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討論:Liopu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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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4年3月2日 (日) 17:25 (UTC)[回覆]

昆明火車站事件條目[編輯]

你能否先等討論完再來刪除?一邊說要請人來討論一邊又直接刪光內容,那還有什麼好討論的?—Snorri留言2014年3月2日 (日) 18:19 (UTC)[回覆]

因為看好久沒有反應,以為沒有不同意見,所以無關方面的內容就直接刪了。如果有問題的話,就先討論吧。 --Lioputy留言2014年3月2日 (日) 18:24 (UTC)[回覆]

你既然不講道理,那就別怪我也沒什麼好講的了。我不同意你刪除內容,就這麼多,沒什麼好討論的。—Snorri留言2014年3月2日 (日) 18:26 (UTC)[回覆]
我怎麼不講道理?如果你有不同意見,或者某個內容有不同看法,那就先討論。--Lioputy留言2014年3月2日 (日) 18:28 (UTC)[回覆]
你張口閉口要人先討論,自己又未經討論直接刪除內容,這也叫講道理?你先刪除內容,然後別人要加回來就是要先經過討論了,討論完你說一句不能加,是不是就不能加了?你以為你是誰?維基皇帝?—Snorri留言2014年3月2日 (日) 18:33 (UTC)[回覆]
誤解了。我的意思,討論是討論出一個選取標準。比如可能有無數的公司人員作家明星運動員之類的發表評論,為什麼要選擇某個人的放上去?而且好像也不屬於事件的有關各方吧?如果是相關領域的學者的見解,那倒可能是有價值,也有相關性。--2014年3月2日 (日) 18:41 (UTC)
呵呵,標準又是你定的吧?你的作為和你的言論完全不相符,讓人難以信服。你多次刪除大量有來源內容,我會提報破壞。—Snorri留言2014年3月2日 (日) 18:45 (UTC)[回覆]
我只是提出來,標準大家都可以討論。我刪除的內容也是根據各方相關性的標準來刪除的,刪除了大量非相關方發表的看法,而且有些明顯有廣告性質,特別是不相關的公司人員作家明星運動員之類的。有問題可以討論。--Lioputy留言2014年3月2日 (日) 18:50 (UTC)[回覆]

re:請問這段話為什麼要刪除?[編輯]

你好,所有頁面的討論頁都不是發表個人判斷、猜測的地方。--瓜皮仔Canton 2014年3月23日 (日) 14:07 (UTC)[回覆]

謝謝回復。這個我了解,所以討論中是在找相關報道和資料。 --Lioputy留言2014年3月29日 (六) 07:29 (UTC)[回覆]

2014年6月[編輯]

請勿再於討論頁作不當討論,否則閣下可遭受封禁。--Mys_721tx (留言) 2014年6月9日 (一) 06:53 (UTC)[回覆]

後面部分不相關的討論應該刪除,但是前面有一段是關於思想來源、對比、評判等情況,我認為應當保留並深化討論,並且尋找依據以充實條目。 --Lioputy留言2014年6月9日 (一) 06:57 (UTC)[回覆]

此乃對閣下毀損性編輯最後警告
切勿再於討論頁作不當討論,違者可遭封禁。--Mys_721tx (留言) 2014年6月9日 (一) 08:01 (UTC)[回覆]

