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蔣中正/存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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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自Talk:蔣介石
關於「認祖歸宗」
那是前人留下的修訂成果,我認為Wiki是大家建設的,能保留就保留,只要不違反Wiki的原則,儘量保留前人的成果
中美友好 20:18 2006年1月25日 (UTC)
- 同意應該尊重別人的勞動,應該在盡可能保留別人修改的前提下,做到清晰有序。『認祖歸宗那幾個字可以移動到下面的蔣的早年生活一欄裏。』--美國計生委 20:24 2006年1月25日 (UTC)
這一段
毛澤東在1938年給蔣中正的信中說:「……先生指導全民族進行空前偉大的民族革命戰爭,凡我國人,無不崇仰……」。
- 這是私人信件中的一段套話,官話,且當時國共合作剛開始。不能代表毛對蔣的評價,有誤導性。
中共在1945年後宣稱,蔣介石背叛革命,實行獨裁統治,是美帝國主義,封建地主階級,官僚資產階級,買辦階級等反動勢力在中國的代表。
- 這種評價似乎不是從45年開始的。
--刻意|Talk 02:07 2006年2月26日 (UTC)
- 中共常常要利用你時,就把你捧上天,利用完了之後,就把你貶的一文不值。例如:1946年國共內戰剛開始戰事不順利時,要利用美國調停,就把美國歌頌的成世界上最偉大的民主國家,1947年內戰戰事反敗為勝之後,就發動反美示威,把美國描繪成世界上最邪惡的帝國主義國家。這就是中共的本質。不信的話,自己去圖書館翻1940年代的中共的官方報紙。所以,毛澤東在1938年給蔣中正的信中說:「……先生指導全民族進行空前偉大的民族革命戰爭,凡我國人,無不崇仰……」。把蔣介石捧上天,而中共又在1945年後宣稱蔣介石背叛革命,實行獨裁統治,是美帝國主義,封建地主階級,官僚資產階級,買辦階級等反動勢力在中國的代表,純為其背叛國家、發動內戰做掩飾罷了。--小億 15:56 2006年5月9日 (UTC)
得了吧,搞政治的哪個不是用得着你的時候把你捧上天,用不着的時候把你往腳下踩?美國人扶持薩達姆的時候,還說他是中東民主的希望呢,後來呢還不是把人家描繪成暴君? 這裏討論蔣介石,你攻擊中共幹嗎?要攻擊中共,也輪不到你一個化外之民來jjww,大陸上不滿的人多着呢。有發言權的人先來,你省省吧 Sunseraphic 20:01 2006年5月25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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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烏鴉一樣黑。--✉Hello World! 15:31 2006年5月28日 (UTC)
呵呵,蔣中正可不是走資派
台灣同學們不要亂寫,先搞清楚什麼是走資派再說。——Nutcracker胡桃夾子^_*§§給我留言^.^ 01:19 2006年3月6日 (UTC)
- 你不要亂改,你把蔣的照片尺寸縮小了,這有意義麼?--民國九十五年 01:47 2006年3月6日 (UTC)
本來就是大頭照,還放那麼大,不是太大了嗎?為什麼別人改都是亂改?——Nutcracker胡桃夾子^_*§§給我留言^.^ 01:49 2006年3月6日 (UTC)
走資派是我在某本書上看到的對蔣的形容之一而寫上去的,本身對走資派不甚了解,多謝大陸網友的指正。--Sangye 10:16 2006年3月6日 (UTC)
- 走資派全名是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是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時,對劉少奇、鄧小平等當權者的批判。三民主義本身就含有資本主義,而蔣介石做為三民主義的信仰者與實行者,當然也算是走資本主義道路的。--小億 16:04 2006年5月9日 (UTC)
知道走資派是 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 還亂說,這個稱呼要用有個先決條件,被稱呼人丫是共產黨,而且是共產黨高官,蔣介石是麼?Sunseraphic 19:58 2006年5月25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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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eraphic請注意,不要用語言惡意攻擊,請客觀地討論。順便說一下,我覺得任何人都有權利批評中共。
民國九十五年,為什麼只許你修訂,不許我修訂?
不聲明理由就回退?我寫的是史實。——Nutcracker胡桃夾子^_*§§給我留言^.^ 01:48 2006年3月6日 (UTC)
- 你不要亂改,你把蔣的照片尺寸縮小了,這有意義麼?你說『一時間,上海地區血流成河,大批左派革命群眾被屠殺,電線杆上懸掛人頭的景象恐怖血腥,』 請問什麼是『血流成河』? 周恩來等在上海殺了多少人,是不是『血流成河』? 『恐怖血腥』?恐怕很多人會形容為『群眾拍手稱快』,『左派群眾』?,恐怕很多人會說是蘇俄匪諜。 你的共產黨術語不要隨便使用。 --民國九十五年 01:47 2006年3月6日 (UTC)
- 不符合你的觀點的修改就是亂改。我明白了。你只有這種胸懷和氣量,那就讓維基保留你修改的版本吧。
我把我的修訂貼在Talk頁:
1926年7月蔣介石被任命為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誓師北伐。1927年1月,在中國共產黨及蘇聯顧問鮑羅廷(Michael Borodin)的支持下,國民政府自廣州遷往武漢,汪精衛出任國民政府主席。3月,北伐軍攻克南京。蔣隨後在上海策劃清黨、分共,於4月12日在上海採取行動,抓捕處決共產黨員,包括汪壽華,陳延年,趙世炎等人,一時間,上海地區血流成河,大批左派革命群眾被屠殺,電線杆上懸掛人頭的景象恐怖血腥,蔣中正自此與共產黨決裂,並在南京另立國民政府,史稱四·一二政變。4月22日,宋慶齡、鄧演達、何香凝、譚平山、吳玉章、林祖涵、毛澤東等39人,以國民黨中央執監委員、候補執監委員名義聯名通電討蔣,號召全國民眾及革命同志,起來推翻蔣介石這個「總理之叛徒、本黨之敗類,民眾之蟊賊」。但當時在武漢的國民政府由汪精衛主持,並未參與上海政變,史稱寧漢分裂。國民政府主席汪精衛隨後也開始清黨,在兩湖地區血腥鎮壓左派革命群眾,並驅逐了蘇聯顧問,至7月,寧漢複合,史稱寧漢合流。共產黨在幾次失敗的武裝暴動後退到農村地區發展。1928年4月,蔣中正親自指揮北伐軍渡過黃河。12月,東北的張學良宣佈改旗易幟,北伐至此結束。中華民國在形式上得到了統一。
中共和宋慶齡等國民黨左派在四一二事變後直斥蔣中正背叛大革命,背叛孫中山的革命事業,血腥屠殺革命群眾,實行獨裁統治,是美帝國主義,封建地主階級,官僚資產階級,買辦階級等反動勢力在中國的代表。左派對蔣中正的形容包括:「總理之叛徒、本黨之敗類,民眾之蟊賊」、「國民革命公開的敵人」、「軍事專政」、「屠殺革命群眾的劊子手」、「反動」、「叛徒」、「蔣幫集團」、「新軍閥」等。
——Nutcracker胡桃夾子^_*§§給我留言^.^ 01:57 2006年3月6日 (UTC)
- 『亂改』就是指你所做的帶有共產黨宣傳色彩的大量使用非中性詞彙的修改。從共產黨的小學教科書中複製文字很容易。請各位在修改之前多動動腦子,多讀讀書。舉個例子,你說『但當時在武漢的國民政府由汪精衛主持,並未參與上海政變』 ,我請問什麼是『政變』? 清查查詞典。蔣和白崇禧的軍隊在上海和共產黨的武裝糾察隊發生衝突,這是『政變』? 當時的上海政府是共產黨?蔣中正在1927年推翻了共產國際中國支部在上海的人民政府? --民國九十五年 02:01 2006年3月6日 (UTC)
- 你的意思我完全明白,就是國民黨的術語可以在維基隨便用,不符合國民黨口味的就被扣上共產黨的大帽子,就不能用,用了就得刪除,斬盡殺絕……呵呵,怪不得國民黨丟了江山,連這點兒度量都沒有,丟了江山不奇怪,哈哈,就讓維基正文保留你的版本吧,我不改了,讓天下人都看看你的度量。——Nutcracker胡桃夾子^_*§§給我留言^.^ 02:06 2006年3月6日 (UTC)
- 這條目不是我一個人寫的,哪裏不加引號使用了國民黨的宣傳詞彙,歡迎你指出來。 你不要想當然認為所有正視中國歷史的人都是國民黨或者台灣人。事實很可能恰恰相反。 --民國九十五年 02:10 2006年3月6日 (UTC)
關於「四一二政變」本身就極俱爭議性,而且已有四一二政變的條目,相關各方的觀點可在那個條目陳述。這條目的主角是蔣,不是「四一二政變」。對蔣而言,是「清黨」,至於「四一二政變」或許可用括號附註而去參照相關條目的方式,似乎沒有必要在此條目詳述。至於對蔣的評論完全可寫在身後評議中,不管是要罵,要歌功頌德,只要指出是哪方的觀點,應該沒大問題。這是我個人的觀點及建議。--Sangye 11:02 2006年3月6日 (UTC)
還是要讓胡桃夾子這樣的人講道理,讓他瞭解應該如何編輯WIKI:
1926年7月蔣介石被任命為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誓師北伐。1927年1月,在中國共產黨及蘇聯顧問鮑羅廷(Michael Borodin)的支持下,國民政府自廣州遷往武漢,汪精衛出任國民政府主席。3月,北伐軍攻克南京。蔣隨後在上海策劃清黨、分共於4月12日在上海採取行動,抓捕處決共產黨員,包括汪壽華,陳延年,趙世炎等人,**這個部分大致說的過去
一時間,上海地區血流成河,**何謂「血流成河」,死了多少人?即使能提出死亡人數的話也需要引用資料,不同的資料會有不同描述吧,我想如果寫過論文的人都應該有些基本概念的
大批左派革命群眾被屠殺,電線杆上懸掛人頭的景象恐怖血腥,**不應該用什麼「血腥」「恐怖」一類感情色彩極為強烈的辭彙,何況你並沒有說有何處的電線杆上有「懸掛人頭」
蔣中正自此與共產黨決裂,並在南京另立國民政府,史稱四•一二政變。**雖然是有爭議的辭彙,不過也可以啦
4月22日,宋慶齡、鄧演達、何香凝、譚平山、吳玉章、林祖涵、毛澤東等39人,以國民黨中央執監委員、候補執監委員名義聯名通電討蔣,號召全國民眾及革命同志,起來推翻蔣介石這個「總理之叛徒、本黨之敗類,民眾之蟊賊」。**「聯名通電討蔣」?如何聯名通電,我想一般人大概難以理解。「總理之叛徒、本黨之敗類,民眾之蟊賊」?是誰說的?難道蔣中正自稱的?反正我不知道,算我沒知識吧
但當時在武漢的國民政府由汪精衛主持,並未參與上海政變,史稱寧漢分裂。國民政府主席汪精衛隨後也開始清黨,在兩湖地區血腥鎮壓左派革命群眾,並驅逐了蘇聯顧問,至7月,甯漢複合,史稱寧漢合流。**「血腥鎮壓」,這個問題已經說過;另外,什麼是「左派革命群眾」?僅包括具有共產黨黨員身份的中華民國公民還是包括其他?即使包括其他黨派人士,有何人?
