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君强
罗君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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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大清湖南省 | 1902年12月0日
逝世 | 1970年2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 (68岁)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配偶 | 原 配(?—?,离婚) 杨淑云(?—1932年,自杀[1]) 罗吉羽(?—?,离婚[1]) 孔慧明(?—?[1]) 王 某(?—?[1]) |
职业 | 政府官员 |
罗君强(1902年—1970年2月22日),幼名光治。别名光湜、别号庸生、竹侯、健生、西西、西生。中国湖南省长沙府湘乡县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从共产党到国民党
[编辑]1917年(民国六年),他入学长沙青年会日学校。翌年毕业,入学上海的大同学院。1919年(民国八年),他因病退学,赴法国勤工检学。后来他因病在学习中途归国。
1920年(民国九年)8月,他入学长沙岳云中学。1922年(民国十一年)春,他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7月,他从中学毕业,以湘区和安源代表身份赴上海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但未找到开会地址,未参加会议返回湖南[1]。翌年,他脱离中国共产党。
1924年(民国十三年)初他恢复党籍,回到湖南任中国共产党湖南省委员会书记兼训练委员会秘书。翌年他再次脱离中国共产党。同年秋,他入学上海私立大夏大学(今华东师范大学),并加入中国国民党。1926年(民国十五年)12月,他放弃学业,到武汉。他加入武汉国民政府,在张治中手下任职。9月,他任南京中央陆军军官学校中校政治教官。
1929年(民国十八年),他任军事委员会武汉行营政训部秘书长。1932年(民国二十一年)10月,他转任浙江省海宁县(现海宁市)县长。有作者指是因姨太太自杀之故[1]。翌年11月,他调到军事委员会南昌行营。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春,他任军事委员会重庆行营秘书。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初,他任军事委员会办公厅少将秘书兼办公厅秘书处少将处长。
周佛海的亲信
[编辑]1938年(民国二十七年)2月,罗君强加入周佛海组织的艺文研究会。翌年2月,他从重庆到香港。此后,他被视为周佛海的亲信。8月,他到上海和汪精卫会合,任其下的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兼中央党部副秘书长(以后他连任四届该职)。12月,他任陆军军官训练团政训处处长。
1940年(民国二十九年)3月,南京国民政府正式成立,罗君强任中央政治委员会副秘书长兼边疆委员会委员长。7月,他任税警学校干部训练班办公厅主任,创建了周佛海属下的事实上的军事组织“税警团”[2]。翌年8月,他任社会行动指导委员会委员。他还任南京的《中报》、上海的《平报》这两个报社的社长。
1942年(民国三十一年)3月,他任司法行政部部长。1943年(民国三十二年)1月,他任最高国防会议秘书长。翌月他任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委员。3月,他任中央税警总团中将总团长。12月,他任安徽省省长。翌年9月他兼任中国国民党安徽省党部主任委员。1945年(民国三十四年)1月,他任上海市长周佛海手下的秘书长。他还兼代理警察局局长、财政局局长。1945年8月起,他担任江西省省长。
日本投降后的8月19日[3],戴笠命令周佛海创设上海行动总队司令部并任命周为总指挥,罗君强任副总指挥,负责维持上海的治安。戴笠死后,9月30日罗因为无任何证明而被逮捕,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3月他被以汉奸罪判处无期徒刑。1949年1月,由南京移往上海提篮桥监狱[1]。
罗君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继续被收监。1964年,保外就医。文革中再度被收监。1970年2月22日[1],他在上海市的监狱内病逝。享寿68岁。
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徐友春主编.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刘杰. 漢奸裁判 対日協力者を襲った運命. 中央公论新社. 2000. ISBN 4-12-101544-4.
- 刘寿林等 编. 民国職官年表. 中华书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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