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存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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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存德(1953年12月) ,男,漢族海南澄邁人,中共政治人物,是一名長期在廣東省委組織部任職的幹部,歷任廣東省委組織部科教幹部處處長,廣東省委組織部幹部五處處長,廣東省委組織部副廳級組織員、幹部五處處長,廣東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等職。其妻是廣東省現任副省長招玉芳[1][2]

林氏涉嫌萬慶良案,在廣東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崗位退休後,被在紀檢部門在2014年10月帶走調查,廣東省紀委尚未對外正式確認和披露案情。[3]

2016年10月21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廣東省委組織部原副部長林存德受賄案,以受賄罪判處林存德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4]

參考資料[編輯]

  1. ^ 招玉芳获任广东副省长 李容根被免副省长职务. 人民網. 2011-01-17 [2023-01-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7). 
  2. ^ 廣東省委組織部原副部長林存德被查. 香港文匯網. 2014-10-15 [2014-10-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3. ^ 广东组织部原副部长林存德被查 或涉万庆良案. 網易新聞. 2014-10-16 [2014-10-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31). 
  4. ^ 广东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林存德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網易新聞. 2016-10-21 [2018-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