共產黨在幾次失敗的武裝暴動後退到農村地區發展。1928年4月,蔣中正親自指揮北伐軍渡過黃河。12月,東北的張學良宣佈改旗易幟,北伐至此結束。中華民國在形式上得到了統一。**這部分還說的過去
中共和宋慶齡等國民黨左派在四一二事變後直斥蔣中正背叛大革命,背叛孫中山的革命事業,血腥屠殺革命群眾,實行獨裁統治,是美帝國主義,封建地主階級,官僚資產階級,買辦階級等反動勢力在中國的代表。左派對蔣中正的形容包括:「總理之叛徒、本黨之敗類,民眾之蟊賊」、「國民革命公開的敵人」、「軍事專政」、「屠殺革命群眾的劊子手」、「反動」、「叛徒」、「蔣幫集團」、「新軍閥」等。**這一段並不是不能出現在WIKI上,但是你可以看到後面有「負面評價」一節,可放在那裏,而不應當獨立的出現在該部分中lmxxf
關於二二八
按這個條目里所言,蔣簡直不是二二八的原凶反而是有恩於人民啊,簡直是顛倒黑白啊。--3dball 22:19 2006年3月7日 (UTC)
- 誰告訴你誰是什麼的『元兇』了? 證據呢?你的黑白很可能和別人的不一樣。別那麼理直氣壯地自信。--民國九十五年 22:25 2006年3月7日 (UTC)
台灣發生二二八事件,蔣依時任「台灣行政長官」陳儀的請求,派遣第二十一師劉雨卿部隊前往台灣,同時也派遣「監察使」楊亮功前往調查事件真相,蔣於3月13日電告陳儀:「請兄負責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命論罪」。 以上的敘述只是說明了蔣在二二八事件發生後他做了什麼動作(但並未完全把所有蔣做的都敘述了,例如有台籍人士也見了蔣,但蔣沒聽他們的建議,後來蔣也派白崇禧和蔣經國來台灣等),並不能完全的說明蔣在二二八事件中的角色,關於這點可以在二二八事件的條目中詳細敘述,知道的人也可以再多加補充,但應該盡量用中立的寫法。至於對蔣處理二二八事件的態度方法等的批評也可以寫在身後評價。蔣是反共的,蔣會依陳儀的請求而派兵,一部分的原因是陳儀在給蔣的報告中提到了共產黨(雖然現在知道其實共產黨在此事件中的作用不是關鍵),後來陳儀並沒有完全依照蔣的電令管好自大陸到臺灣的軍政人員,造成很大的悲劇也是事實。但蔣對陳儀並沒有處罰,一直到國府撤退台灣前夕,蔣才在蔣經國及台籍人士的建議下,為了安撫人心及其他原因,而將陳儀在台北處決。至於二二八事件的元兇是誰?是很有爭議的。--Sangye 11:55 2006年3月8日 (UTC)
- 蔣在二二八中扮演了什麼角色稍微了解一點歷史的台灣人都清楚地很,可現在的條目里的描述不提蔣下令鎮壓卻只提一句原本就是不疼不癢的官話,好像蔣不但不是在下令鎮壓反而是要下令保護,這還不是顛倒黑白誤導讀者是什麼?--3dball 12:33 2006年3月8日 (UTC)
- 我還是那句話,複製粘貼中共小學歷史教科書的內容實在太容易了,『投入祖國懷抱』這一類話很搞笑。英國人沒在香港搞過228,共產黨敢讓香港人自己投票決定是否『回歸祖國』?? 父母給了我們大腦,是讓我們獨立思考用的。--民國九十五年 18:51 2006年3月8日 (UTC)
- 同學你很搞笑,不曉得你們台灣為什麼那麼早給小學生開歷史課,告訴你大陸的情況是小學是不開歷史課的,太小反正也學不懂。到中學的歷史課程時就沒有「投入祖國懷抱」這麼幼稚的語言了。不曉得你說話有什麼根據。
- 民國九十五年你很搞笑啊,中國和英國談判香港回歸事宜的時候,香港可是在英國管轄之下,要讓香港人自己投票,也應該是英國搞吧,共產黨跑去搞豈不是越俎代庖?再說香港是按照南京條約及後續兩個條約租讓給英國的,還回來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英國人當年割佔香港的時候好像也沒有讓香港人先投票同意麼,日本人當年佔領台灣的時候讓台灣人投票了麼?或者美國人佔領日本的時候讓日本人投票了? Sunseraphic 20:37 2006年5月25日 (UTC)
寫不痛不癢的話應該不至於落個顛倒黑白誤導讀者的罪名吧!wiki是任何人可以修改的,能夠藉由大家一起來修訂使敘述更接近史實是受到歡迎的。要還原歷史的真相本來就不是件容易的事,在台灣,二二八事件的真相研究也還在進行中,歷史學者看法也不完全一致,蔣作為當時的政府領導人,當然要負政治責任的,蔣先下令鎮壓,後來下令嚴禁軍政人員報復也是事實,這在發生的日期上就可看出,並非「蔣不但不是在下令鎮壓反而是要下令保護」。至於蔣的功過,個人認為還是讓以後的歷史學家去評斷吧,把歷史事件放到當時的歷史環境來看,我認為比較恰當。至於歷史,尤其是有爭議的歷史,不是稍微了解一點就能夠清楚的,這是我身為本省的台灣人所清楚了解的。我也為在二二八事件中遭受不幸的 前輩同胞們哀悼。--Sangye 14:51 2006年3月8日 (UTC)
二二八的歷史的確尚有不明之處,但是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就是是蔣下令派軍隊去鎮壓的,原文中只說「派遣第二十一師劉雨卿部隊前往台灣」,去幹嘛?去旅遊啊?武力鎮壓才是關鍵啊。此外二二八成為產生台獨思想的一個原因也是確實無疑的,二戰剛結束時台灣人民是開心投入祖國懷抱,結果等待他們的是什麼?貪官污吏的橫徵暴斂,稍有反抗結果招來的是軍隊的暴力鎮壓,台灣人民的感情盡失,這擱誰也要獨立了。-- 3dball 18:12 2006年3月8日 (UTC)
- 恭請三dball先生『好好學習』因果關係,充分條件,必要條件,充分必要條件,這些概念之間的關係。http://www.vankeweekly.com/blog/%E5%A4%A7%E8%AF%97/archive/2005/10/28/11884.html--民國九十五年 19:01 2006年3月8日 (UTC)
二二八事件本身並沒有提出台獨主張,但二二八事件的發生的確是戰後再次出現台獨主張的重要原因之一。這點就我所知沒有學者質疑反對的。戰前明確在黨綱中提出台獨主張的是臺灣共產黨。二二八事件中蔣派軍隊到台灣,幾乎沒有遭到台灣人民的抵抗,「二七部隊」可能是唯一武裝抵抗的,但「二七部隊」是共產黨領導的,新的口述歷史由當時參加二七部隊的人指出,當時的台灣人民根本不支持「二七部隊」,「二七部隊」很快就在埔里解散,(埔里的人也不支持他們)。可以很明確的說,1946年,蔣公第一次到台灣時,絕大多數的臺灣人是真誠的熱烈的歡迎,並且支持國府。但很不幸的,二二八事件前後,殺害了很多台灣精英,非常多的台灣人對國府失去了信任,因而出現了三種選擇的想法,一是繼續與國府合作求體制內改革,一是寄希望於中國共產黨,另一是對國民黨與共產黨都不信任而產生台獨的主張。後二種人在國府遷台前,大多都被趕出了台灣。寄希望於中國共產黨的臺灣共產黨,1949年後留在北京,當然也很難再主張台獨了,就是現在北京的「台盟」,其領導人的骨灰安放在北京的八寶山公墓。如果沒有二二八事件,幾乎可以說,戰後可能不會有台獨產生。--Sangye 16:51 2006年3月8日 (UTC)
認為228是目前的台獨運動的原因,這是錯的。至多只能說,228是現在的台灣獨立運動得以形成並壯大的一個必要條件,這個條件不是充分必要條件。即使沒有228,也一樣會有人主張台灣獨立,不管台灣是被日本人,中國共產黨,中國國民黨或者任何其它什麼人統治。 台灣獨立運動目前得到相當支持的充分必要條件更可能是共產黨發動的內戰和隨後的共產黨在中國大陸的持久獨裁統治及其所造成的兩岸政治經濟文化環境的極大差別,再加上部分台灣政客的投機,部分人對日佔時期的懷念。把228事件理解為作為今天的台獨的唯一或者主要原因,這是一種意識形態。人類歷史是如此複雜,沒有什麼事可以被簡單說成是是另一件事的『原因』。 --民國九十五年 18:36 2006年3月8日 (UTC)
- 對,別人都是沒大腦的弱智,你又來搞那套自說自話給別人扣帽子的把戲?好像只要是你自己說別人說過什麼別人就真的說過什麼一樣,再次建議你睜大眼把別人寫的東西仔細看一遍,只有狗說過唯一或者主要原因!我說的是一個原因!台獨思想當然有很多原因,但不可否認二二八絕對是原因之一,而且是個很重要的原因,這在島內也是無論藍綠都有的共識,只有你這種民國遺老會裝看不見,掩耳盜鈴。還是建議您你自己去多看看真正台灣人寫的blog吧,蔣介石是二二八元兇,真的不用什麼高深研究就眾所皆知了,還有人死命否認……像你這種外省人根本就不懂台灣人心裏在想什麼,只會跟着島內那些大陸過去的民國遺老的文章起舞。--3dball 19:52 2006年3月8日 (UTC)
蔣中正是什麼樣的人,可能今天的我們都沒有第一手資料,不過看看中華民國第一夫人宋慶齡對蔣介石的評述也許有所啟發。不要老是說別人沒有大腦,這不冷靜,屬於人格侮辱,接近謾罵。(另外建議民國九十五年不要總刪除別人的討論留言,這很無理)——Nutcracker胡桃夾子^_*§§給我留言^.^ 20:17 2006年3月8日 (UTC)
- 宋慶齡什麼時候的評價阿? 是在共產黨掘了她父母的墳之後的評價麼?蔣中正我沒親眼見過,但第一手的史料可太多了,網上就有很多,條目中已經給出了一些,全文都有不少,好好去讀。--民國九十五年 20:39 2006年3月8日 (UTC)
- 民國九十五年先生,我相信 Nutcracker 對你的一些建議是比較中立的發言,反而閣下的發言欠容人之量。而且這樣偏頗的說詞又怎可令人相信你是用中立的態度去編寫維基百科呢? 沒有一個人是完全對的,不要太自我中心。 --妙詩人 20:50 2006年3月8日 (UTC)
二二八事件爆發後,地方一片混亂,在有心人士煽動下,發生許多暴力事件,外省人生命受到嚴重威脅,在這種情況下,不論誰執政都會派兵來台,況228調解委員會要求解除政府在台部隊武裝,則在台部隊就失去維持地方秩序的力量,所以,蔣中正實不用為228負責—以上未簽名的意見是由Apato7 (對話 • 貢獻)在20:03 2006年9月2日(UTC+8)所加入的。
評價方面
我覺得條目內文最後的評價方面,應該比照毛澤東條目,在中立原則下,再分成正面與負面。且千萬別在正面評價中寫負面字眼,或在負面評價圓其過失。winertai 08:11 2006年3月10日 (UTC)
蔣總統遺照
條目中的蔣總統遺照是黑白照,有沒有維基人能改為彩色的蔣總統標準照?--助理編輯encyclopedist (對話頁) 21:15 2006年3月25日 (UTC)
