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崑崙走廊
喀喇崑崙走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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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管轄的爭議領土 | |
坐標:36°01′33″N 76°38′46″E / 36.02583°N 76.64611°E | |
國家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自治區 | 新疆 |
地區 | 喀什 |
自治縣、縣 | 塔縣和葉城縣 |
面積 | |
• 總計 | 5,300 平方公里(2,000 平方英里) |
喀喇崑崙走廊原為中國清朝和英屬印度爭議的喀喇崑崙山地區,面積5180平方公里,南接錫亞琴冰川,中國認為屬於新疆喀什地區,1963年前巴基斯坦認為屬於北部地區(今吉爾吉特-巴爾蒂斯坦),印度認為屬於查謨和克什米爾邦(今拉達克)。196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雙方簽署的《中巴關於中國新疆和由巴實際控制其防務的各個地區相接壤的邊界的協定》,劃分了中國與巴基斯坦在克什米爾的邊界,正式確認該地區為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所有,標誌着巴基斯坦放棄了對此地區的領土要求。目前,該地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控制下,但印度方面仍持續宣稱擁有此地區之主權。喀喇崑崙走廊主要包括沙克思干谷地,這一地區屬於不適宜人居住的高寒山區,世界主要山峰喬戈里峰、布洛阿特峰、加舒爾布魯木I峰、加舒爾布魯木II峰、瑪夏布洛姆峰就集中在這一帶,臨近還有錫亞琴冰川。
喀喇崑崙走廊和阿克賽欽的相關位置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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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編輯]歷史上,坎巨提人曾在喀喇崑崙山脈以北的地區耕種和放牧,坎巨提彌爾宣稱這些地區是坎巨提領土的一部分。這些地區包括沙克思干谷地以北的熱斯卡木谷地[1]。
1889年,歐洲人榮赫鵬(Francis Younghusband)首次考察了沙克思干河谷(他將沙克思干河稱為俄普朗河)[2]。
1940年代末,巴基斯坦自治領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先後成立,1963年中巴兩國劃定邊界,實質上是巴控克什米爾和中國之間劃界。雙方同意「以傳統習慣邊界線為基礎,並參照自然地形,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精神予以劃定」。其中的「自然地形」,就是按喀喇崑崙山的分水嶺劃界,流入中國河流的流域劃入中國,流入巴基斯坦河流的流域劃入巴控克什米爾。在這次劃界中雙方都做出了妥協,巴方同意按分水嶺劃界的原則,將喀喇崑崙山走廊5310平方公里的土地劃入中國;中方同意按分水嶺劃界的原則,將罕薩(原坎巨提土邦)地區1940平方公里的土地劃入巴控克什米爾北部地區(今吉爾吉特-巴爾蒂斯坦省)[3][4]。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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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什米爾邊界在1888年印度勘探局繪製的印度地圖中,虛線所示的未定義邊界,從馬魯畢庭峰、葉爾羌河、Mazar(麻扎村)、Aktagh(阿克塔)到Karakunlun Shan (喀拉崑崙山)35°16′59″N 80°15′43″E / 35.28312°N 80.26186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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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的中華民國新疆省地圖,顯示以空喀山口為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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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的中華民國地圖中的西部邊界,顯示以空喀山口為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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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疆域內紅色陰影部分示喀喇崑崙走廊。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Lall, J. S., Aksaichin and Sino-Indian Conflict, Allied Publishers: 85, 1989
- ^ Younghusband, Francis. The Heart of a Continent. Asian Educational Services. 1896: 200ff [2024-04-27]. ISBN 97881206085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7-20).
- ^ 拉达克,曾经的中国领地. 政協舟山市委員會. 2020-03-30 [2024-04-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4-27).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政府关于中国新疆和由巴基斯坦实际控制其防务的各个地区相接壤的边界的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024-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