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政治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21年11月13日) |
法蘭西第五共和國為一個雙首長制下的民主共和國,其政治體系有別於以分權、自治為主導的歐陸各國,以絕對的中央集權單一制來統治國家,但在其政府內部又竭力均衡權力,防止出現專制獨裁和個人崇拜,用政治制度的改善而非意識形態的對立來謀求「民主」與「效率」之間最大的平衡點。 目前法國的憲法於1958年9月28日由法國民眾全體公民投票通過。1958年10月4日制訂的憲法決定了第五共和國的國家政體運作方式。此後憲法經多次修訂,增強了行政機關與議會的權力。
總統
[編輯]法國總統是法蘭西共和國的國家元首。現時的法國是第五共和,根據1958年的《法國憲法》,其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5年(2002年前任期為7年),可連選連任一次。總統是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司令。法國自1958年起實行半總統半議會民主制;因此根據新憲法,總統具有很大權力,有權力解散國民議會,組織全民大選,以及在國家非常時期採取必要措施的全權等;同時總統有權任命總理和批准由總理提名的法國政府內閣成員。根據安道爾憲法,法國總統也是安道爾國家元首兩大公之一。
總理
[編輯]法國總理(法語:Premier ministre),是現在法國第五共和政府首腦的職稱,在第三和第四共和時期又被稱為部長會議主席(法語:président du Conseil des ministres)。
目前法國實行的是法國模式的半總統制。法國同時存在總統與總理,總統直接向選民負責,而總理和內閣則向國民議會負責,總理一般是由國民議會多數黨中產生。由此,法國的雙首長制可能會導致「分裂政府」的出現(亦即「左右共治)。過去法國就曾三次出現過分裂政府的局面。2002年縮短總統任期後,若總統及國民議會選舉在差不多同時間舉行,左右共治出現的可能性減低。
現在法國總理主要的職責是主持內政的日常運作,並負責國家的防務和保證法律的實施。
國會
[編輯]國民議會(法語:Assemblée nationale)是法國的國會下議院,是國家的最高立法機關,總共有577名議員,每名議員代表單一的選區。議會成員由民眾直接選舉經兩輪投票制產生,任期5年。法國總統有權解散國民議會,並為了更好聽從民意重組議會。下議院也有權廢除政府。
參議院(法語:Sénat),是法國的國會上議院,目前總共有348名參議員,參議員由一個選舉機構選舉產生,選舉成員由地方議會推選選出。參議員任期6年而且每2年更換三分之一的參議員(在2004年9月前,參議員的任期由9年,每3年更換三分之一)。參議院的立法職能受到限制;當兩個議會意見不同時,國民議會擁有最後裁決權。政府對國會的議事日程有很大的影響力。
政黨
[編輯]法國的政黨比較多元,有數百個政黨。目前法國主要政黨有復興黨、共和黨、國民聯盟、社會黨、不屈法國。其他的政黨包括法國共產黨、綠黨等。
參考文獻
[編輯]- France's Lost and Found Ideals by Patrice de Beer
- Vive la Revolution? by Marc Perelman, The Nation, April 29, 2009
- Will 2010 regional elections lead to political shake-up?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