已經換成了標準照,Mr.shizhao對其版權提出質疑: 蔣介石的這幅照片應該是晚年所照。也就是去台後所照,至今是否有50年很難斷定。除非給出確切的拍攝日期。另外,目前所見他的照片大多是黑白,這幅彩色的很容易讓人懷疑顏色是否其他人加上去的(個人感覺顏色看上去不大像照片的本色,而且如果原始照片屬於PD,加上顏色很可能會聲稱版權所有)。另外一個重要問題,就是這幅照片沒有來源,從哪裏找來的?作者是誰?這裏對照片的標準,就是要完全合乎著作權法,並且保證圖像的版權是自由的--Shizhao 02:55, 31 March 2006 (UTC)
解釋如下: According to copyright law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currently with jurisdiction in Taiwan, the Pescadores, Quemoy, Matsu, etc.), all photographs enter the public domain fifty years after they were first published.
蔣中正去台是1949年,今年是2006年,這張照片的拍攝日期不能確定,正如這張照片所用的底片是黑白還是彩色我不能確定,但對比其他照片上的容貌,可以肯定是在50年代初所攝。既然你沒有證據證明它侵權,我就合理假定它不侵權,侵權問題在法律上就是這麼處理的。 至於出處,http://www.kmt.org.tw/AboutUs/Aboutus-5.html ,中國國民黨官方網站,這可以了吧? --F117Z 03:03, 31 March 2006 (UTC)
- TO F117Z,1.當照片有版權質疑時,應該是由提供者提供確切年份,而不是由質疑者提出,因為版權問題是維基生死大關,不可不慎,希望您能諒解。2.您提供的網頁下面,不知道您是否看到「版權所有 © 中國國民黨 Copyright KMT」3.該照片應該是後製沒錯。據台灣國史館[1]的資料顯示,1970年之後,蔣中正的照片才有彩色的。--winertai 04:22 2006年3月31日 (UTC)
- 版權問題是維基生死大關,難道我要維基因為這個照片而去死麼? 既然生死大關,那就是說,這是法律問題,而侵權問題在法律上不是您所說的那樣,你如果認為我侵權,是由你而不是我來舉證。 國民黨版權所有的是那個頁面的文字。這個照片如同毛澤東在天安門的畫像,是盡人皆知,處處使用的,國民黨或者任何他人又何曾壟斷?。--F117Z 04:22 2006年3月31日 (UTC)
- 1.您別動氣。2.您可去拍掛在外面的 蔣公遺像,沒有人管的著。不過自他處擷取,就會遭人疑義。3.既然是灰濛地帶,還是審慎為宜。所謂盡人皆知理由不能拿來當著作權說辭,為了運作與維護維基免為訟累,維基管理者自然有質疑與刪除疑似侵權照片與文章的權利,這是內規。請詳見:「您所編寫的所有內容絕對不得侵犯著作權,而且資料來源必須可供查證。您的貢獻將在GNU自由文檔協議證書協議(GFDL)下發表。(細節請見Wikipedia:版權信息)。如果您不希望您的文字被任意修改和再散佈,請不要提交。您同時也向我們保證你所提交的內容是你自己所作,或得自一個不受版權保護或相似自由的來源。 不要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發表! 」等說明。-winertai 05:01 2006年3月31日 (UTC)
- 您所複製的那個協議條款只是上傳圖片所可能隸屬之情況之一,具體問題你可以再仔細看看這個圖片旁邊的說明。最後,蔣家或者國民黨或者陳水扁總統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了這張照片而來起訴維基的可能性是0,我想所有人都會同意我的這個猜測。所以這個照片的版權問題純屬閒談,所謂審慎云云,實無必要。--F117Z 04:22 2006年3月31日 (UTC)
- 很抱歉,著作權的東西不是猜測出來的。請你證明這張彩照的著作權沒有問題,他人已經找出這張照片所在網頁寫着「有著作權」了,還需要什麼舉證?另外,照片是蔣老先生,照這張照片的人肯定不是他本人,著作權屬於拍照者而不是蔣,現在著作人是否還在人世也不清楚,不能以蔣老先生身後已超過50年來斷定本幅照片已進入公有領域。--Theodoranian|虎兒 =^-^= 05:41 2006年3月31日 (UTC)
- 請上面這位同志在發言前仔細看明白了上面的討論還有According to copyright law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currently with jurisdiction in Taiwan, the Pescadores, Quemoy, Matsu, etc.), all photographs enter the public domain fifty years after they were first published. 這句話的含義,這麼簡單的事情不需要重複多次。 你如果有證據證明這裏存在侵權並為此而代表你自己或者你發現的版權持有者來起訴我或者維基基金會,我可以為你提供諮詢。另外,蔣中正先生是在1975年去世,沒有身後超過50年。--F117Z 04:22 2006年3月31日 (UTC)
- 請守法也別太離題。這裏內規就是內容是你自己所作,或得自一個不受版權保護或相似自由的來源。如果您放的是黑白照片,自是不會有人提出疑義,這張彩色照片顯而易見就是未滿50年且來自受版權保護的網站(您自己提供的網站)。如果您自認是法律中人就請遵守律法。另外也請參考普通的維基人沒有耐心去檢查每個圖像是否侵犯了版權。但是如果您非常懷疑一個圖像侵犯了版權(例如在圖像描述頁上沒有相關的版權信息,並且你在其他有版權聲明的地方看到過他),那麼你可以提出刪除。的該項維基說明-winertai 06:08 2006年3月31日 (UTC)
- 很遺憾我需要花這麼多時間來重複同樣的話。黑白彩色或者全息,這不是問題。這裏如果有侵權,那就是民事訴訟問題,控方舉證,你有證據?沒有。 這張照片在網上到處都是,我之所以給出國民黨網站的地址,是為了證明這個照片作為標準照的權威性,國民黨對中華民國總統的肖像擁有版權?我這個圖片是從國民黨的網站上複製的?國民黨網站的版權標記是針對這張照片的? 邏輯,邏輯,邏輯。--F117Z 04:22 2006年3月31日 (UTC)
- 邏輯很簡單,避免一切可能的訴訟。別人的網站要侵權是別人的事,維基不可以侵權。國民黨在它的網站上標了copyright,除非特別聲明,否則就是一律適用。邏輯邏輯。--Theodoranian|虎兒 =^-^= 07:19 2006年3月31日 (UTC)
- 相關的圖片並非取自國民黨網站,與其沒有任何關係,國民黨網站的背景就是孫中山的手書,莫非這也是國民黨版權所有?http://www.kmt.org.tw/AboutUs/Aboutus-4.html 上面的孫中山圖片被各種語言的維基大量使用,莫非也是國民黨網站版權所有?。--F117Z 04:22 2006年3月31日 (UTC)
- 這位網友可能還沒有很了解,在此再一次說明,中文維基在圖片認定上,其關鍵在超過50年與是否再製,孫中山圖片已超過50年。您拿的 蔣公遺照應沒有超過50年(就彩色技術的普羅認定)。會有堅持是有原因的,首先此條目點閱率極高,只要此例一開,會有許多人就此作範例,來增添許多違反知識產權的照片。(例如前陣子的毛澤東照片與日本現役歌手的非宣傳照)。也請這位親愛的(或新手)朋友,別再浪費在此維基數年來的已形成的內規與共識,中文維基還有很多東西需要您的編輯與幫助。謝謝-winertai 18:30 2006年3月31日 (UTC)
- 彩色技術的普羅認定就是你的認定麼?你說沒有超過50年就沒有超過50年?證據呢?沒有證據的原因根本不是原因而是藉口,浪費大家時間的是你而不是我。--81.64.111.224 18:40 2006年3月31日 (UTC)
- 總之,很簡單,你把照片出處拿出來,然後把該照片和該網站對於版權的宣告找出來,證明這張照片他們取得的過程合法,他們有權利讓別人自由使用就好了。其他的說的再多都是多餘和不必要。--cobrachen 18:49 2006年3月31日 (UTC)
- 相關的圖片並非取自國民黨網站,與其沒有任何關係,國民黨網站的背景就是孫中山的手書,莫非這也是國民黨版權所有?http://www.kmt.org.tw/AboutUs/Aboutus-4.html 上面的孫中山圖片被各種語言的維基大量使用,莫非也是國民黨網站版權所有?希望您不要再重複已經被回答的問題浪費時間。有人需要我教他使用google搜索圖像? http://images.google.com/images?sourceid=navclient&ie=UTF-8&rls=DVXB,DVXB:2005-20,DVXB:en&q=%E8%92%8B%E4%B8%AD%E6%AD%A3&sa=N&tab=wi 歡迎報名。--F117Z 04:22 2006年3月31日 (UTC)
- 如果不知道什麼是多餘的話,那在下就再點你一次:整件事情很簡單,你把出處,版權拿出來證明這張照片在原始取得過程是合法,現在的版權是在公開使用領域,那麼,你就可以使用。你沒有舉出證據,你就不能使用這張照片。其他的話就不必多說,多餘的話是什麼意思,你是聰明人,不要讓別人明著講才知道自己該做什麼,好嘛。--cobrachen 19:01 2006年3月31日 (UTC)
- 這Image:Chiang Kai-shek.jpg照片又是否合乎版權呢?--助理編輯encyclopedist (對話頁) 09:42 2006年4月2日 (UTC)
- 那是美國政府著作,公有領域。--Jusjih 14:22 2006年5月11日 (UTC)
Image:Jiang Jieshi.jpg
Alltonight認為Image:Jiang Jieshi.jpg是有版權疑問的肖像,因此在蔣中正裏拿掉了。
但事實上,Image:Jiang Jieshi.jpg是我從英文維基百科上轉貼過來的,在日語維基百科上也有。類似的照片亦有很有,如Image:Chiang Ching-kuo.jpg、Image:Lee Teng-hui.jpg及Image:Chen-shui-bian.jpg。以上是否都有版權問題?
