伯特歐本海默的勝利與悲劇》」而不是《美國普羅米修斯:羅伯特·歐本海默的勝利與悲劇》或者《美國普羅米修斯:J·羅伯特·歐本海默的勝利與悲劇》呢。--Ghren🐦🕕 2023年8月6日 (日) 10:36 (UTC)
- 本作繁體中文常見書名列表
中文譯名 | 參考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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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普羅米修斯:歐本海默的榮耀與悲劇》 | 自由時報(2021-10-09)[13] |
《美國普羅米修斯:羅伯特·奧本海默的勝利與悲劇》 | TVBS(2021-10-10)[14]
大紀元(2023-05-09)[15] |
《美國普羅米修斯:羅伯特歐本海默的勝利與悲劇》 | ETtoday新聞雲(2021-10-10)[16]
開新聞(2021-11-03)[17] 電影神搜(2021-11-03)[18] Harper's BAZAAR(2021-11-24)[19] FashionGuide(2022-03-07)[20] |
《美國的普羅米修斯:奧本海默的榮耀與悲劇》 | Hypesphere(2022-02-23)[21] |
《美國普羅米修斯:J·羅伯特·歐本海默的成功與悲劇》 | Hypebeast(2022-02-23)[22] |
《美國普羅米修斯》 | GQ(2022-08-02)[23] |
《美國的普羅米修斯:羅伯特·奧本海默的勝利與悲劇》 | 香港文匯網(2022-12-15)[24] |
《美國普羅米修斯:羅伯特・奧本海默的勝利與悲劇》 | TNL Mediagene(2023-05-10)[25]
關鍵評論網(2023-05-21)[26] |
2023-07-21,電影上映 | |
《美國普羅米修斯》 | CUP媒體(2023-07-26)[27] |
《美國普羅米修斯:羅伯特奧本海默的勝利與悲劇》 | CTWANT(2023-07-27)[28] |
《美利堅普羅米修斯——J·羅伯特·奧本海默的成功與悲劇》 | 紐約時報中文網(2023-07-24)[29] |
《美國普羅米修斯:J 羅伯特奧本海默的勝利與悲劇》 | 電影神搜(2023-06-20)[30]
Enjoy Movie Blog(2023-07-04)[31] |
《美國普羅米修斯:J·羅伯特·歐本海默的成功與悲劇》 | Delight of Life(2023-07-28)[32]
基督教今日報(2023-08-01)[33] |
《美國普羅米修斯:勝利與悲劇》 | 他 Output(2023-07-18)[34] |
《美國普羅米修斯:J. 羅伯特歐本海默的成功與悲劇》 | 玩具人(2023-08-02)[35] |
《美國普羅米修斯:羅伯特.奧本海默的勝利與悲劇》 | Yahoo奇摩電影戲劇編輯部(2023-07-21)[36]
商周(2023-08-02)[37] |
《美國的普羅米修斯》 | 香港電影評論學會(2023-07-21)[38] |
《美國普羅米修斯:奧本海默的勝利與悲劇》 | 亞洲週刊(2023-08-07)[39] |
- 查詢部分資料羅列的表格。誠如Cookai1205大所述,《美國普羅米修斯》是很常用但很難稱得上壓倒性,其中很大部分包含副標題。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8月6日 (日) 13:37 (UTC)
- 我認為應用大陸簡稱「奧本海默傳」為原始標題,再做簡稱標題地區詞轉換(例如臺灣正體為「奧本海默」)。若堅持用全稱命名,而各種全稱標題又沒有壓倒性的常用程度差別,那應該選用文法上比較正確的「羅伯特·歐本海默」而不是「羅伯特歐本海默」。另外我甚至覺得,既然要翻譯全稱就應該用「J·羅伯特·歐本海默」(把J省略掉的意義在哪裡?),還更直接了當一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8月7日 (一) 14:42 (UTC)
- @Cookai1205、PexEric、ghren:幾位意下如何?如果沒意見我就把條目移動至奧本海默傳了。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8月9日 (三) 00:46 (UTC)
- 我看不出有什麼特別分別。「奧本海默傳」和「美國普羅米修斯」本質上作為條目標題上是一樣的。只是「美國的普羅米修斯」是原題,「奧本海默傳」、「奧本海默」是引入者為了引人注目而改而已。如果談哪一個比較好,那就是原題比較好,因為原題只可能有一個。--Ghren🐦🕙 2023年8月9日 (三) 02:05 (UTC)
- 仍然傾向使用「美國普羅米修斯」,不論有無副標。同Ghren所說,這是原題。部分同意Eric Liu,用全稱的話應該用文法較正確的。「奧本海默傳」、「奧本海默」則容易有歧義。--Cookai餅塊🍪(💬留言) 2023年8月9日 (三) 03:53 (UTC)
- 我現在倒是傾向視作地區詞。大陸簡體「奧本海默傳」,台灣正體「奧本海默 (傳記)」,其他未出版翻譯書籍的地區就是原題「美國普羅米修斯」。如此也不必移來移去。--PexEric 💬|📝 2023年8月9日 (三) 06:40 (UTC)
- (+)支持移動至「奧本海默傳」,該名稱同時符合名從主人和常用名稱。「美國普羅米修斯」是常用名稱但不符合名從主人,而且常用的程度也沒達到「壓倒性」。「奧本海默傳」顯然是最符合命名原則的名稱。--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8月9日 (三) 13:51 (UTC)
- @Cookai1205、PexEric、ghren:幾位意下如何?如果沒意見我就把條目移動至奧本海默傳了。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8月9日 (三) 00:46 (UTC)
- 我認為應用大陸簡稱「奧本海默傳」為原始標題,再做簡稱標題地區詞轉換(例如臺灣正體為「奧本海默」)。若堅持用全稱命名,而各種全稱標題又沒有壓倒性的常用程度差別,那應該選用文法上比較正確的「羅伯特·歐本海默」而不是「羅伯特歐本海默」。另外我甚至覺得,既然要翻譯全稱就應該用「J·羅伯特·歐本海默」(把J省略掉的意義在哪裡?),還更直接了當一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8月7日 (一) 14:42 (UTC)
- @BlackShadowG、PexEric、Cookai1205、Ghren、Ericliu1912、YFdyh000、Tiouraren:快一個月了,有認為《美國普羅米修斯》可以的也有認為《奧本海默傳》也行的,還是各位覺得我現在移動後的名稱也沒問題?!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8月25日 (五) 02:59 (UTC)
- 感覺是偏好問題,各有道理。當前名稱是全稱但稍微違背「較為簡短」。「美國普羅米修斯」稍微違背「大部分人都知道(和使用)」。「奧本海默傳」稍微違背防止歧義。--YFdyh000(留言) 2023年8月25日 (五) 04:53 (UTC)
- 還是「奧本海默傳」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8月25日 (五) 05:33 (UTC)
- 那我移動至奧本海默傳了。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8月30日 (三) 15:2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