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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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供水特点是分布不均的降水和人口密集。在台湾本岛,虽然年降雨量平均可达2510毫米,为世界平均值的2.5倍以上;但雨量分布并不平均,80%水量集中在每年5-10月,且由于中央山脉的地形限制,山势陡峭,蓄水不易,所以台湾被联合国列为世界上排名第18位缺水的国家之一[1]。
依据统计数据库分析:每年总供水量配合限水措施状况下,2019年供水量约为166.7亿公吨[3]。其中约农业用水占总供水量60%至70%之间;民生用水占总供水量15%至25%之间,工业用水约占总供水量8%至10%[4][5][6]。
除了大台北部分区域[注 1]由台北自来水事业处与金马地区当地自来水厂之外,台湾地区的自来水供应均由国营企业台湾自来水公司负责[8]。
境概述
[编辑]本章节概述台湾的供水水源以及居民用水的主要类型。
水资源
[编辑]由于中央山脉贯穿台湾本岛南北向,而岛上的大部分河流沿着山脉的东西向流动,因距离短、地势陡峭,降水很快就流入海洋。虽然年降雨量高达2510毫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但由于台湾的地理条件,降雨的分布并不均匀。
根据1949年至2016年统计台湾年平均降水量为2,510毫米,2016年降水量1180.08亿吨。蒸发占21.1%(249.01亿吨);地表径流占74.62%(880.55亿吨),其中769.69亿吨流入海中,41.59亿吨成为水库供水,69.27亿吨成为河川引水;4.28%(50.52亿吨)则成为地下水。[9]
此外依据2004年至2021年间统计显示,每年降雨量也非常不固定:其中最高年均降雨量达3,578毫米(2005年),最低年降雨量1,921毫米(2014年)[3]。
用水
[编辑]每年人均用水量为4,000立方米,目前台湾人均用水量为271升/天[9]。
水库供水、河道引水和地下水抽取构成了台湾总用水量,共计165亿吨。其中,生活用水31.83亿吨(19.24%),工业用水16.29亿吨(9.84%),农业用水117.34亿吨(70.92%)[9]。
用水数据
[编辑]年度 | 农业用水 | 民生用水 | 工业用水 | 总用水 | 年中人口(千人) | 年降雨量(毫米) |
---|---|---|---|---|---|---|
2021年 | 9,757.35 | 3,163.35 | 1,425.43 | 14,346.13 | 23,375.14 | 2,633 |
2020年 | 11,592.47 | 3,280.27 | 1,803.19 | 16,675.93 | 23,561.24 | 2,012 |
2019年 | 11,882.42 | 3,185.51 | 1,671.35 | 16,739.28 | 23,603.12 | 2,450 |
2018年 | 11,889.99 | 3,155.81 | 1,667.57 | 16,713.37 | 23,588.93 | 2,423 |
2017年 | 11,866.07 | 3,147.14 | 1,654.14 | 16,667.35 | 23,571.23 | 2,601 |
2016年 | 11,756.22 | 3,183.41 | 1,654.00 | 16,593.63 | 23,539.82 | 3,278 |
资料来源说明:
- 2016年至2021年参照:110 年各标的用水统计年报[3]。
区域给水制度
[编辑]台湾的区域给水制度 (1954年–1974年) 源自1954年台湾省政府因鉴于英国等国家实施区域给水制度,效果显著,为台湾自来水之未来发展计,必须预先确立发展模式而设立。目标在于超越地方基层行政地区,建设与经营自来水,促进水资源之有效利用、营运经济化,以及加速自来水之发展。[10]
至1973年,其经营型态可分为:(1)市营区域供水。(2)乡镇公营区域供水。(3)县管区域供水。此种扩大单位经营领域以及改进经营结构之方式,非常有助于日后之水源分配、水量利用工程建设、组织架构以及人才延揽等问题之解决,为台湾自来水事业建立了区域性经营之基础。
区域给水制度虽然实施多年,各自来水事业大小分布全台湾,各自分属县市乡镇管辖经营,易受地方立法束缚,且资源有限。于是政府为求有效经营自来水,以配合民生经济发展需要,于1974年元月成立台湾省自来水公司(今台湾自来水公司)。
水利设施
[编辑]水库
[编辑]台湾已经完成之水库计有96座,合计蓄水总容量有21亿3,070万立方米,有效容量19亿9,922万立方米,以曾文水库最大,总容量7亿1,270万立方米,有效容量4亿7,955万立方米。除台湾岛外,其他地区在绿岛有1座,澎湖有8座,金门13座以及马祖7座水库。
污水处理
[编辑]台湾河川主要污染来源为生活污水及事业废水,为了维护河川应有洁净及污染减少,而设置污水下水道系统及建筑物污水处理设施,并规定排放污水须符合放流水标准,放流水表面不得有浮渣或漂浮物,且需要登记许可的管理单位才可对污水处理设施操作、维护及管理。
目前台湾设有62座污水处理厂,其中初级处理厂4座、二级处理厂44座、三级处理厂14座。[11]
再生水厂
[编辑]为达成2026年全台湾使用公共污水处理厂放流水的再生水厂供应每日33.4万吨再生水的政策目标,经济部水利署与内政部营建署及相关地方政府共同推动建设11座再生水厂。
运作中:高雄凤山水资源中心[12](凤山溪污水处理厂、凤山溪再生水厂)、台南永康再生水厂
筹设中:桃园北区、新竹竹北、台中福田、丰原及水湳、台南永康、安平及仁德、高雄凤山、临海及楠梓(或冈山桥头),经费合计约170亿元。
统计资料来源说明
[编辑]统计资料
[编辑]定义说明:
[编辑]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Plan needed to improve efficiency of water usage. taipeitimes.com. [2015-07-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3).
- ^ 107 年平均每人每日自來水生活用水量 280 公升 (PDF). stat.gov.tw.
- ^ 3.0 3.1 3.2 3.3 3.4 110 年各標的用水統計年報 (PDF). https://wuss.wra.gov.tw/ (中文(台湾)).
- ^ Taiwan faces tough water choices | Guardian Sustainable Business | The Guardian. theguardian.com. [2014-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7).
- ^ :: 2nd Branch TAIWAN WATER CORPORATION ::. water.gov.tw. [2015-07-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11).
- ^ 6.0 6.1 經濟部水利署各項用水統計資料庫. [2023-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9) (中文(台湾)).
-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東區營業分處. [2021-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21).
- ^ About Us. water.gov.tw. [2014-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11).
- ^ 9.0 9.1 9.2 水資源運用實況 (PDF). 经济部水利署水源经营组及水文技术组. [2021-06-2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6-26).
- ^ 《21世纪自来水事业发展目标与策略研究》,李锦地计划主持; 刘家尧协同主持,经济部水利署主办、中华民国自来水协会执行,经济部水利署出版,民国95年3月,ISBN 9860049157,GPN 1009500930。
- ^ 全國公共污水處理廠資料管理系統. 内政部营建署下水道工程处. [2021-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6).
- ^ 鳳山水資源中心.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2021-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6).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