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要件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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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22年2月22日) |
大陸法系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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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階層論 |
-構成要件該當性- |
-違法性- |
-罪責(有責性)- |
參與論 |
正犯(間接正犯 · 共同正犯 · 共謀共同正犯) 共犯(教唆犯 · 幫助犯) |
罪數論 |
-想像競合- |
-實質競合- |
-法條競合- |
刑罰論 |
-法定刑- |
-處斷刑- |
-宣告刑- |
-執行刑- |
保安處分 |
保護管束 · 驅逐出境 · 終身禁業 |
法律原則 |
罪刑法定原則 · 罪責原則 正當法律程序 · 比例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 · 平等原則 |
刑事訴訟 · 刑事政策 |
其他學說 |
四要件論 |
-犯罪主體- |
-犯罪客體- |
-犯罪的主觀方面- |
-犯罪的客觀方面- |
二階層論 |
構成要件(德語:Tatbestand),或稱事實,是法律與哲學上的一個重要概念。
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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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編輯]現今大陸法系刑法以三階層論作為評價犯罪成立與否的通說,而「構成要件」正是其第一階層,用以判斷犯罪行為人是否滿足法律規定的不法形式表徵,來確定是否對法益造成攻擊的狀態,因此又稱為構成要件該當性。一旦構成要件該當,接着就會往違法性與罪責階層檢驗;假使全部階層要素皆滿足,犯罪始告成立。
構成要件要素
[編輯]三階層論將構成要件區分成「主觀」與「客觀」兩種,前者指行為人內心的意思活動,後者則是指外在的事實狀態。
主觀構成要件
[編輯]在一般故意犯罪當中,行為人的主觀構成要件是指犯罪故意,即對於構成犯罪的客觀事實有所認知、並且有意使其發生,或至少發生不違背本意,稱作「知與欲」。根據意欲的程度,尚可再區分成「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
在某些特定的犯罪中,還會有「意圖」要素的要求。意圖與故意並非同一概念,意圖僅是指特定的犯罪心態或動機,無須對客觀事實有所認識。
客觀構成要件
[編輯]三階層論當中的客觀構成要件要素有以下六項:
前三者為所有犯罪成立的必要條件,後三者則僅存在於某些特定犯罪,例如結果犯才有所謂行為結果與因果關係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