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讨论:CGroup/Pok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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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kemon[编辑]

应否把

{{CItem|zh-hk:寵物小精靈; zh-cn:口袋妖怪; zh-tw:神奇寶貝;|original=}}
{{CItem|寵物小精靈=>zh-sg:{{lang|en|Pokémon}}; 神奇寶貝=>zh-sg:{{lang|en|Pokémon}}; 口袋妖怪=>zh-sg:{{lang|en|Pokémon}}; |original=}}

改成

{{CItem|zh:Pokemon;zh-hk:寵物小精靈; zh-cn:口袋妖怪; zh-tw:神奇寶貝;|original=}}
{{CItem|寵物小精靈=>zh-sg:{{lang|en|Pokémon}}; 神奇寶貝=>zh-sg:{{lang|en|Pokémon}}; 口袋妖怪=>zh-sg:{{lang|en|Pokémon}}; Pokemon=>zh-sg:{{lang|en|Pokémon}}; |original=}}

? ——C933103(留言) 2015年7月12日 (日) 00:44 (UTC)[回复]

大概于一年半前,Template:CGroup/Pokemon的香港译名已经被转换成官方译名,但是就著近月在香港的相关主题的文字使用来看,旧有译名依然是常用译名,而新官方译名在香港的使用依然未达到通用的程度,因此建议回退相关编辑,按照常用优先的原则,恢复在该转换组的香港部分使用通用译名。——C933103(留言) 2019年5月11日 (六) 10:41 (UTC)[回复]