--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5:49 2006年5月6日 (UTC)
- 我個人的原則是有更自由的圖片存在的情況下,一般不使用這種「合理使用」的圖片;如果沒有自由版權的圖像,才考慮使用這類圖片。既然這兩張圖片所要表達的效果差不多,使用畫質更好,版權更為自由的圖片也是合理的。當然,一定要使用這類圖片也不是不行,閣下舉出的那幾個例子中的圖片來源非常少,故而使用一些合理使用的圖片是值當的。--學習第一|有事找我 16:03 2006年5月6日 (UTC)
- 樓上意思是指蔣經國、李登輝及陳水扁的圖片來源非常少嗎?--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6:07 2006年5月6日 (UTC)
- 假如Image:Jiang Jieshi.jpg是中國國民黨所有,不應放在百科上使用,那麼Image:Sun Yat-sen.jpg也可能是中國國民黨所有,不應放在百科上使用。--encyclopedist (對話頁) 09:12 2006年5月7日 (UTC)
- 孫中山先生的相片,我們100%肯定那些相片已超過50年,所以已不受著作權保護。但蔣介石的相片很多都未超過50年期限。--✉Hello World! 14:30 2006年5月7日 (UTC)
- 如果Image:Jiang Jieshi.jpg未超過50年,那麼Image:Chiang Ching-kuo.jpg、Image:Lee Teng-hui.jpg及Image:Chen-shui-bian.jpg應該都未超過50年。--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5:11 2006年5月7日 (UTC)
- 這幾張照片來自於英語維基,所以版權問題應該去英語維基需求答案。另外未超過50年限不一定有版權問題,如果是PD當然是合理使用。--阿儒 | 這裏泡茶 16:34 2006年5月7日 (UTC)
- Image:Chiang Ching-kuo.jpg、Image:Lee Teng-hui.jpg及Image:Chen-shui-bian.jpg這三張照片,樓上認為因來自於英語維基,所以版權問題應該去英語維基尋求答案;那為甚麼Image:Jiang Jieshi.jpg也是來自於英語維基,而樓上就認為有版權問題,反而不先去英語維基尋求答案?樓上亦指出未超過50年限不一定有版權問題,那為甚麼Image:Jiang Jieshi.jpg未超過50年就有版權問題,而Image:Chiang Ching-kuo.jpg、Image:Lee Teng-hui.jpg及Image:Chen-shui-bian.jpg未超過50年就不一定有版權問題?--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8:29 2006年5月7日 (UTC)
- 請參考上面的回覆,蔣中正的討論頁已經為這照片討論過非常久了,這和來不來自於英語維基沒有關係。另外我也沒有說英語維基的東西一定正確,如果有問題請到英語維基去查證,在這裏談我想沒人能給你確切的答案。--阿儒 | 這裏泡茶 19:01 2006年5月7日 (UTC)
- Image:Jiang Jieshi.jpg是閣下認為有版權問題,不是我認為有版權問題。閣下提出如此指控,就請解釋清楚為甚麼版權問題Image:Jiang Jieshi.jpg有版權問題,而Image:Chiang Ching-kuo.jpg、Image:Lee Teng-hui.jpg及Image:Chen-shui-bian.jpg就沒有版權問題。既然閣下認為英語維基的東西不一定正確,那為甚麼還建議去英語維基查證呢?--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9:22 2006年5月7日 (UTC)
- 這裏不是論戰的戰場,「既然不正確,又何必查證」這類邏輯詭異的問題我想也沒必要回答了。至於是不是我認為有問題,請去請教虎兒、泅水大象還有討論頁上的話題。如果閣下只是待在這裏問,這裏只會淪為告說各話的地方。--阿儒 | 這裏泡茶 23:48 2006年5月7日 (UTC)
- ???我不是存心挑釁,亦不是想跟你發起罵戰。但是,可能港台於中文的表達方式不一吧,我真的不太明白你講話的意思,請問能詳細一點解說清楚嗎?--encyclopedist (對話頁) 07:19 2006年5月8日 (UTC)
- 簡單地說,他們都認為該圖片是侵權,雖然他們無法證明,只是合理懷疑,所以他們要上傳者的你提出證明。其實這種處理是有瑕疵的…。因為對方要你證明,你已回覆是引用自英文維基,此時的舉證責任回到對方身上,應由對方證明侵權才對。只是我覺得,蔣介石的可用照片那麼多,為什麼encyclopedist兄要那麼執著於那一張?這件事還是讓他們算了。--百楽兎 08:27 2006年5月8日 (UTC)
- 這件事不是我不讓他算了,是他不讓我算了哦。他既是管理員,在拿掉其他維基人上傳的照片前,是否應有充分的理由才行事呢?維基人有不明白的地方,他不是有責任解說清楚嗎?不能說「沒必要回答了」唷。當然,蔣介石的照片不只一張,但按他的理據,蔣經國、李登輝及陳水扁的照片也不只一張,那麼Image:Chiang Ching-kuo.jpg、Image:Lee Teng-hui.jpg及Image:Chen-shui-bian.jpg是否也要拿掉呢?--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6:02 2006年5月8日 (UTC)
- 簡單地說,他們都認為該圖片是侵權,雖然他們無法證明,只是合理懷疑,所以他們要上傳者的你提出證明。其實這種處理是有瑕疵的…。因為對方要你證明,你已回覆是引用自英文維基,此時的舉證責任回到對方身上,應由對方證明侵權才對。只是我覺得,蔣介石的可用照片那麼多,為什麼encyclopedist兄要那麼執著於那一張?這件事還是讓他們算了。--百楽兎 08:27 2006年5月8日 (UTC)
- ???我不是存心挑釁,亦不是想跟你發起罵戰。但是,可能港台於中文的表達方式不一吧,我真的不太明白你講話的意思,請問能詳細一點解說清楚嗎?--encyclopedist (對話頁) 07:19 2006年5月8日 (UTC)
- 這裏不是論戰的戰場,「既然不正確,又何必查證」這類邏輯詭異的問題我想也沒必要回答了。至於是不是我認為有問題,請去請教虎兒、泅水大象還有討論頁上的話題。如果閣下只是待在這裏問,這裏只會淪為告說各話的地方。--阿儒 | 這裏泡茶 23:48 2006年5月7日 (UTC)
- Image:Jiang Jieshi.jpg是閣下認為有版權問題,不是我認為有版權問題。閣下提出如此指控,就請解釋清楚為甚麼版權問題Image:Jiang Jieshi.jpg有版權問題,而Image:Chiang Ching-kuo.jpg、Image:Lee Teng-hui.jpg及Image:Chen-shui-bian.jpg就沒有版權問題。既然閣下認為英語維基的東西不一定正確,那為甚麼還建議去英語維基查證呢?--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9:22 2006年5月7日 (UTC)
- 請參考上面的回覆,蔣中正的討論頁已經為這照片討論過非常久了,這和來不來自於英語維基沒有關係。另外我也沒有說英語維基的東西一定正確,如果有問題請到英語維基去查證,在這裏談我想沒人能給你確切的答案。--阿儒 | 這裏泡茶 19:01 2006年5月7日 (UTC)
- Image:Chiang Ching-kuo.jpg、Image:Lee Teng-hui.jpg及Image:Chen-shui-bian.jpg這三張照片,樓上認為因來自於英語維基,所以版權問題應該去英語維基尋求答案;那為甚麼Image:Jiang Jieshi.jpg也是來自於英語維基,而樓上就認為有版權問題,反而不先去英語維基尋求答案?樓上亦指出未超過50年限不一定有版權問題,那為甚麼Image:Jiang Jieshi.jpg未超過50年就有版權問題,而Image:Chiang Ching-kuo.jpg、Image:Lee Teng-hui.jpg及Image:Chen-shui-bian.jpg未超過50年就不一定有版權問題?--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8:29 2006年5月7日 (UTC)
- 這幾張照片來自於英語維基,所以版權問題應該去英語維基需求答案。另外未超過50年限不一定有版權問題,如果是PD當然是合理使用。--阿儒 | 這裏泡茶 16:34 2006年5月7日 (UTC)