如果有違背維基百科:毀損性編輯維基百科:討論頁指導的地方,請指出來。被判定毀損性編輯、不當討論的,要符合相關的規則,不能擴大化,以此為由刪除某些特定的人不樂意看到的討論,而這些討論對補充條目的完整性以及幫助讀者理解條目可能是相當重要的。所謂某些特定的人不樂意看到的討論,比如作為一種思想信仰體系,比如基督教伊斯蘭教共產主義國家社會主義等條目,信仰者不願意看到負面的批評的內容,是否就不能討論補充這方面的內容,討論添加這些內容就是毀損性編輯、不當討論?這些思想信仰體系的負面影響非常大,顯然應該在條目中加入這部分內容,這也符合維基中立的原則。 --Lioputy留言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我被User:Mys 721tx無端刪除在相關條目的討論,我所發討論的目的是最終在相關條目補充相關的內容(儘管很多很長時間沒人參與進來,所以條目內容還沒有補充),就此我在我的討論頁以及User Talk:Mys 721tx均有回覆及提問,但User:Mys 721tx不僅不回答我,還直接以(擾亂:反覆將討論頁當作論壇)封禁我。我認為對我的刪除以及封禁毫無道理,User:Mys 721tx也對人毫不尊重,不僅不回復反而封禁。我希望能有什麼問題大家可以討論,不要動不動就封禁他人或者刪除他人的發言,至少應該討論為什麼這麼做。 每個人都是平等的,不能因為你是管理員就有特權,可以不尊重人。每個人都有發言的權利。如果哪裏違規,或者哪條規則大家的理解不一致,大家也都可以先做說明討論。我對User:Mys 721tx的無理非常生氣。這是目前想說的,不知道這算不算申訴理由。謝謝! --Lioputy留言2014年6月10日 (二) 15:16 (UTC)[回覆]



--Lioputy留言2014年6月10日 (二) 15:16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予以解封或縮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用善意推定斷定您的目的是「最終在相關條目補充相關的內容」。但請注意以後請儘量遵循WP:TPG的指引,並儘量縮減討論字數。也請不要將討論的話題扯得太遠。
  處理人:廣雅 范 2014年6月10日 (二) 16:18 (UTC)[回覆]
幾天沒來,沒看到。謝謝信任。我是真誠而善意的。--Lioputy留言2014年6月19日 (四) 17:13 (UTC)[回覆]

前面的討論因為很多圍繞的是宗教問題特別是閃米特一神諸教的問題,我的觀點是要承認這些宗教的經書那些負面的比如野蠻、暴力、仇恨異己、反人類的思想內容,並且能夠最終在條目中有所涉及,讓其教徒意識到這一點,不要盲目信仰,而要形成健康的心理,這對社會對人類才有利。如果其教徒真的認為那些經書是神聖的應該遵照做的,那麼按照那些負面的思想內容去做,對社會對人類會沒有危害嗎?自私一點來說,說不定哪天我遇上這樣的教徒也會成為受害者吧?幾百年前的歐洲啟蒙運動都已經讓西方人認識到宗教是一場迷信而已,難道現在的人還不如那個時候?我並不是反對有人宗教迷信,迷信只要無害於自己無害於他人我都尊重,當然是否無害於自己外人也許不能干涉,但是是否無害於他人就有關係了。迷信也要講人性,有基本的理性,無人性的迷信內容是否應該讓人們意識到其危害呢?事實上,關於宗教特別是閃米特一神諸教,有很多著名學者的著作,都可以用來幫助改善條目。 --Lioputy留言2014年6月19日 (四) 17:36 (UTC)[回覆]

