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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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灯连接到墙上插座

市电美式英语: Utility Power英式英语: Mains Electricity)是提供给家用或企业使用的一般性交流电,也就是一般在家里使用电器时将插头插在墙上的插座使用的电力。在香港,市电俗称湿电,与干电相对。

交流电的电流是有波动的,因此电压频率与交流电有密切关系。电源插座和插头在各个国家都有各自的标准,使其在外型、等级、尺寸和种类都有所不同。[1]但一般而言,电压值通常在100V到240V之间,而最常见的频率值是50Hz和60Hz。部分国家的境外属地的电源规格与本土领地差异很大,因此另外列出而不和本土领地并列。注意主电源规格对有旅行需求的人尤其重要,因为不同的规格可能导致电器设备的损坏,比如手机或电脑就有可能因此无法充电、强行充电造成故障,或因此引发火灾或爆炸。


主电源系统[编辑]

对于电压,频率,请参阅家用电源列表

世界各地区使用的主要供电是主要用来供给家用电器、小型商用电器与各种照明设备,可区分出几种差异:

所有参数因地区而异。电压一般在100伏~240伏的范围内,两种常用的频率是50赫兹和60赫兹。单相三相功率是现在最常用的。

内飞地(enclave),如大型工厂或海外军事基地,可能与周边使用不同的标准电压或频率。有些城市可能使用与周边农村不同的标准(例如利比亚)。处于无政府状态的地区可能没有中央电力控制,电力由其他规格的私人来源提供。

电压等级[编辑]

世界电源电压和频率地图,简化为以国家为单位

世界上大多数人口(欧洲非洲亚洲澳洲新西兰南美洲大部分地区)使用的电压是230V ±6%,在英国和澳大利亚[2]使用的电压为230V +10%/-6%, 以符合大多数变压器皆为240V的规格,但是部分国家或地区,例如日本台湾沙特阿拉伯北美洲中美洲和南美洲北部的一些地区使用的电压规格是100伏或127伏。

测量电压[编辑]

应区分供电点的电压(电力公司与使用者互连点的标称电压)和设备的额定电压(使用电压或负载电压)。通常使用电压比标称系统电压低3%到5%,例如:标称的208V供应系统将连接到标示“200V”的电机,允许装置和电源之间的电压下降。本文中的电压是标称电源电压,这些系统上使用的设备将带有稍低的使用电压。配电系统电压本质上接近正弦,电压表示为均方根(RMS)电压。 电压容差适用于稳定状态操作,配电网络中的瞬间重负载或开关操作可能会导致短期偏差超出容限范围,风暴和其他异常情况可能导致更大的瞬间状态变动。一般而言,来自具有多个来源的大型网络的电源比可能只有一台发电机提供给孤立社区的电源更稳定。

电压的选择[编辑]

标准化[编辑]

大多欧洲国家正逐渐将电压调整成230/400V,欧盟[3][4]规定的供电为:低电压、单相、均方根电压值230V ±6%、50 Hz [5]。在完成变更的过渡期间(1995–2008),容许以前使用220V的国家使用230V +6% −10%的电压范围;以前使用240V的国家则可使用230V +10% −6%电压范围[6]。但无论是220V或240V,实际上都无须调整,因为两者都在230V的容许误差范围内(230V ±6%)

美国[7]加拿大[8]国家标准规定供电的误差范围为−5%到+5%。

日本,电力供应为100V。东部和本州(包括东京)和北海道的北部地区使用50赫兹的频率,而本州西部(包括名古屋大阪广岛)、四国九州冲绳则使用60赫兹。在日本销售的频率敏感设备通常可以在两个频率之间切换。

电压和频率的历史[编辑]

50±5赫兹振簧电源频率计,用于220伏

爱迪生研制的直流(DC)在110伏系统,他认为以这个电压供应交流和直流电都是安全的。系统三相交流电发电,输电和配电是由19世纪尼古拉·特斯拉乔治·威斯汀豪斯等开发的。

后来金属灯丝灯泡变得可行。1899年,柏林 Elektrizitäts-Werke公司(BEW),一个柏林电力设施,决定通过切换到220伏,以金属丝灯电压较高能力的优势,大大提高其配送能力节省输送成本。这成为德国配电及欧洲其他地区和220伏系统模型变得普遍。北美的做法仍然有近110伏电压的灯具。[9]

1883年爱迪生发明了一种三相配电系统,让直流电的代工厂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更广泛的半径。此节省了的成本,因为灯被串联连接在220伏的系统上,使用连接在携带两个子电路之间的任何不平衡的中性导线。这后来被改编为交流电路。大多数照明和小家电跑120伏,而大电器可以连接到240伏该系统保存的铜和是与现有的设备向后兼容。另外,原来的插头可与修改后的系统中使用。

在美国,在19世纪末期,西屋决定60赫兹和AEG在德国决定在50赫兹最终导致世界主要被分为两大阵营的频率。大多数60赫兹系统是名义上120伏和至多50赫兹标称230伏的显著的例外是巴西,它具有一个同步60赫兹的网格,与两个120伏和220伏作为在不同地区的标准电压。

参见[编辑]

参考来源[编辑]

引用[编辑]

  1. ^ IEC/TR 60083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Plugs and socket-outlets for domestic and similar general use standardized in member countries of IEC, 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2006)
  2. ^ 存档副本 (PDF). [2016-04-01].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8-03-11). 
  3. ^ (英文)国际电工委员会 第472号文件1988年
  4. ^ (英文)1994年电力供应(修订,第2号)规例;1988年电力供应规例
  5. ^ (英文)国际电工委员会standard EN 50160: Voltage characteristics of electricity supplied by public distribution systems
  6. ^ (英文)英国标准BS 7697:额定电压为低电压公共电力供应系统
  7. ^ (英文)ANSI C84.1: 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for Electric Power Systems and Equipment—Voltage Ratings (60 Hertz)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07-07-27.
  8. ^ (英文) CSA C235: Preferred Voltage Levels for AC Systems, 0 to 50 000 V
  9. ^ Thomas P. Hughes, Networks of Power: Electrification in Western Society 1880-1930,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Baltimore 1983 ISBN 0-8018-2873-2 pg. 193

书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