在香港相关动画跟游戏已采官方统一译名,任天堂不仅将繁体中文版游戏全以香港公司发布,也对香港爱好者让步、写为“皮卡丘”读作“Pikachu”,还是尊重版权方的正名决定吧。而且若坚持使用旧有名称,宝可梦可不只有一种,后续新出的亦采统一译名,变成讨论作品时得将官方译名转为旧称解释,只会治丝益棼。--Justice305留言2019年5月11日 (六) 19:21 (UTC)[回复]
维基百科规定或者说社群共识是常用译名比官方译名优先,模板里面也有这样的说明,就是为了避免为正名而正名的状况呀——C933103(留言) 2019年5月11日 (六) 20:36 (UTC)[回复]
这是当连官方自己译名都少用或因故无法使用时才可以不理名从主人原则,但是任天堂态度坚决,不论相关产品、官网、FB等宣传上就是采官译,因为香港就是该公司繁体中文版游戏的发行中心,台湾公司还裁撤掉了;TVB也因争取用旧名未果,没再续播动画,华纳真人电影对争议名称部分直接用英文省事。官方用他地名称正名时,异地群众一定情感及习惯上不太能接受,像台湾这边要接受迪士尼索尼称呼也是花了至少三五年以上时间,但台媒会尊重版权方作法来推广,不像港媒自行其是到今天还推波助澜用旧称。若采开放心态,就不会明明播的、卖的用官译,却因有人坚持旧称而造成正名大战。而且不要只考量旧有爱好者,也要想到接受官译的新来爱好者,宝可梦列表显示在未正名前有721种,两方沟通还得官译旧称转换来转换去吗?所以我才说如此只会治丝益棼。--Justice305留言2019年5月12日 (日) 00:45 (UTC)[回复]
首先任天堂并没有因为这个而让步,如果真的让步和尊重当地文化就应该沿用一直以来的名称,而不是自行其是,矛头的指向应该是要所谓统一名称的公司,古有所云“入乡随俗”,现在你说的话不单因果倒转,对于香港支持者是否不公,每地人民的情感不同,接受程度亦不同,是否应该因应各地标准有所调整。其次所谓的读音变化,是译配公司和发行公司无奈下的折衷方法。而且明明万代有《GUNDAM》系列不管旧作新作,都会分开三地译名《高达》、《钢弹》和《敢达》系列的参考情况下,为什么仍然要坚持这样做呢,这样的做法就令人费解。
但现在讨论的是维基译名政策,既然各方面的数据都是宠物小精灵更具通用度,那就应该改回这个,谈论其他方面只会令题目失焦。-日月星辰 | 留言簿 2019年5月12日 (日) 12:24 (UTC)[回复]
任天堂确实在皮卡丘的读音上有让步,就是香港方面照日本原音,见精灵宝可梦中文版命名争议。至于提到《GUNDAM》系列分开三地译名《高达》、《钢弹》和《敢达》,除因大陆过去无代理、常用的“高达”被注册以致官方只好改名“敢达”外,那是万代跟圆谷一样尊重各地代理商的正式译名作法(很抱歉,我也是GUNDAM迷,也对Ultraman有所涉猎),与任天堂统一译名情形不同。任天堂除了本身游戏外,也要求有动画代理权的曼迪(涵盖亚洲)照办,今天若硬要香港方面“复古”,前面提到的721种宝可梦名称、是要如何让后来接受官译的爱好者了解及沟通?这不是失焦而是不应实行有问题的作法。--Justice305留言2019年5月12日 (日) 14:15 (UTC)[回复]
“这是当连官方自己译名都少用或因故无法使用时才可以不理名从主人原则”这说法是错误理解中文维基百科的共识。Template:CGroup/Pokemon表明译名是按维基百科:命名常规 (日本动漫游戏条目)来决定,也说明了,在官方译名不是通用译名的情况下,通用译名优先度高于官方译名。请参考附图,3>4。
另外,我并没有兴趣判断译名何者较优何者较劣,这也不是维基百科收录内容时应该考虑的因素。——C933103(留言) 2019年5月12日 (日) 14:28 (UTC)[回复]
关于Wikipedia:命名常规 (日本动漫游戏条目),之前我也参与讨论过,会纳入通用译名是因当时大陆代理不盛的权宜作法,今天大陆有引进正版动画跟游戏,就无需参考字幕组跟社群的译名是否有通用度来取代,这有其时代背景。我也没有兴趣判断译名何者较优何者较劣,而是要考虑是否可行,我也希望恢复以前记忆中《神奇宝贝》的译名啊~但在出现官方强力运作下(港媒理不理又是另一回事)一味恢复旧称肯定会在沟通理解上出问题,维基的存在是要让大家有方便了解资讯管道,不可不慎。--Justice305留言2019年5月12日 (日) 14:41 (UTC)[回复]
在更广泛的范围上,Wikipedia:地区词处理#官方中文名称处理也引述了另一个之前社群对官方vs通用中文名的处理的讨论,所达成的共识是使用官方中文名称作为页面名字,但显示时依然按不同中文使用地区的通用名称作出转换。至于说“在官方强力运作下一味恢复旧称肯定会在沟通理解上出问题”,这个只是臆测而已。再者,无论维基百科用什么译名,在现状下未来也一样会沟通理解上的问题。——C933103(留言) 2019年5月12日 (日) 20:19 (UTC)[回复]
Wikipedia:地区词处理#官方中文名称处理,是指当地官译vs外地官译的情形,新华社跟他国对干中文官译也不是第一天的事。
话说回来,接受官译的后进爱好者只会越来越多,相对地旧有的逐渐凋零,官译与旧称的扞格之处,不是臆测而是马上遇到的问题,难不成手边玩的《精灵宝可梦GO》其“宝可梦”参数名称,要硬生生将改成“精灵”?可参考【整理】“Pokémon”译名:台港的翻译与新统一译名之比较(截至2017年1月15日 (2017-01-15)),当时采统一官译的宝可梦达717种,而这款手游只会参照官译不断地更新下去。若硬改回去,是要叫只知官译的玩家拿对照表理解条目内容吗?
想到昨天Wikipedia:命名常规 (日本动漫游戏条目)漏了最重要的没讲,当去掉通用译名后,剩下的就是官方跟正式译名的通用度,这时得看版权方的态度,像钢之炼金术师 FULLMETAL ALCHEMIST,虽然官译“钢之炼金术师 BROTHERHOOD”,香港羚邦国际、索尼影碟跟取消播出的ANIMAX采用,但当地长期播放是随TVB版的正式译名“钢之炼金术师FA”,正式译名通用度比官方译名高,区域转换就取“钢之炼金术师FA”。现在症结是任天堂不再让代理或引进者有选择正式译名权利,而是直接全以官方译名取代,此时只能回归最初的名从主人处理了。--Justice305留言2019年5月12日 (日) 23:43 (UTC)[回复]
先不说任天堂要求译名只推行一年半会因而增加了多少接受这个名称的人,请问你没有数据可以指出这种接受程度,难不成我认为将来什么的,先预定现在要改成什么,这也不符合维基要求符合现状的命名常规。加上香港本地各群体一是使用《宠物小精灵》,二是使用英文名称,看不出后来使用者会对译名凋零的状况,所以请不要无视事实,现状就是《精灵宝可梦》这个明显不为大众所接受,通用度亦非常之低。题外话,Pokémon GO是可以自己改名称的。-日月星辰 | 留言簿 2019年5月13日 (一) 07:44 (UTC)[回复]
原来Pokémon GO可以改中文界面的有关“宝可梦”用词参数?只能换语系吧~除非香港玩家都罢买官译作品、自成一系统,否则这样牵连甚广,非得搞到玩官译的后进爱好者得自己找对照表,才能理解条目内容吗?--Justice305留言2019年5月13日 (一) 08:52 (UTC)[回复]
维基百科也不是爱好者网站...——C933103(留言) 2019年5月13日 (一) 09:27 (UTC)[回复]
当然不是,但现在是香港群体爱好者要求改回旧称,不是吗?我一直强调维基是大家方便了解资讯管道,被正名不熟悉名称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涉及七百多个名称冲突,一定想清楚修改的影响层面。--Justice305留言2019年5月13日 (一) 10:04 (UTC)[回复]
不是,我只是观察到相关名称的实际使用状况与维基百科上的使用状况并不符合,因此建议作出更改以切合实际的使用状况。——C933103(留言) 2019年5月14日 (二) 01:54 (UTC)[回复]
都统一用精灵宝可梦了= =,这个问题还可以吵,把你的Pokémon GO打开或是去买片精灵宝可梦Let's Go!皮卡丘/ 伊布,欧对了,港媒也有用比卡超《精灵宝可梦 Let's Go!皮卡丘 / 伊布》双版本差异一览。 --船到桥头自然卷*留言*Violeta 2019年5月13日 (一) 11:20 (UTC)[回复]
名称问题上边已经有述说,每个名都有媒体使用,但宠物小精灵的通用度是比精灵宝可梦为高,但这样搞前面的爱好者也得自己找照表,所以就针对通用度作为方针。再@Cwek:对命名常规了解比较深的第三方参与讨论。-日月星辰 | 留言簿 2019年5月13日 (一) 15:33 (UTC)[回复]
香港01网站与北京多维新闻共用稿件,因此该媒体刊登的稿件上的用字不一定反映香港用字。——C933103(留言) 2019年5月14日 (二) 01:54 (UTC)[回复]
这件事根本是升级版的Talk:熊本熊#“熊本熊”还是“酷MA萌”?。 --船到桥头自然卷*留言*Violeta 2019年5月14日 (二) 12:46 (UTC)[回复]
另外以游戏条目的方式,在后面附注另一个名称就好了,例如这篇[1]采用“由《宠物小精灵》(官方译精灵宝可梦)”,转换组就只会有香港与其他的差别,反方和正方都没有数据还把“接受程度”抬出来,这里不是空中阁楼。 --船到桥头自然卷*留言*Violeta 2019年5月14日 (二) 12:54 (UTC)[回复]
其实既然译名已经统一的话,转换组的作用就不大了,一些在“正名”后推出的作品,例如太阳/月亮以后的游戏、就决定是你了!以后的电影和太阳&月亮以后的动画根本不需要用这个转换组。--1.64.91.128留言2019年5月15日 (三) 16:55 (UTC)[回复]
搜索引擎 宠物小精灵 精灵宝可梦
Bing(香港) 64,100,000 1,820,000
Yahoo! 雅虎香港 64,100,000 1,820,000
Google香港 457,000 436,000