- 如果Image:Jiang Jieshi.jpg未超過50年,那麼Image:Chiang Ching-kuo.jpg、Image:Lee Teng-hui.jpg及Image:Chen-shui-bian.jpg應該都未超過50年。--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5:11 2006年5月7日 (UTC)
- 請解釋這個頁面照片的版權,否則說了一堆也沒法解釋大家的疑惑。另外請就該照片進行討論,因為每張照片的版權互不相屬,至於其他來自於英語維基的照片當然是去英語維基查證原始版權狀況。另外我前面已經說過了,這張照片的討論問題在該條目討論頁已經吵過,在這裏複製一樣的話語不但無用,而且也僅是各說各話。--阿儒 | 這裏泡茶 01:25 2006年5月9日 (UTC)
首先聲明,我不是沒事找事加入混戰,我的立場很明確:「沒必要為那一張又沒有多好看的照片爭執,大可換用別張。」只是看了討論之後,對於其中的邏輯實在看不下去,所以物不平則鳴。
- 如前所言,encyclopedist已說他是轉載自英文維基,而英文維基的版權亦已宣告它是來自中華民國總統府網站,並相信它能合理使用。如果諸位認為該版權宣告是有問題的,為什麼該提出證據的不是諸位,而是引用人encyclopedist?此一不解也。
- 既然該照片來自中華民國總統府網站,為什麼encyclopedist需要去解釋及證明國民黨網站上這張照片的版權?此二不解也。
諸位管理員都是辛苦的義工,於情,我們不能強要諸位管理員一一負起查證之責,而是我們上傳時應自發檢討其版權問題。但此事,encyclopedist已善盡查證之責,反倒是反對者所提出的質疑是不合情也不合理的。--百楽兎 03:48 2006年5月9日 (UTC)
- 總統府網站底下皆顯示「中華民國(台灣)總統府 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5 All Rights Reserved. 」,這讓人懷疑這是否為版權是公開領域,而且我在總統府網站上找不到相關圖片,讓人懷疑此版權是否真如閣下所述。另外解釋版權的工作當然是由上傳者負責,encyclopedist在此只說出自英語維基,其他部分隻字未提,我不知道該如何得知該圖片版權確實能以GFDL合理使用。--阿儒 | 這裏泡茶 07:07 2006年5月9日 (UTC)
見此頁:[2]。
解釋版權一事好像雙方認知有異,我的認知是,引自英文維基自然依英文維基所指示之版權宣告,是否這樣對審查人員而言仍不足以解釋?另外「GFDL合理使用」是什麼意思?我不明白,請指教。
回到主題:「合理使用」,引用著作權法:§50 以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公法人之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
§52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所以本人也認為英語維基宣告的合理使用是OK的。--百楽兎 07:40 2006年5月9日 (UTC)
- 宣告是宣告,但不代表掛上宣告就真的合理使用,如果查證不實依然不該出現在維基百科上。我在總統府網站上沒看到類似的照片,倒是之前國民黨網站上放有該圖,而且上面有版權保留字樣。如果這得不到解釋,當然不會適用「以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公法人之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阿儒 | 這裏泡茶 07:51 2006年5月9日 (UTC)
- 「宣告是宣告,但不代表掛上宣告就真的合理使用」這是當然的,所以不正是需要你們反對派提出證據來反駁嗎?總不會要贊成派的encyclopedist自己去推翻自己吧。我想這就是encyclopedist最不服的地方吧。順便說一下,國民黨的性質不屬於「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公法人」中的任何一種,所以不能引用§50。--百楽兎 08:18 2006年5月9日 (UTC)
- 宣告是宣告,但不代表掛上宣告就真的合理使用,如果查證不實依然不該出現在維基百科上。我在總統府網站上沒看到類似的照片,倒是之前國民黨網站上放有該圖,而且上面有版權保留字樣。如果這得不到解釋,當然不會適用「以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公法人之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阿儒 | 這裏泡茶 07:51 2006年5月9日 (UTC)
- 好好好。假設,假設Image:Jiang Jieshi.jpg真的是版權有問題,但為甚麼對其他三張Image:Chiang Ching-kuo.jpg、Image:Lee Teng-hui.jpg及Image:Chen-shui-bian.jpg就要避而不談呢?以上四張照片都是來自英文維基百科,為甚麼不是一併去英語維基查證原始版權狀況?難道單單只有Image:Jiang Jieshi.jpg才藉得查證?這種隻眼開、隻眼閉的處事手法,很藉得相確。
- 身為管理員,對其他維基人有不明白的地方,他不是有責任解說清楚嗎?絕不能說甚麼「這張照片的討論問題在該條目討論頁已經吵過,在這裏複製一樣的話語不但無用,而且也僅是各說各話」。說過的話就不能再說嗎?吃飽了的飯之後就不能再吃嗎?法院判錯了的案、冤案等等都不可以翻案、上訢及重審嗎?而且,今次提出的版權來源根本同上次在條目討論頁上所討論的不一樣。請不要再隻眼開、隻眼閉了。--encyclopedist (對話頁) 08:24 2006年5月9日 (UTC)
- 首先,請先把這張照片的問題講完在去談其他的照片,不然這樣祇會模糊焦點。其次,既然要用在蔣中正的條目上,當然應該先在該條目上的討論頁上討論,並參考之前的相關討論。既然這點都做不到,再怪罪誰也沒用。最後,你說這和之前不一樣,但我只看到這和之前的圖片是同一張。如果你沒辦法舉證,當然不可能容許這張圖放上去,即使法院審案也講求證據,如果證據不足卻要喊冤,我想只會適得其反。另外我不是整天沒事找人麻煩,這些論戰的話可以免了。--阿儒 | 這裏泡茶 08:46 2006年5月9日 (UTC)
- 維基查證的工作是由上傳者主動說明,不然沒必要開個刪除投票請作者和圖片上傳者過去說明。如果沒有充足的說明,必然是不假顏色直接刪除。這點在維基上行之有年了,我想不需要作過多的說明吧!現在問題是這張照片說是從英語維基來,然後又說從中華民國總統府網站上取得(但我在這個討論串中卻沒看到總統府的字樣),可是我至今僅在國民黨網站上看到對此圖有版權宣言。如果說encyclopedist沒辦法證實這圖的版權已經屬於PD或合理使用,當然應預設該照片「版權不明,且極可能於合理使用的範圍之外」。今天這事情不是什麼反對派如何,贊成派怎樣云云,而是維基百科本來就使用GFDL,因此有版權疑問者不應該出現在維基上。--阿儒 | 這裏泡茶 08:39 2006年5月9日 (UTC)
- 首先,請先把這張照片的問題講完在去談其他的照片,不然這樣祇會模糊焦點。其次,既然要用在蔣中正的條目上,當然應該先在該條目上的討論頁上討論,並參考之前的相關討論。既然這點都做不到,再怪罪誰也沒用。最後,你說這和之前不一樣,但我只看到這和之前的圖片是同一張。如果你沒辦法舉證,當然不可能容許這張圖放上去,即使法院審案也講求證據,如果證據不足卻要喊冤,我想只會適得其反。另外我不是整天沒事找人麻煩,這些論戰的話可以免了。--阿儒 | 這裏泡茶 08:46 2006年5月9日 (UTC)
- 我指今次提出的版權來源根本同上次不同,但閣下說「我只看到這和之前的圖片是同一張」,又說「如果你沒辦法舉證」,我及百楽兎不是已舉證了嗎?你的話從何以來呢?法院審案當然是講求證據,但舉證責任在於控方,以上已對你所提出的指控提出辯解。還有,請不要自以口才了得,這不是甚麼論戰,以上我也提過我也不想跟你有論戰,我想也沒有人想跟左右迴避的人有論戰。不過,如果你認為這樣解釋清楚的工作也不願承擔,認為「可以免了」的話,也請閣下對管理員的出任考慮「可以免了」。--encyclopedist (對話頁) 09:02 2006年5月9日 (UTC)
- 據了解,Image:Jiang Jieshi.jpg來自英語維基百科,英語維基百科的則從http://www.president.gov.tw/1_roc_intro/xpresident/b_cha.html 以來。--encyclopedist (對話頁) 09:02 2006年5月9日 (UTC)
To encyclopedist兄:
到目前為止的結論已經很清楚了,Image:Jiang Jieshi.jpg此圖依英語維基之宣告為合理使用,所以可以上傳到中文維基,而且保留到審查人員能推翻其非為合理使用為止。所以你也沒必要再要求什麼更進一步的解釋,你已經可以用那張圖了。--百楽兎 11:13 2006年5月9日 (UTC)
