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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奥本海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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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更名:“奧本海默 (傳記)”→“美國普羅米修斯”[编辑]

奧本海默 (傳記)” → “美國普羅米修斯”:《美国普罗米修斯》为广泛使用的译名,已有多个媒体使用,《奥本海默传:“原子弹之父”的美国悲剧》和《奧本海默》应属中文译本名称,而非书本之译名。--Cookai饼块🍪💬留言 2023年8月1日 (二) 13:07 (UTC)[回复]

Oppenheimer传记条目标题衍生出的“名从主人”与“常用名称”冲突[编辑]

K. Bird和M. J. Sherwin所著的Oppenheimer传记《American Prometheus》近日由Cookai1205君自英文维基翻译为中文条目,这份传记拜近期陆续于各地上映的电影《Oppenheimer》所赐而广为人知。Cookai1205君采用的条目标题是《美国普罗米修斯》,是对原文书名的直译。基于这份传记的简体译本《奥本海默传》和繁体译本《奥本海默》均已出版,我将条目标题按繁体本译名移动为《奥本海默 (传记)》,Cookai1205君不久后以其《美国普罗米修斯》是较常见的名称为由,将条目又移动回了《美国普罗米修斯》。

这本传记出版于2005年,首本中文译本《奥本海默传》于2009年出版。Cookai1205君主张《美国普罗米修斯》是“压倒性常用”的名称,因此按照WP:常用名称应作为条目标题。但若把时间倒回电影《Oppenheimer》开拍之前,这个译名在Google上被使用的纪录寥寥无几,反观《奥本海默传》已经出版,而这个译名的使用纪录亦确实较多,因此按照NC:名从主人的惯例,“可优先考虑使用该中文名称”。请问这是否算“名从主人”和“常用名称”两常规的冲突?若是,又当如何裁定?--T I O U R A R E N 留言 2023年8月2日 (三) 17:04 (UTC)[回复]

要是条目当初用简体奥本海默命名就没那么多问题了...。《美国普罗米修斯》这副标题在鬼岛根本不常用,扣除最近才有的书名[1][2][3][4],这词主要用在Oppenheimer的昵称[5]。反观完整书名《美国普罗米修斯:罗伯特欧本海默的胜利与悲剧》还比较多媒体用[6][7][8][9][10]。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8月2日 (三) 17:28 (UTC)[回复]
“ (传记)”可能无法与传记电影区分?压倒性常用可能只是英文世界?英文世界常用的“主标题:副标题”形式,在中文中可能不常用,乃至某些主标题只是噱头而缺乏有效信息和全球/中文关注度[11],可能应该用中文下常用的标题/称呼。“奥本海默传”+序言讲各种译法+消歧义可以吗。--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2日 (三) 18:51 (UTC)[回复]
同意此方案。这种短期爆红的名称似乎不适用“命名原则(常用名称)优先于主要命名惯例”原则?——T I O U R A R E N 留言 2023年8月3日 (四) 05:48 (UTC)[回复]

命名常规已经说了,“条目命名当尽量符合所有命名原则”。名从主人的“奥本海默传”也是常用名之一,两条原则都符合;而“美国普罗米修斯”不仅只是短期内“常用”,还只符合一条原则。--PexEric 💬|📝 2023年8月3日 (四) 08:28 (UTC)[回复]

如此看来,将条目移动至《奥本海默传》似乎是最不会引起争议的方式。——T I O U R A R E N 留言 2023年8月3日 (四) 10:35 (UTC)[回复]
反正我是粗人,就先直接移动至《美国普罗米修斯:罗伯特欧本海默的胜利与悲剧》,@Cookai1205除非阁下有相关证据,否则我仅接受移动至《奥本海默传》的选项。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8月4日 (五) 14:40 (UTC)[回复]
@TiourarenCookai1205PexEricYFdyh000几位对我的移动有没有认为意见,还是大家其实都没差。如果没差,这篇讨论就算以解决可以存档喽?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8月6日 (日) 06:01 (UTC)[回复]
为什么是“《美国普罗米修斯:罗伯特欧本海默的胜利与悲剧》”而不是《美国普罗米修斯:罗伯特·欧本海默的胜利与悲剧》或者《美国普罗米修斯:J·罗伯特·欧本海默的胜利与悲剧》呢。--Ghren🐦🕕 2023年8月6日 (日) 10:36 (UTC)[回复]
@ghren参照我上述留言中的5项来源,我才不会说是因为我复制贴上忘记加“·”,而《美国普罗米修斯:J·罗伯特·欧本海默的胜利与悲剧》的使用率较少因此不采用。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8月6日 (日) 11:40 (UTC)[回复]
我自己是偏好移动至《奥本海默传》。不过,若欲寻求折衷方案,目前这样完全音译过去,也不失为一种办法,且考量到Oppenheimer的名气,我还不确定是否有其他名为《奥本海默传》的书。——T I O U R A R E N 留言 2023年8月6日 (日) 17:13 (UTC)[回复]
想法差不多。有另一本《Inside the Centre: The Life of J Robert Oppenheimer》[12]。以及电影也能称“传”的问题,目前这样,奥本海默 (传记)、奥本海默传,需要改消歧义页或主题目消歧义吗。--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6日 (日) 17:23 (UTC)[回复]
支持移动至奥本海默传,也不用想啥消歧义,况且另一本书套用《美国普罗米修》的情况该被翻为《中心之内》。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8月6日 (日) 19:51 (UTC)[回复]
本作繁体中文常见书名列表
中文译名 参考来源
《美国的普罗米修斯:欧本海默的荣耀与悲剧》 自由时报(2021-10-09)[13]
《美国普罗米修斯:罗伯特·奥本海默的胜利与悲剧》 TVBS(2021-10-10)[14]

