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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士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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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士奇
大明山東右布政使
籍貫廣東廣州府順德縣軍籍
字號字邦正
出生五月二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馮氏,継娶鄧氏
出身
  • 正德十一年丙子科舉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出身

劉士奇(1477年—?),字邦正,號石橋,廣東廣州府順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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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鄉試第十名,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會試二百六十名,廷試三甲一百十四名進士[1][2],大理寺觀政,授刑部主事。嘉靖三年(1524年),參與左順門哭諫,受杖幾死。升員外、郎中。嘉靖七年(1528年)任廣西梧州府知府[3][4]。破格升任廣西左參政,遷江西按察使,嘉靖十六年(1537年)十一月累官山東右布政使,乞病致仕歸,杜門八年卒[5]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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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劉孔成;祖父劉諒;父親劉璟。母陳氏;繼母何氏。永感下[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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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欽定四庫全書《廣西通志·卷五十五》
  4. ^ 欽定四庫全書《廣西通志·卷六十七》:劉士竒,字邦正,順徳人,嘉靖七年知梧州。仁明亷恕,庭無留獄,字民惟恐傷。郡故多竹舍,連歲罹火患,出帑金為民築牆垣以避火。吏收支多侵牟者為較正法馬後遂按為格。嘗刻定性書,揭理學本源,以變化多士。民有盜庫銀者,訊不服立命搜出之,發奸摘伏,合郡肅然。累官山東布政使。舊志
  5. ^ 《國朝獻徵錄·卷之九十五》:順德縣誌 劉士奇者,龍江人也,字邦正。舉進士,主事刑部,錦衣千戶陶淳枉法殺人,言官請逮治不問,士奇再請,竟法之。轉員外郎。議禮,與諸臣伏闕哭諫,杖不死。遷郎中,山□兩□藩與有司訟,奉命臨訊,論如法。出守梧州。梧州有關之徵軍餉委輸,時有奇羨,士奇不?利。民多竹舍,失火延燒輒數十百家,士奇患之,表火道度數家障以崇墉災乃止。在郡七年,超拜廣西左參政,江西按察使。有某甲者一家九人文致強盜,幽因數年,士奇鞫而釋之。右布政山東,以病乞骸骨歸。士奇廉,家無餘貲。或傳士奇常欲市蜆,問其妻,妻曰:何不書清字與之?杜門八年卒。
  6.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 
官銜
前任:
周 任
廣西梧州府知府
嘉靖七年(1528年)上任
繼任:
翁萬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