- 難得百楽兎兄能以局外人的身份,作出如此客觀的見解,使我對維基百科的前途繼續抱有希望。可以,一旦在蔣中正裏用上Image:Jiang Jieshi.jpg的話,我擔憂阿儒會使用管理員的權力,立刻將頁面回退並加保護鎖上。從蔣中正的編輯歷史中發現,他曾多次與別人展開編輯戰。這是對維基百科的最大損害。--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8:42 2006年5月9日 (UTC)
- 現在擔心都是多餘的,也許事情不會那麼演變。--百楽兎 08:23 2006年5月10日 (UTC)
1.花太多時間在這種明顯有版權問題的爭議上,才是維基百科的最大損害。2.如果大家都援用這條目,中文維基就不用生存了,例如毛澤東條目就是3.如果可能,請有心人士統計一下,中文維基應用的圖片與條目比例是否明顯高於日本,美國?在有合理圖片不用,卻用有版權爭議的圖片,是否過於頇了?2.除非出具相關網站的同意文件,這種照片才真正的授予版權,請詳閱孫運璿。建議堅持用這張照片的人,至少要取得中華民國總統府網站的同意e-mail來往。信箱為:[3]
以下容我再將我在刪除投票的發言內容,重新貼一次。
- (×)刪除:1.英文維基條目沒有那張圖。[4](我搞不太清楚,為何有人說這張圖來自英文維基)2.我曾為此詢問過許多網友,幾乎認為是1972年之後的照片,請參照以下國史館黑白國史館彩色3.另外,還有我特地去他處論壇問的結果[5][6]4.我也很希望親愛的蔣公有彩色照,不過如果大家用這張照片來援例,以後一大堆沒版權的照片會讓這裏更熱鬧。5.身為台灣公務員,就我認知,台灣政府網站的資訊公開,私隱權宣告與版權所有這三樣東西大家都搞混了。沒標版權宣示或沒有共享標誌的,在認定上就是有版權了,何況是標上版權所有,會讓別人很廣泛的引用,只是因為官員睜隻眼閉隻眼罷了。倘使某些網站(例如中國大陸相關網站)引用或者商業使用或者攻訐用途,這些人才會有所反映。6.別忘了,前陣子台灣有好幾個人曾為了一隻鳥,被罰了好幾萬元--winertai 18:00 2006年5月13日 (UTC)
- 因為user:shizhao去英文維基改掉了,見:[7]。另外「合理使用」正是為了界定何種引用非屬侵權的行為,有版權的東西才有是否能合理使用的問題。--百楽兎 06:41 2006年5月14日 (UTC)
- 以下是去函中國國民黨黨主席馬英九,詢問目前討論的這張圖片之後的回函,給各位做參考:
親愛的 xxx先生 您好 您寫給馬主席的信我們已經收到了,首先謝謝您對本黨的支持。 關於您的詢問,為您解答如下: 1.關於先總統 蔣公肖像是有所權的,應取得授權後,始能公開發行。 2.先總統 蔣公為本黨總裁,故本黨可以授權,而其家屬為肖像所有權者。 希望您能繼續給予本黨支持及指教。 祝 平安順心 中國國民黨 文化傳播委員會 敬啟2006年5月16日
Sangye 13:08 2006年5月16日 (UTC)
我推敲了這段話好久,我認為這段話的第二段,應該解釋為:應該蔣中正是本黨總裁,所以可以被授權於國民黨相關著作張貼此張照片。後面那句話,才是此照片版權的重點-(先總統 蔣公肖像是有所權的,應取得其家屬或相關單位授權後,始能公開發行)
經本人電話詢問後,中正文教基金會有此項授權服務,[8],電話02-23433245或02-23433234邵銘煌邵主任,電子信箱E-mail:shao3736@ms14.hinet.net,因為我實在對此人物興趣缺缺,煩還請有心人士接洽。-winertai 06:00 2006年5月25日 (UTC)
- 謝指教。我會嘗試發電郵了解情況。--encyclopedist (對話頁) 20:52 2006年6月14日 (UTC)
關於祖籍
「先蔣中正(蔣介石)總統祖籍宜興,20世紀30年代曾到宜興縣城和和橋鎮認祖歸宗,現已被宜興名人錄收入。」 以上摘自宜興。這一點為什麼本條目沒有體現出來。Iamdavidtheking 05:42 2006年5月10日 (UTC)
- 維基百科是任何人都能編輯的,你可以寫入你認為重要的內容。--百楽兎 08:24 2006年5月10日 (UTC)
人稱問題
稱呼蔣公的「字」表尊重,符合中國古代習慣。--金箍棒留言 15:09 2006年5月28日 (UTC)
原始創建條目使用的是「蔣介石」(簡體)為條目名稱,證據:第一次移動發生在:09:57 2005年9月25日 Theodoranian 小 (蔣介石已移動到蔣中正) --金箍棒留言 15:14 2006年5月28日 (UTC)
- Google結果:
- 5,590,000 for 蔣介石
- 356,000 for 蔣中正
--金箍棒留言 18:59 2006年5月28日 (UTC)
蔣曾是全中國的領袖,應尊重,稱呼其字。--金箍棒留言 15:21 2006年5月28日 (UTC)
- 另外中國沒有姓+字的稱呼方式。字號用於自稱或稱呼他人,而非敬稱。最後,這裏是百科,應已實事求是的精神寫作,故名從主人是最好的表達方式。--阿儒 | 這裏泡茶 15:27 2006年5月28日 (UTC)
- 這個難說。畢竟「蔣介石」這個稱呼也已沿用多時。--✉Hello World! 15:33 2006年5月28日 (UTC)
- 別狡辯了,你的古漢語基本上就是不及格,我懷疑你根本就沒讀過古文。蘇軾本來就常稱作蘇東坡,諸葛孔明也是如此……什麼「蔣介石」的稱呼來自共產黨?扯淡吧?--金箍棒留言 15:57 2006年5月28日 (UTC)
- 在這裏狡辯的好像是你吧。照你的思路的話那毛主席算是中國領袖了吧,他字詠芝,難道要叫他毛詠芝嗎?!--BLY 00:29 2006年6月1日 (UTC)
閣下居然不懂「非要以常用字號代替名作為條目名,那麼蘇軾應作蘇東坡,李白應作李太白,諸葛亮應作諸葛孔明」的意思,顯然白話文常考不及格吧!最後古書上直接稱字而非姓字連用,至少我看過的古文作此。我想閣下的古文程度想必遠勝於我,故請提出證據教化在此眾多無知大眾吧!--阿儒 | 這裏泡茶 16:09 2006年5月28日 (UTC)
誰說中文沒有姓+字的稱呼方式?別學了台語就忘了中文。--金箍棒留言 15:39 2006年5月28日 (UTC)
補上蔣的身分證 和黨員證圖片,此真品目前存於宜蘭的棲蘭山莊。--阿儒 | 這裏泡茶 15:57 2006年5月28日 (UTC)
哦,原來你的古漢語知識都來自日本漫畫,現在我們可以理解,你為什麼這麼古文白痴了。--金箍棒留言 15:58 2006年5月28日 (UTC)
- 中國古代的習慣的確是,名字只有自己和父母能稱呼,其他人一般都是稱呼他的字號。在古代,直接稱呼他人的名字是非常沒有禮貌的行為(除非他沒有字)。--百無一用是書生 (☎) 16:04 2006年5月28日 (UTC)
- 古代確是這樣,但20世紀初畢竟不是古代。--✉Hello World! 16:10 2006年5月28日 (UTC)
對了,我倒忘了世說新語有姓字連用的情形。抱歉,是我在耍笨。--阿儒 | 這裏泡茶 16:09 2006年5月28日 (UTC)
我覺得提案人「符合古代習慣」的理由非常奇怪。命名原則規定得很清楚了,名從主人,如果主人無中文名時,依照多數或是地區翻譯及先後。蔣老先生的名字就叫蔣中正,為什麼碰上其他人是以姓名來命名條目,碰到蔣中正就要例外呢?--Theodoranian|虎兒 =^-^= 16:42 2006年5月28日 (UTC)
有人跟我講起「兩岸求同存異」這回事了。在我看來沒有什麼求同存異的問題,尤其不應說要求同是求與你一樣的同,存異也只能存你同意的異。一部百科全書的條目命名規則應該是一致的,對於帝王,我們有一致的命名方式,對於后妃我們有一致的命名方式,對於中國近代人物都是用姓名來做為條目名,為什麼碰到蔣中正就要例外?不要跟我講什麼先創後移的問題,也不用跟我說google搜到多少條,如果有人把蔣老先生的身份證上頭的名字給改成蔣介石,我就同意條目改叫蔣介石。--Theodoranian|虎兒 =^-^= 00:47 2006年5月29日 (UTC)
你的意思就是要求同,只能跟你一樣的同;如果異,別跟你說別人同意不同意、符合不符合規則,都不能存在,你是來討論來了,還是來耍混來了?中文維基幹脆按你的意思改名叫台灣維基得了。--金箍棒留言 15:18 2006年5月29日 (UTC)
奉勸金箍棒先生,不要開口閉口台灣維基,這邊參與討論的人沒有人主張什麼台灣維基,台灣維基是你自己的想像,只要反對你的人,你就說台灣維基,真是可笑,你這樣以他人的出身做為討論時的攻擊武器,對於參與討論的人相當不尊重,難道你不能提出一點有力的論點嗎?事實擺在眼前,蔣先生有中文姓名,蔣中正就是他的姓名,除非其他大部分的中國人物條目命名都採用姓+字,不然你主張姓+字來為條目命名就沒有理由。最後,我勸你不要再隨意說他人是弱智或白痴,如果再有這種攻擊行為,我會請其他未參與本討論的管理員依照維基的管理原則處理。--Theodoranian|虎兒 =^-^= 16:47 2006年5月29日 (UTC)
威脅我?!你這種管理員真可恥。--金箍棒留言 17:11 2006年5月29日 (UTC)
