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討論:藝人/存檔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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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活躍年代
{{藝人}}
模板有個「活躍年代」的參數。請問如果一個團體或藝人宣告舉辦了最後一場演唱會(演唱會名稱有「最終」的字眼),但沒有宣告引退、解散,之後再也沒有出歌、演唱會和活動。請問這樣算是終止活躍嗎?因為目前有編輯戰認為沒有宣佈引退跟解散,仍算是「活躍」;但實際上舉辦過「最終」演唱會,也不再有活動,我認為已終止活躍。請問這個參數該如何填--Liaon98 我是廢物 2018年2月1日 (四) 07:17 (UTC)- 沒可靠來源斷言就別改,「最終」可能有多種情況和不同理解(萬一開的是「xxxx年xxx最終演唱會」,或者轉領域等情況)。有宣佈可以附加來源並寫截至所在年。一整年沒活動再改。--YFdyh000(留言) 2018年2月1日 (四) 08:02 (UTC)
- 最終演唱會後距今已一年半以上,沒有新活動,團員也都已經各數不同公司。類似情況像是5566,同樣分屬不同公司後就不再活動,條目也是先標為不活躍,直到5566幾年前合體出來亮相一陣子,才又另外標了新的活躍區間(但中間仍視為不活躍)。--Liaon98 我是廢物 2018年2月1日 (四) 08:17 (UTC)
- 我會以最後一個作品為主。後來偶爾參加個五月天演場會或是復出演場會或合體主持節目也不算活耀吧? 一堆團體也是打着單飛不解散的名稱,我也會不會列入活耀。Zenk0113(留言) 2018年2月1日 (四) 08:58 (UTC)
- 如果一整年沒有可靠來源(有效)報道,我會認為該年起不再活躍。有間斷的表達可能不太美觀,而且/如果無來源表述。如果不時小出現一下,空缺標註(xxxx年-)或許是個遷就法。---YFdyh000(留言) 2018年2月1日 (四) 14:38 (UTC)
藝人模板中,「節目主持」、「播音員」和「新聞主播」該如何區分?
因為曾經在中國大陸考過播音主持證件,我所知道的是,播音員必須是普通話一級甲等,主持人必須是普通話一級乙等,嘉賓主持必須是二級甲等(嘉賓主持不能單獨主持節目)。
- 那麼新聞主播是等同於播音員呢?還是等同於節目主持?新聞主播應該是港台地區用語,那麼歐美日韓等非大中華地區的新聞節目主持人是歸類到播音員?還是新聞主播?
- 目前可能除了中央電視台的播音員不輕易主持非新聞節目之外,地方台的新聞播音員一般至少會跨界主持新聞評論類節目,那麼是播音員優先呢?還是節目主持優先?或者,播音員有時也主持訪談節目的話,那又該如何?
- [1]。個人理解,播音員是讀稿的,主播、主持可以有些個人見解和發揮。如果是電台交通節目的主播,好像三者都可以算(交通新聞+節目環節+播音),僅語義上可能更接近播音員。以知名職業為準?。這個類型,沒見到有什麼要求和作用,但有時確實不好填。--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31日 (三) 02:45 (UTC)
- 中國大陸業界主管機構是沒有對主播的定義,我當時考就是編輯記者證或播音主持證。我還特意打電話問了我以前的培訓老師,他的說法是,播音員可以是主持人,因為播音員其實是可以既播報新聞節目也主持新聞類或非新聞類節目;但是主持人不能是播音員,因為主持人沒辦法去播報新聞節目。PS:新聞主播算是引進詞彙,特指那些擁有本檔節目最終編輯權的節目主持人。不過這在大陸是不可能的,因為主管機構不允許。--周曉(☎) 2018年1月31日 (三) 04:50 (UTC)
- 業界定義與此字段的定義不一定相同,此字段的定義和使用也不一定清晰和準確。「因為主持人沒辦法去播報新聞節目」未理解、不確定。如果主持人兼任編劇/製作人呢。--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31日 (三) 04:58 (UTC)
- @YFdyh000:因為主持人的門檻是普通話一級乙等,播音員是一級甲等。如果主持人沒有一級甲等普通話證,那麼就不能播新聞;當然,如果他有,就可以。另外,最近在播音主持網上問了一下其他人,發現目前大陸主持圈裏已經不再區分播音員或主持人了,一般只有電台新聞節目主持人才叫播音員或央視《新聞聯播》主持人才是播音員,其他台或其他新聞節目一般都叫主持人了。不過主播啥的,大陸圈還是沒幾個用的。叫主播的一般都在網絡視頻直播。新聞主播這個很少用在正式場合。(以上僅是私下討論,僅供參考。)--周曉(☎) 2018年2月6日 (二) 10:13 (UTC)
- 我的意思是此字段不一定遵循中國大陸的執業標準。比如王自健曾經沒有主持人證,我們也不會說那時他不是節目的主持人。「主播」確實,但也要考慮台灣等地區的用法。「播音員」的說法同我之前所說,較適合單純念稿的崗位,或者廣播播音。--YFdyh000(留言) 2018年2月6日 (二) 10:20 (UTC)
- 所以我建議是不是乾脆將這三個類別統一起來,就叫「主持人」即可。或者在模板的說明區就新聞主播、播音員和節目主持人分別代表什麼,以及該優先考慮哪個做個建議啥的。--周曉(☎) 2018年2月6日 (二) 10:25 (UTC)
- 不介意,但不了解。檢查Template:藝人的支持模板可見對應英文:show_host_or_hostess、announcer、news_presenter。--YFdyh000(留言) 2018年2月7日 (三) 09:47 (UTC)
