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拉莊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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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拉莊園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
所在 中國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江孜縣
分類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時代第十六繞迥陰木羊年(1955年)
編號7-1912
登錄第十七繞迥陰水蛇年(2013年)

帕拉莊園,位於中國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江孜縣,是原西藏貴族帕拉家族的莊園。[1][2][3]

歷史[編輯]

帕拉莊園是如今唯一一座保存完好的西藏貴族莊園。過去該莊園是西藏十二大莊園之一。帕拉原來是不丹一個部落的酋長,由於不丹內亂而遷居西藏,並獲得西藏噶廈的官銜。其後代先後在西藏噶廈中擔任高官,家財豐厚。[1]

帕拉莊園原來建在江孜城以東1公里處的江嘎村,1904年第二次英國侵藏戰爭時被佔領江嘎村的英軍焚毀。戰爭結束後,帕拉莊園在江孜城西南的年楚河的另一側重建,位於距江孜4公里的班久倫布村。隨着帕拉家族勢力擴大,帕拉莊園的規模也不斷擴大。[1][3]

帕拉莊園最後一任園主帕拉·扎西旺久曾任林布寺喇嘛,還俗之後主持帕拉莊園的日常事務。他着手整頓帕拉莊園的經濟,擴大莊園規模,加強對農奴的統治。西藏民主改革之前,帕拉莊園一共有22個附屬小莊園,6個牧場,8600多畝農田,14250多頭牲畜,2440多名奴隸。1959年藏區騷亂中,帕拉·扎西旺久參與「叛亂」並外逃,其莊園按照當時的政策應予全部沒收。當時的中共江孜分工委認為帕拉莊園是西藏十二大莊園之一,意義特殊,便對該莊園加以妥善保護。此後,中共江孜縣委、江孜縣政府多次維修該莊園。[1][3]1994年,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將其定為愛國主義教育基地。1996年,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將其定為西藏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2013年,帕拉莊園被公佈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建築[編輯]

帕拉莊園有房屋82間,共計5357.5平方米,現存房屋57間,主體樓高三層,設有經堂、臥室、會客廳,還有專用於玩麻將的大廳。房屋內富麗堂皇。經堂內的經書、佛龕保存完好;臥室內有許多金器、銀器、玉器;還有帕拉家族當年遺留的名貴餐具、食品、進口酒、進口白醋、裘皮服飾。主體大樓內,陳列有腳鐐、皮鞭等刑具,莊園內還保存有過去的監獄,是貴族對農奴進行統治的工具。帕拉莊園內多有花草樹木、水、石及家禽、畜類,佈局與園林相似,非常靜謐。[1][3]

莊園對面是朗生院13間,仍然保持原貌,是原來帕拉莊園的朗生的住所,朗生是專為莊園主服務的家奴,是莊園主從所轄莊園及屬民中強征而來。一旦淪為朗生,自己和子孫後代永為朗生。朗生住房低矮、陰暗且擁擠,與貴族住宅對比鮮明。朗生院總面積150多平方米,民主改革前住有14戶60餘人,人均居住面積不到2.5平方米,最大的房間面積14.58平方米,最小的面積僅4.05平方米。帕拉莊園的朗生們從事着織氆氌、織卡墊、炊事、馬夫、裁縫、釀酒、侍衛等工作,年收入最高16甲克(1甲克相當12公斤)糧,有的為13甲克糧,有的一天僅得一勺糌粑(約二兩),靠這些收入養活全家。當時一戶三代七口人,因為房少人多,除冬季最冷的時間外,大多數時間都睡在露天大院中。[1][3]

參考文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