- 亂罵人和攻擊他人討論頁恐怕才是最可恥的行為吧!--阿儒 | 這裏泡茶 20:06 2006年5月29日 (UTC)
- 威脅你也是正確的威脅,你真給我們內地的人丟臉,你根本一點維基精神也沒有。台灣同胞們實在不好意思了。--BLY 00:29 2006年6月1日 (UTC)
用蔣介石也有其普及性,蔣的英文名Chiang Kai-shek是根據蔣介石所譯,在港也是蔣介石較為人所識。但金箍棒兄,請你討論時積口德,不要作人身攻擊[9]。--Gakmo (Talk) 20:39 2006年5月29日 (UTC)
- 哎,沒辦法,金先生只看得到他人的身份,反正不同意他,就是身為台灣人的錯,再不然就是身為管理員的錯。至於他提不提得出一個普遍性的原則,我看是提不太出來。--Theodoranian|虎兒 =^-^= 00:38 2006年5月30日 (UTC)
- 就我個人而言,叫「蔣中正」的確有些彆扭。但從道理上來講,因為大陸和台灣各有叫法,怎樣稱呼就不能成為決定的依據。那麼從普遍的原則來講,就應該以「姓+名」的方式來稱呼「蔣中正」。正如稱呼「蘇軾」和稱呼「蘇東坡」的人都不少,那就不以稱呼來決定,而以普遍的「姓+名」原則來稱呼其「蘇軾」。另外,個人認為關於這個問題討論的時間、話題、人員都過於集中,且不少爭論顯得沒什麼意義,是不是可以某種方式來限制一些無謂的討論?假如詞條經常被人惡意修改,也該是時候用強制手段進行保護了。 --wangguoqin1001 15:11 2006年6月4日 (UTC)
- 對,何故要開口閉口就「台灣維基」、「學了台語就忘了中文」?挑撥兩岸維基人很爽嗎?這裏只是百科全書,請停止你的挑撥。--encyclopedist (對話頁) 21:04 2006年6月14日 (UTC)
嚴正抗議金猴奮起千鈞棒恣意更改蔣中正之人稱
蔣中正之人稱既有多數人認為是其根據其「姓」「名」而非「姓」「字」,金箍棒不應在未達成協議前發動編輯戰,而且更將蔣中正之遺囑原文下款更改,又將在下加入了的蔣中正wikisource取消。這樣不分青紅皂白的恣意編輯必需受到正視!--Lmmnhn 02:43 2006年5月30日 (UTC)
關於「抗共護國戰爭」這個說法
大家好,我來自大陸。我認為「抗共護國」這個詞語帶有很明顯的傾向性,不符合wiki客觀中立的要求。這場戰爭實際上就是抗日戰爭結束之後國共之間的內戰,把「共軍」擺到和日軍一樣需要「抗」的地位,當時的政府如此宣傳尚可理解,在今天看來則似乎不太妥當:在中國內部發生的內戰,蔣中正統帥的軍隊「護」的是他們的統治,而非中國本身,不論誰勝誰負,中國都仍然存在;中共當時屬於在野黨,代表了相當一部分民眾(絕大部分是底層民眾)的利益和呼聲,採取自下而上武裝奪取政權的方式尋求政治地位,非外敵,不存在「抗」的問題。因此,我個人建議將該戰事稱為「國共第二次內戰」,如果史學界有現成的中立名詞當然更加好,在下才疏學淺,權當拋磚引玉了。
--吹盡狂沙 02:29 2006年8月24日 (UTC)
汪精衛還是汪兆銘
條目中對此人往往使用兩個名稱,雖其本名為「兆銘」,但「精衛」顯然更廣為人知,故統一為「汪精衛」了。--吹盡狂沙 00:45 2006年8月31日 (UTC)
由此我想到一個問題,條目用蔣中正是應該的,但是內文中的到底應該用蔣中正還是蔣介石呢?我的個人看法是蔣介石較妥,原因有兩點:第一,幾乎所有指向這個條目的內部連結都是蔣介石,這說明在別的文章中大家都用的是蔣介石,那麼在他本人的條目中並不必要與眾不同;第二,就是汪精衛這個了,歷史上有許多人都得享大名,但是本名卻不太為人知,比如汪精衛、王陽明、魯迅、貝利、朗拿度等等等等,按照一般的做法在行文的時候人們通常都是使用他們最為人熟知的稱呼,只有在需要特別強調的地方才使用本名,而且一旦在文章中出現他們的本名就會引起讀者特別的注意,而蔣介石這個條目內文並無需要特別強調之處,結果從頭到尾都使用蔣中正,至少讓我讀起來感覺怪怪的。
出於上述兩方面的考慮,我認為在內文中還是使用蔣介石較好。--Mukdener|留言 15:13 2006年8月31日 (UTC)
條目用蔣中正是應該的,但是內文中的到底應該用蔣中正還是蔣介石呢?我的個人看法是蔣介石較妥,原因有兩點:第一,幾乎所有指向這個條目的內部連結都是蔣介石,這說明在別的文章中大家都用的是蔣介石,那麼在他本人的條目中並不必要與眾不同;第二,就是汪精衛這個了,歷史上有許多人都得享大名,但是本名卻不太為人知,比如汪精衛、王陽明、魯迅、貝利、朗拿度等等等等,按照一般的做法在行文的時候人們通常都是使用他們最為人熟知的稱呼,只有在需要特別強調的地方才使用本名,而且一旦在文章中出現他們的本名就會引起讀者特別的注意,而蔣介石這個條目內文並無需要特別強調之處,結果從頭到尾都使用蔣中正,至少讓我讀起來感覺怪怪的。
出於上述兩方面的考慮,我認為在內文中還是使用蔣介石較好。--Mukdener
實話實說,你在接觸互聯網以前聽說過「蔣中正」這個名字麼? 你沒聽說並不等於別人沒聽說,你不熟知並不等於別人不熟知,這裏的歷史不是共產黨教育部寫的,現在你懂了吧?
- 哥哥,你也不用匿名教育我,讓我教你個乖吧,蔣在中國大陸的大半生時間裏通常被稱為蔣介石,這從他的英文名字Chiang Kai-shek就可見一斑了。咱可不像你一樣腦袋決定屁股。PS:再次呼籲請在正文中使用蔣介石,畢竟他的人生大部分時間是被這麼叫的,現在這樣左一個蔣中正右一個蔣中正在我看來是台灣人竊取對蔣的歷史記錄的行為。--lvlLll2cl3rl3l~|留言 14:29 2006年11月17日 (UTC)
優良條目評選
以下內容由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移至
- 蔣中正(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職業人物-政治人物。--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08:56 2006年10月20日 (UTC)
- (-)反對評價的部分不是很理想。很多說法的人稱不明。--ffaarr (talk) 09:06 2006年10月20日 (UTC)
- (+)支持--靜宣 02:55 2006年10月21日 (UTC)
- (-)反對,內容有偏差。--甚麼是愛情???(有事找我?) 13:05 2006年10月21日 (UTC)
- (+)支持--沙田友 17:33 2006年10月21日 (UTC)
- (-)反對--百無一用是書生 (☎) 06:13 2006年10月23日 (UTC)
- (-)反對,有關負面評價的部分,諸多以有人認為,這樣的描述有較為具體的出處。如果能夠修改,可以支持。--cobrachen 14:33 2006年10月25日 (UTC)
根本沒有什麼「國共第x次內戰」
「國共第x次內戰」一類說法是中共黨史教科書中的「第x次國內革命戰爭」的變種。這種分類方法僅僅出現於中共的歷史書中,這種歷史階段論與「中國現代史開始於1919年五四運動」等一樣是中共的一種意識形態,並沒有得到世人的普遍認同。同樣,「國共第二次內戰」的說法與「國共第一次合作」「國共第二次合作」是相配套的,而這些「合作」之類的說法都是有極大爭議的。所以,在條目中不應該使用這種術語。--民國九十五年 05:34 2006年12月5日 (UTC)
- 那或者用"二戰後國共內戰"如何?--妙詩人 20:18 2006年12月5日 (UTC)
- "二戰後國共內戰"未免羅嗦。 "二戰後國共內戰"或「國共再戰」或「國共第x次內戰」,這不過是主條目中的一個段落的名稱,其位置在上下文中很清楚,不用加太多的限定詞。 另外,「國共再戰」與其他段落的標題都是四個字,對仗,比較好看一些。--民國九十五年 20:32 2006年12月5日 (UTC)
- 其實我只是感覺"國共再戰"時間上有些含糊,大家覺得沒有問題就好。--妙詩人 20:35 2006年12月5日 (UTC)
- 中國大陸的普遍世人中有很多反對使用中共黨史教科書中的術語。剿匪是對中共在1938年向國民政府輸誠前的一系列相關戰役和戰鬥的最合適稱謂,戡亂則是用來形容從1946到1980年代的發生在中華民國政府軍與中共武裝之間的戰爭和戰役的法定稱謂。 為顧及到中共黨徒及被其裹挾者的審美觀點和智力水平,故不使用「剿匪」和「戡亂」二詞,而使用更為「中立」的「國共再戰」。--民國九十五年 03:49 2006年12月19日 (UTC)
這位民國九十五年朋友說話真是夾槍帶棒啊,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很久沒來看這個條目了。對於你的意見我再提點意見。
首先,請從語法上解釋,什麼叫「再戰」?一而再,再而三,「再」就是又一次的意思,若無特別語境,便是第二次,那麼第二次國共內戰有何不妥?你反對這個名稱,僅僅因為你對中共黨史教科書的深惡痛絕,甚至於連類似的名稱都無法忍受了,這不可謂不偏頗。
其次,不使用「剿匪」等詞,難道只是為了照顧中共黨徒麼?在我看來,只要是客觀中立的,沒有誰需要被照顧,問題在於,「剿匪」這個詞客觀中立麼?
