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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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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剛(1962年5月),山西文水人,日本東京大學社會學學士和碩士,在校期間,未曾修過任何有關經濟學門類的正規專業課程。曾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排名第一的副主席。2015年12月9號姚剛因涉嫌違紀被免去中國證監會副主席職務。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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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參加全國高考,以467分(總分530分)進入北京大學國際政治系,81年4月被選拔指派入中國赴日預備校(中日政府間唯一日語培訓合作機構,置於東北師範大學內)接受三期生日語特訓(分配在2班,即文科最優班,全校共6個班,100名全國選拔生,其中2、4、6為文科班,1、3、5為理科班,按入校報到後特別舉行的英語考試成績分班),其同班同學有前深圳證交所總經理宋麗萍(現任中國上市公司協會執行副會長兼法人代表,十八大中央候補委員,選拔自中國人民大學,日本長崎大學畢業)、前中信香港嘉華銀行執行副總裁張銘千(2001年9月因故身亡,選拔自北京大學,日本一橋大學畢業)和2015年大閱兵中無人機方隊領隊的李天天少將(選拔自北京大學,日本廣島大學畢業),其妻胡蓉暉(選拔自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赴日後與姚剛同在東京大學,攻讀法學,後任中倫律師合伙人)亦是同班同學,結業後於82年春加入中國共產黨並被公派前往日本東京大學文學部留學,師從費孝通的好友,日本社會學的泰斗(現代化理論)富永健一教授(2008年被日本政府授予最高榮譽獎-日本文化功勞者的稱號),86年春大學畢業後升碩士班,88年以『公民主體性的意識革命和現代化進程的互動關係』的研究論文獲得東京大學社會學碩士學位。畢業後先後任職於日本三洋證券法國興業銀行東京證券公司、法國里昂信貸銀行東京證券公司[1]

放棄高達千萬日元的豐厚年薪回國後,姚剛於1993年進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任期貨監管部副主任,後任主任,是證監會期貨部的創始人。1998年君安證券出事後,姚剛被直接點名主持君安證券國泰證券的合併事宜。1999年,國泰、君安兩家證券公司合併後,此前已被任命為君安證券董事長的姚剛任新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2002年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監管部主任;2004年7月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助理、黨委委員兼發行監管部主任;2008年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黨委委員。任職期間攻讀並獲得經濟學博士(在職)。

姚剛曾為證監會內最年輕的部級後備幹部,被市場評價為證監會內最懂專業的領導。他任職證監會發行監管部主任和證監會主席助理期間,推動了發審委(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制度,並首創發行保薦人制度。正是因此,姚剛一度被市場歸為「改革派」的代表之一[2]。被查前,姚剛是中國證監會排名第一的副主席,分管市場部、期貨部、債權部、人教部(組織部)以及中國結算、期貨市場監控中心和中證監測。因掌控A股市場IPO發審大權13年之久,一度被業內戲稱為「發審皇帝」。

2015年11月13日,姚剛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3]。2017年7月20日,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犯罪,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移送司法機關處理[4]。2017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姚剛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5]。2018年9月28日,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姚剛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百萬元,以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一百萬元;對姚剛受賄、內幕交易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5年,被告人姚剛利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提供幫助,通過其近親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961萬餘元。2007年1月至4月,姚剛利用擔任證監會主席助理兼發行監管部主任的職務便利進行股票內幕交易,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210萬餘元[6]。姚剛是中共十八大以來第一個涉嫌內幕交易罪的省部級落馬官員。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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