使用“只限香港网页”其结果显示,具体数字证明宠物小精灵多于精灵宝可梦。-日月星辰 | 留言簿 2019年5月29日 (三) 11:39 (UTC)[回复]

  • 个人认为通过搜索结果来判断两个译名的使用情况明显有失偏颇。理由是,宠物小精灵使用多年,搜索结果的数量难以体现现在的主流趋势,因为很多古老的甚至上古的页面使用这一译名并不会修改,进而明显增加了宠物小精灵搜索结果的数量。——Huangsijun17留言2019年6月3日 (一) 08:24 (UTC)[回复]
  • 此外,我试着在谷歌,地区限制为香港,搜了一下神奇宝贝,结果有35,700,000,比宠物小精灵和精灵宝可梦都要多。这是什么情况??——Huangsijun17留言2019年6月3日 (一) 08:30 (UTC)[回复]
    • 我Google神奇宝贝搜寻结果是817,000。另外我试着排除时间因素,使用“只限香港网页”将宠物小精灵和精灵宝可梦局限时间在过去一年,搜寻结果是宠物小精灵:15,100,精灵宝可梦:12,100。-日月星辰 | 留言簿 2019年6月4日 (二) 11:21 (UTC)[回复]

@Justice305NickiceHuangsijun17SanmosaC933103所以香港到底要不要转换? --船到*桥头*自然卷 2019年6月4日 (二) 10:26 (UTC)[回复]

自从官方把“精灵宝可梦”改名为“宝可梦”之后,“宝可梦系列”和所有标题包含“宝可梦”的作品都会错误转换成“小精灵”而非“宠物小精灵”。所以为了更正问题,请香港繁体跟随官方译名。--吴宗锜留言2019年12月29日 (日) 12:41 (UTC)[回复]

是否应该按照关注度调整151的命名?[编辑]

如题,既然可以为香港用语开出特例,那么是不是应该将这种规范在本转换组中细化到每一个151的命名中?除去总称的差异外,151的命名应该从总还是再依关注度进行细分?粗略的举个例子来看,

输入催眠貘谷歌搜索结果数为84,700条,输入素利普谷歌搜索结果数为24,100,000条,输入神奇宝贝 素利普结果数为2,860,000条,输入口袋妖怪 素利普结果数为526,000条,输入宝可梦 素利普结果数为9,040,000条,输入宝可梦 催眠貘结果数为46,100条

结果,素利普均绝对多于催眠貘,那么,依照WP:NC是不是应该将转换组(以及所有有关条目)中的催眠貘修改为素利普?其他类似情况应该如何抉择?--太西浜留言2021年2月18日 (四) 12:0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