在我看來,閣下對中共的刻骨仇恨甚至遠勝於台灣海峽對岸的朋友,不擺正自己的立場,我看很難寫出好的條目。當然,我感覺閣下也並不想寫出好的條目,只要符合自己心中的是非觀念就可以了,對此,我感到很可悲。
--吹盡狂沙 17:57 2007年3月22日 (UTC)
先總統蔣公紀念歌
這首歌因為官方的關係,很多人聽過,應該視為官方評價。而毛澤東條目,可以有官方評價,「偉大的導師,偉大的領袖,偉大的統帥,偉大的舵手」(四個偉大),「中國人民的大救星」,「人民群眾心中的紅太陽」,這種今天看似誇張的形容。同樣的標準,為什麼,我在正面評價中寫
- 台灣官方歌曲《先總統蔣公紀念歌》(張齡詞,李中和曲),其歌詞讚頌蔣中正「您是人類的救星,您是世界的偉人。」「您是自由的燈塔,您是民族的長城。」「您不朽的精神永遠領導我們」
會被刪,若是覺得放在正面不合,可以放在反面。這首歌聽過的人太多了,已經變成官方評價,應該放入,才能反應時代背景。或是在評價中加入"其它"或"官方"放入。--資訊呆呆 16:12 2006年12月18日 (UTC)
- 這個條目存在的目的是介紹一個歷史人物的一生,即使是評價,也應該有點學術意義,不能把相關的任何東西都加上去。拿「蔣公紀念歌」來和中共將毛澤東稱為「偉大的導師,偉大的領袖,偉大的統帥,偉大的舵手」等相提並論,是錯的。 中共對毛的那些「評論」是寫在它們的憲法上的,而「蔣公紀念歌」不過是國民黨在媒體和學校里進行的宣傳,並沒有出現在任何法律或者官方文件中。所以,「紀念歌」根本談不上是什麼官方評價。不適合作為「評價」放到這個條目中。--民國九十五年 16:27 2006年12月18日 (UTC)
- 謝謝解說,原來中國的憲法這樣…那要不要加上"先總統蔣公紀念歌",改為持(=)中立--資訊呆呆 17:25 2006年12月18日 (UTC)
- 補充: 關於「偉大的導師,偉大的領袖,偉大的統帥,偉大的舵手」與中共憲法,請參閱中共的「人民網」: http://www.people.com.cn/GB/14576/28320/35193/35204/2674606.html --民國九十五年 17:33 2006年12月18日 (UTC)
- 有看到四個偉大(尉鳳英),又查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78年),原文比較沒那麼誇張,只提到偉大領袖和導師,捍衛毛主席的偉大旗幟。而「中國人民的大救星」,「人民群眾心中的紅太陽」。這兩句沒在上面網址看到。這是哪來的?憲法根本沒提到"救星"和"太陽"兩個字,是哪一板本哪一年的憲法呢?--資訊呆呆 18:26 2006年12月18日 (UTC)
有關胡錦濤被列在對蔣正面評價
正面評價中有"胡錦濤在抗日戰爭勝利60周年的紀念活動中[3][4],首次公開承認國民黨軍隊是抗日戰爭中正面戰場的主導力量。大陸民眾更逐漸認識到蔣介石領導的國民黨軍隊是抗日戰爭中的主要力量。",本人把這話隱藏,主要原因是,所提參考網址根本沒提到"蔣"字,現在又被恢復了…但是恢復的人,也在編輯摘要中承認,沒提到"蔣"字,不知道是否有更好的參考資料?個人認為有爭議,故在討論提出--資訊呆呆 08:38 2006年12月19日 (UTC)
- 又英文版在蔣中正條目也沒出現胡錦濤--資訊呆呆 08:42 2006年12月19日 (UTC)
關於條目中引文的說明
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條 (著作權標的之限制)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條目中引用了五個蔣中正所做的歷史性演講和書告,用以說明上下文涉及到的歷史事件。引文被妥善放置在小框之中,清晰美觀。
--民國九十五年 17:36 2006年12月26日 (UTC)
請修正顯示(排版)問題
目前的排法,用IE去看,在早年生活那一章會有一大串空白,用Firefox 2.0看則還好,可否修正,使內文中不要有一大串空白出現,For both IE and Firefox2.0 user--資訊呆呆 03:05 2006年12月20日 (UTC)
- 似乎是其中一張照片被頁面頂部那個資訊框頂着了,導致其後的文字都給頂了下去。現已為該圖片包上<div></div>,你再去看看現在問題是否已被解決了?--Moonian‧♨一盅兩件‧貢獻 主要 全部 03:22 2006年12月20日 (UTC)
- 謝謝,已解決--資訊呆呆 03:25 2006年12月20日 (UTC)
文章難以閱讀
現在這個條目由於加入大量的文告、蔣氏作品而造成難以閱讀,另外建議較長的段落亦可加以分段,提綱契領,否則閱讀起來非常難過。--Theodoranian|虎兒 =^-^= 05:59 2006年12月29日 (UTC)
- 條目中引用了五個蔣中正所做的歷史性演講和書告,用以說明上下文涉及到的歷史事件。引文被妥善放置在小框之中,清晰美觀。條目中的段落劃分明確。如果User:Theodoranian認為哪裏分段有問題,自可進行編輯,如果User:Theodoranian患有視覺障礙,請及時醫治。 User:Theodoranian作為「管理員」而在沒給出理由的情況下反覆大幅回退他人的編輯,並指使其同夥對條目進行保護,阻礙他人編輯條目,實屬可恥。--民國九十五年 06:07 2006年12月29日 (UTC)
這跟我作為管理員並沒有關係,相關理由我已經說明,這些篇章不宜也不應放在條目中,因為維基是一部百科,不是搜集原始文件之處。另外,我沒有提到什麼視覺障礙,請你小心如果以疾病攻擊他人構成人身攻擊!--Theodoranian|虎兒 =^-^= 06:12 2006年12月29日 (UTC)
- 條目中引用了五個蔣中正所做的歷史性演講和書告,用以說明上下文涉及到的歷史事件。引文被妥善放置在小框之中,清晰美觀。沒有人診斷或攻擊User:Theodoranian患有視覺障礙。請不要誤解。--民國九十五年 06:21 2006年12月29日 (UTC)
- 那些文章已經是全文而非引文,應該放在維基文庫中,而非百科。引文的定義應該是「一篇文章的數句話」。另,百科應該考慮有紙本出版的可能,使用小框並不適宜。--Jnlin 06:13 2006年12月29日 (UTC)
- 如果有必要,引文當然可以是全文。「百科應該考慮有紙本出版的可能,使用小框並不適宜」,這不是維基百科的方針政策,故不予考慮。--民國九十五年 06:21 2006年12月29日 (UTC)
- 請參見Wikipedia: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Wikipedia:完美條目的長度適宜、Wikipedia:簡約的風格(詳見英文版)。--Jnlin 06:32 2006年12月29日 (UTC)
- 百科全書不是搜集原始文獻的地方,請見Wikipedia: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其中說到:「避免在條目中完整地列出條約,新聞稿,演講稿和長篇引言等等」,英文維基百科的en:Wikipedia:Don't include copies of primary sources亦可參照。--Theodoranian|虎兒 =^-^= 06:38 2006年12月29日 (UTC)
- 謝謝User:Jnlin指出Wikipedia: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我同意在條目中不「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所以,請User:Theodoranian及其同夥立刻解除以「閱讀起來非常難過」為名對條目的保護,停止阻礙他人進行編輯,停止人身攻擊。--民國九十五年 06:40 2006年12月29日 (UTC)
- 的確非常難以閲讀, 該條目巧妙的運用了一切"引用"皆為"自然中立"的原則,大量摘錄蔣的原話;確實,引用的部分都為"事實",不能作出修改,然而究竟引用哪些卻可以做出選擇.如果仔細揣摩這些語錄的選擇,就可以發現其具有明顯的導向性,讓讀者認爲蔣是一個"憂國憂民"的偉人;其中一些引用更使用了加重, 究竟什麽含義也不得而知.這裏先不說這些,反正我也沒指望政治相關的條目能中立過.只是不知道編寫該條目的一些維基人是不是有點太過入迷,連陳述文字也充滿了古白話文言文的用法,如"撰文哭之"等等,雖然都看得懂,縂覺得風格和百科的其他傳記條目格格不入.最後還是勸有強烈政治信仰的人還是遠離這些條目吧,吵來吵去,弄得人人都傷的很深,真沒意思.--Delacour 04:15 2007年1月20日 (UTC)
- 如果有必要,引文當然可以是全文。「百科應該考慮有紙本出版的可能,使用小框並不適宜」,這不是維基百科的方針政策,故不予考慮。--民國九十五年 06:21 2006年12月29日 (UTC)
Delacour,19歲,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生,加拿大永久居民,居住在溫哥華,擅長平面設計,愛好網絡、電腦、和動漫,極為討厭政治和各種爭鬥、戰爭,對大陸與台灣和中國與日本之間的不間斷的摩擦表示遺憾。隨不擅長日語,仍然致力於通過wiki這個世界平台宣傳日本的優秀文化,衷心希望有朝一日大家能恢復友好,世界大同。
蔣中正專殺漢奸。--臺灣大統領 23:28 2007年1月21日 (UTC)
請各位用繁體中文編輯這個條目
請各位用正體中文編輯這個條目,以示對 蔣公的尊重。--臺灣大統領 23:28 2007年1月21日 (UTC)
「後世所說蔣氏訓導國人以德抱怨實屬杜撰。」這句話多餘。
圍繞日本的戰爭賠償問題上有很多共產黨製造的謊言,這個問題的確需要澄清。但「後世所說蔣氏訓導國人以德抱怨實屬杜撰。」這句話實在多餘,故刪除。--民國九十六年 02:30 2007年1月24日 (UTC)
多餘冗雜信息過多
像"蔣中正的先祖出自周公旦之子伯齡,伯齡封領土於蔣國,遂以國為姓"這樣的信息怎麼能放在此條目里,實在搞笑 "1921年6月14日,蔣母王太夫人逝,年五十八。蔣中正回鄉葬母。孫中山書'蔣母之墓'刻石建碑,樹於墓前"這段我覺得刪了算了~~ 整個條目里充斥着一堆可有可無的信息.就差把蔣中正和宋美齡結婚全過程寫上來了~~誰有空把無用的和確係閒言緋聞的東西刪一下~~ Jaski 20:38 2007年2月12日 (UTC)Jaski
- 「蔣中正的先祖出自周公旦之子伯齡,伯齡封領土於蔣國,遂以國為姓」,這句話是說明蔣家的根源,沒什麼可搞笑的。 有人可能對自己的族譜不感興趣,認為這沒有意義,但請不要由己推人。
- 關於蔣母的那句話,是我加上的。 蔣中正自幼喪父,與母親王太夫人相依為命,這對他的性格的構成是起決定作用的,蔣母的去世是蔣中正一生中的大事,作為孝子的蔣中正是有必要介紹的。至於孫中山為蔣母之墓題詞,這是用來說明蔣中正與孫中山的關係之密切。這些都不是閒言緋聞。--民國九十六年 22:47 2007年2月12日 (UTC)
第二次優良條目評選
- 蔣中正(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政治人物--不中舉的秀才(江南貢院) 01:22 2007年2月8日 (UTC)
- (+)支持--約翰哈博克 10:52 2007年2月8日 (UTC)
- (!)意見——「生平」一節非常混亂,感覺說的不是蔣本人的生平,是在講中國近代史,有濫竽充數之嫌。--Quarty 15:24 2007年2月8日 (UTC)
- (+)支持,Shibo77 02:42 2007年2月9日 (UTC)
- (+)支持,是左圖右史的提名都是好東西,不阻撓啦。--甚麼是愛情???(有事找我?) 09:20 2007年2月9日 (UTC)
- (+)支持,沒辦法,中國近代史有一大半是和蔣中正有關。--陋室◈(亭中茶話) 12:25 2007年2月9日 (UTC)
- (+)支持:意見同陋室--dbslikacheung 05:22 2007年2月10日 (UTC)
- (+)支持--Iflwlou 17:18 2007年2月10日 (UTC)
- (+)支持--by--阿佳暫時不囉唆! 17:27 2007年2月10日 (UTC)
- (-)反對--Quarty 14:35 2007年2月11日 (UTC)
- (-)反對--Jason22(請留言) 06:45 2007年2月12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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