大纪元(2023-05-09)[15]

《美国普罗米修斯:罗伯特欧本海默的胜利与悲剧》 ETtoday新闻云(2021-10-10)[16]

开新闻(2021-11-03)[17]

电影神搜(2021-11-03)[18]

Harper's BAZAAR(2021-11-24)[19]

FashionGuide(2022-03-07)[20]

《美国的普罗米修斯:奥本海默的荣耀与悲剧》 Hypesphere(2022-02-23)[21]
《美国普罗米修斯:J·罗伯特·欧本海默的成功与悲剧》 Hypebeast(2022-02-23)[22]
《美国普罗米修斯》 GQ(2022-08-02)[23]
《美国的普罗米修斯:罗伯特·奥本海默的胜利与悲剧》 香港文汇网(2022-12-15)[24]
《美国普罗米修斯:罗伯特・奥本海默的胜利与悲剧》 TNL Mediagene(2023-05-10)[25]

关键评论网(2023-05-21)[26]

2023-07-21,电影上映
《美国普罗米修斯》 CUP媒体(2023-07-26)[27]
《美国普罗米修斯:罗伯特奥本海默的胜利与悲剧》 CTWANT(2023-07-27)[28]
《美利坚普罗米修斯——J·罗伯特·奥本海默的成功与悲剧》 纽约时报中文网(2023-07-24)[29]
《美国普罗米修斯:J 罗伯特奥本海默的胜利与悲剧》 电影神搜(2023-06-20)[30]

Enjoy Movie Blog(2023-07-04)[31]

《美国普罗米修斯:J·罗伯特·欧本海默的成功与悲剧》 Delight of Life(2023-07-28)[32]

基督教今日报(2023-08-01)[33]

《美国普罗米修斯:胜利与悲剧》 他 Output(2023-07-18)[34]
《美国普罗米修斯:J. 罗伯特欧本海默的成功与悲剧》 玩具人(2023-08-02)[35]
《美国普罗米修斯:罗伯特.奥本海默的胜利与悲剧》 Yahoo奇摩电影戏剧编辑部(2023-07-21)[36]

商周(2023-08-02)[37]

《美国的普罗米修斯》 香港电影评论学会(2023-07-21)[38]
《美国普罗米修斯:奥本海默的胜利与悲剧》 亚洲周刊(2023-08-07)[39]
查询部分资料罗列的表格。诚如Cookai1205大所述,《美国普罗米修斯》是很常用但很难称得上压倒性,其中很大部分包含副标题。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8月6日 (日) 13:37 (UTC)[回复]
我认为应用大陆简称“奥本海默传”为原始标题,再做简称标题地区词转换(例如台湾正体为“奥本海默”)。若坚持用全称命名,而各种全称标题又没有压倒性的常用程度差别,那应该选用文法上比较正确的“罗伯特·欧本海默”而不是“罗伯特欧本海默”。另外我甚至觉得,既然要翻译全称就应该用“J·罗伯特·欧本海默”(把J省略掉的意义在哪里?),还更直接了当一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8月7日 (一) 14:42 (UTC)[回复]
@Cookai1205PexEricghren几位意下如何?如果没意见我就把条目移动至奥本海默传了。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8月9日 (三) 00:46 (UTC)[回复]
我看不出有什么特别分别。“奥本海默传”和“美国普罗米修斯”本质上作为条目标题上是一样的。只是“美国的普罗米修斯”是原题,“奥本海默传”、“奥本海默”是引入者为了引人注目而改而已。如果谈哪一个比较好,那就是原题比较好,因为原题只可能有一个。--Ghren🐦🕙 2023年8月9日 (三) 02:05 (UTC)[回复]
仍然倾向使用“美国普罗米修斯”,不论有无副标。同Ghren所说,这是原题。部分同意Eric Liu,用全称的话应该用文法较正确的。“奥本海默传”、“奥本海默”则容易有歧义。--Cookai饼块🍪💬留言 2023年8月9日 (三) 03:53 (UTC)[回复]
我现在倒是倾向视作地区词。大陆简体“奥本海默传”,台湾正体“奥本海默 (传记)”,其他未出版翻译书籍的地区就是原题“美国普罗米修斯”。如此也不必移来移去。--PexEric 💬|📝 2023年8月9日 (三) 06:40 (UTC)[回复]
(+)支持移动至“奥本海默传”,该名称同时符合名从主人和常用名称。“美国普罗米修斯”是常用名称但不符合名从主人,而且常用的程度也没达到“压倒性”。“奥本海默传”显然是最符合命名原则的名称。--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8月9日 (三) 13:51 (UTC)[回复]
@BlackShadowGPexEricCookai1205GhrenEricliu1912YFdyh000Tiouraren快一个月了,有认为《美国普罗米修斯》可以的也有认为《奥本海默传》也行的,还是各位觉得我现在移动后的名称也没问题?!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8月25日 (五) 02:59 (UTC)[回复]
感觉是偏好问题,各有道理。当前名称是全称但稍微违背“较为简短”。“美国普罗米修斯”稍微违背“大部分人都知道(和使用)”。“奥本海默传”稍微违背防止歧义。--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25日 (五) 04:53 (UTC)[回复]
还是“奥本海默传”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8月25日 (五) 05:33 (UTC)[回复]
那我移动至奥本海默传了。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8月30日 (三) 15:2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