- 所以我建議是不是乾脆將這三個類別統一起來,就叫「主持人」即可。或者在模板的說明區就新聞主播、播音員和節目主持人分別代表什麼,以及該優先考慮哪個做個建議啥的。--周曉(☎) 2018年2月6日 (二) 10:25 (UTC)
- 我的意思是此字段不一定遵循中國大陸的執業標準。比如王自健曾經沒有主持人證,我們也不會說那時他不是節目的主持人。「主播」確實,但也要考慮台灣等地區的用法。「播音員」的說法同我之前所說,較適合單純念稿的崗位,或者廣播播音。--YFdyh000(留言) 2018年2月6日 (二) 10:20 (UTC)
- @YFdyh000:因為主持人的門檻是普通話一級乙等,播音員是一級甲等。如果主持人沒有一級甲等普通話證,那麼就不能播新聞;當然,如果他有,就可以。另外,最近在播音主持網上問了一下其他人,發現目前大陸主持圈裏已經不再區分播音員或主持人了,一般只有電台新聞節目主持人才叫播音員或央視《新聞聯播》主持人才是播音員,其他台或其他新聞節目一般都叫主持人了。不過主播啥的,大陸圈還是沒幾個用的。叫主播的一般都在網絡視頻直播。新聞主播這個很少用在正式場合。(以上僅是私下討論,僅供參考。)--周曉(☎) 2018年2月6日 (二) 10:13 (UTC)
- 業界定義與此字段的定義不一定相同,此字段的定義和使用也不一定清晰和準確。「因為主持人沒辦法去播報新聞節目」未理解、不確定。如果主持人兼任編劇/製作人呢。--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31日 (三) 04:58 (UTC)
- 中國大陸業界主管機構是沒有對主播的定義,我當時考就是編輯記者證或播音主持證。我還特意打電話問了我以前的培訓老師,他的說法是,播音員可以是主持人,因為播音員其實是可以既播報新聞節目也主持新聞類或非新聞類節目;但是主持人不能是播音員,因為主持人沒辦法去播報新聞節目。PS:新聞主播算是引進詞彙,特指那些擁有本檔節目最終編輯權的節目主持人。不過這在大陸是不可能的,因為主管機構不允許。--周曉(☎) 2018年1月31日 (三) 04:50 (UTC)
關於Associated acts和相關團體
在enwiki中的音樂家模板en:Template:Infobox_musical_artist中的 Associated acts,其文檔中的描述:
associated_acts
This field is for professional relationships with other musicians or bands that are significant and notable to this artist's career.
This field can include, for example, any of the following:
- For individuals: groups of which he or she has been a member
- Acts with which this act has collaborated on multiple occasions, or on an album, or toured with as a single collaboration act playing together
- Groups which have spun off from this group
- A group from which this group has spun off
這裏的Act既可以指團體也可以指個人。對某個音樂人來說,會有其他個人與他相關:兩人多次在不同場合(團體)中合作(唱片、演出、創作等等)。舉例可以看:en:Bob Dylan、en:David Bowie。
藝人模板對應的似乎是相關團體(看模板實現會發現會讀associated_acts
和related_group
兩個參數),有沒有可能我們把這裏的團體換成一個更合適的詞?既與其他wiki保持一致,同時也擁有描述這種音樂人間(不僅僅是團體)的相關性。
- Li Song(留言) 2018年3月16日 (五) 16:09 (UTC)
有關模板顏色
為甚麼這個模板,Solo就一定要是黃色,團體就一定要是暗藍色?為甚麼不可以用回正確的應援色?而且模板不屬於WP:格式手冊/文字格式的上色規範內。我就不相信,鐵路模板都可以一線一色,在藝人模板就不可以這種鬼事。--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18年7月28日 (六) 10:13 (UTC)
- (:)回應:各個專題對模板樣式的規範不同,音樂專題的模板基本都是一類一色,除了這模板之外,{{Infobox album}}、{{Infobox single}}、{{Infobox song}}等亦是如此。如果放開自由配色的話很容易助長fansite的不良風氣,這就跟禁止任何身體資料出現在該模板中的道理是一樣的。--Dabao qian(留言) 2018年7月28日 (六) 10:52 (UTC)
- 我見不到有任何討論確定一類一色這個原則。歌曲、專輯也許有他們的需要,暫不討論。何況放開自由配色才是正確的事,助長fansite又如何?WP:維基百科不是甚麼沒有顯示維基百科因為不是愛好者網站而禁止上色啊!而且維基百科是開放的百科全書。身體資料與模板毫無關係。完全不明白你拿這出來幹甚麼。--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18年7月28日 (六) 10:5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