關於宗教迷信的問題,的確有很多人是真正的信宗教,認為宗教經書是神聖的。迷信具有大量無人性反人類思想內容的閃米特一神教經書,對社會對人類是一個問題。那些迷信給予的信念是迷信教徒做出犯罪行為的精神力量。最近的兩個報道,西班牙媒體揭秘敘利亞女性"性聖戰"組織 :試圖說服她們繼續學習這些課程(伊斯蘭教課程),因為只有《古蘭經》是值得學習的。她向她們解釋了聖戰的益處,她對她們說,如果死了,「會更容易進天堂」。 極端伊斯蘭暴徒:砍殺民眾遇反抗後害怕:只要進行「聖戰」而死,死後就可以不受「審判」直接進入天堂。可見,這些人做出恐怖暴力犯罪的確是出於宗教上的迷信。如果閃米特一神教的經書裏沒有這些相應的思想內容,又怎麼會依靠這些經書思想的灌輸讓他們具有這些思想?這和歐洲中世紀宗教迷信時期的基督徒十字軍相信「殺異教徒不是犯罪,是上天堂的捷徑」是一樣的。只不過現代西方已經很少有人迷信基督教聖經,而伊斯蘭教古蘭經卻有大量的迷信者。這種迷信對社會、對人類是一種危害。宗教條目不僅應該敘述宗教教義本身的觀點,也應該包括現代文明社會的觀點、人文理性思想者的觀點、科學的觀點,這對有條件接觸維基、接觸多元信息的人來說,至少可以獲得更完備的知識、信息,從而減少盲目迷信。目前有關宗教條目在這方面是相當缺乏的,基本上只是宗教本身的教義觀點,內容相當的不平衡。好的百科全書能發揮啟蒙的作用,條目內容的全面完備是相當重要的。特別是對社會有重要影響的一些思想觀念上,必須加入來自文明進步思想的批判觀點和評述。 --Lioputy留言2014年6月26日 (四) 15:41 (UTC)[回覆]

關於管理員User:Mys 721tx的粗暴行為的問題[編輯]

剛才登錄,發現又被User:Mys 721tx粗暴封禁:2014年6月28日 (六) 08:36 Mys 721tx(討論 | 貢獻)已查封「Lioputy(討論 | 貢獻)」(賬戶創建停用),終止時間為1個月 (擾亂:再犯)。而且我的討論貢獻被User:Mys 721tx粗暴刪除破壞。上次User:Mys 721tx對自己的無理刪除和封禁還沒有做出答覆,又採取了更過分的行為。請問哪位知道該怎麼解決這個問題?有什麼途徑解決? --Lioputy留言2014年7月18日 (五) 13:07 (UTC)[回覆]

因為對條目的分歧,管理員User:Mys 721tx再次粗暴地封了我,哪位管理員可否先解封。我想先在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發起討論,但是現在不能發言。謝謝! --Lioputy留言2014年8月3日 (日) 01:41 (UTC)[回覆]

例如,管理員User:Mys 721tx剛才粗暴刪除的全能神教的討論,全能神教本身是基督教衍生出來的宗教,很多思想也繼承了基督教的思想,為什麼不能討論是否應該歸入基督教系新興宗教、亞伯拉罕一神諸教?全能神教繼承包含的基督教中的一神的思想有很負面的主張,也是事實,所有宗教、信仰、思想體系都應該一視同仁來地用相同的標準來對待,需要客觀全面地來撰寫有關條目,不能因為你是某個宗教、信仰、思想體系,就有什麼特權。任何思想信仰的持有者都不能以自己思想信仰自由、尊重自己的思想信仰為藉口,污衊或者不尊重全體人類的思想自由、不尊重人類的生命。例如,信仰基督教、伊斯蘭教的人不能根據基督教聖經、伊斯蘭教古蘭經來污衊、詛咒不信基督教、伊斯蘭教的人是魔鬼、要下地獄(某些人如果否認基督教聖經、伊斯蘭教古蘭經存在這些內容,包括指使教徒對所謂異教徒採取野蠻無人性的行為,那麼請提供不存在這些思想內容的經書版本,即使這樣也只能說是改良版不存在這些思想內容,況且目前我還沒有看到過所謂的改良版的亞伯拉罕諸教的經書)。尊重是相互的,而且任何的尊重都要建立在人類基本的道德底線的基礎上。任何宗教、信仰、思想體系中無人性、反人類等負面內容,都應該在條目中有相關的章節,提供如實的描述和批判,這方面已經有很多著作可以參考。亞伯拉罕一神諸教及經書等條目這方面的問題最大,但目前缺乏這些內容,相關條目需要補充完善。 --Lioputy留言2014年8月3日 (日) 01:5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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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貢獻)已查封「Lioputy(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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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