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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貢獻,但是,必須提醒您,要注意Wikipedia:可供查證、Wikipedia:非原創研究和Wikipedia:列明來源等方針。其他相關注意事項,請參閱Help:編輯手冊。如果您覺得這些方針太過繁複,也可以到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中尋求幫助,會有其他較為熟悉規則的維基人為您作簡單扼要的講解。--mingwangx (talk) 14:57 2006年7月16日 (UTC)
- 感謝您對冬天裡的一把火的持續編修,但是仍然未提供參考資料來源。建議您閱讀Wikipedia:可供查證等方針以瞭解維基百科對參考資料的重視。--mingwangx (talk) 16:06 2006年7月18日 (UTC)
條目侵權刪除請求:通知
[編輯]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黎可漂可能轉貼了未經GNU自由文檔許可證協議下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其實,即使標明出處,未獲原作者授權而轉載內容,還是屬於侵犯他人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希望您能理解。
不過,請不要擔心,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意見。若否,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不需要很長的篇幅,區區兩至三行的小作品已經是對維基不小的貢獻。也希望您下次創建新條目的時候,繼續以原創或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謝謝您的配合,也希望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 --Wing 2007年5月3日 (四) 12:49 (UTC)
劉國庚
[編輯]想問問:有沒有辦法可以回到你從前的學校去拍一張照片回來?不可以的話,可以留一個地址,好讓有相機的朋友可以去拍一張照片回來?--石添小草 2007年6月18日 (一) 12:51 (UTC)
- 呵呵,看到這位朋友的留言,覺得有道理。但不幸啊,我的小學已經被併到不知何處了。提個建議吧:住在大陸的朋友,請找找看掛名人像的中小學裡有沒有劉國庚的畫像吧。我對這幅畫像進行一下描述:畫像上人偏瘦;臉色慘白;大多數名人都附有他們的某句名言,但劉國庚沒有。這套畫像至少是90年代全國統一的。包括的「英雄」至少還有賴寧、董存瑞、雷鋒等。—Zhxy 519 2007年6月19日 (二) 11:32 (UTC)
關於越南歷史圖表
[編輯]謝謝你修正該圖表。其實我對越南朝代順序不是很清楚,wiki百科也不是寫的很明白,所以在李朝之後的朝代應該有錯誤,希望對該歷史有概念的你可否多多觀注。另外請問後陳朝為何被歸在明治時期?是因為他是魁儡國嗎?那中興陳國(在wiki看到)又是什麼?--Jason22(請留言) 2007年7月8日 (日) 12:50 (UTC)
在下看到該內容其中提到"創始人黎利把中國人趕出了越南,並開始從占婆王國收復印度支那半島南部地區。1471年該王朝最偉大的統治者黎聖宗(卒於1497年)完成了這項任務。"所以認為應該是那個時候。--Jason22(請留言) 2007年7月15日 (日) 06:13 (UTC)
- 關於廣南國的事已修正。
- 至於占婆,後來查證其實是在1470年其大部領土被後黎朝征服,其餘眾份在十七世紀末被廣南阮氏征服。其實不能只依賴維基百科說明。已修正。
- --Jason22(請留言) 2007年7月15日 (日) 06:40 (UTC)
條目侵權刪除請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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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請不要擔心,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意見。若否,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不需要很長的篇幅,區區兩至三行的小作品已經是對維基不小的貢獻。也希望您下次創建新條目的時候,繼續以原創或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謝謝您的配合,也希望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 --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007年7月16日 (一) 05:11 (UTC)
謝謝您關心越南相關條目,鑑於這類條目曾經受到User:影武者的破壞,我建議今後的修改需要相對嚴格地執行Wikipedia:可供查證的方針。—Isnow 2007年7月16日 (一) 10:41 (UTC)
RE: 新條目推薦/候選
[編輯]您好,感謝您的留言。不過我想我還不致於會去誤解那些基礎的中日文差異,尤其文字應用雖然變化很大,但是如果針對忠於翻譯基礎,您的構文確實有很大的問題,而且我還沒提到有些重要資訊您根本沒有翻譯。何況維基百科本來就是越詳盡越好,畢竟這裏不是在玩中文文字遊戲的地方。
您翻譯「目前日本的國公立大學基本都參考該考試的成績選拔留學生。」事實上,雖然大多數會參考,但是卻不是都會參考!這時的基本並沒有表明有些學校並不會參考,而是基本都會參考。
「但在中國大陸(含港澳)無法參加該考試」,這時在中國大陸(含港澳)這是個主語,後面銜接否定語句的無法參加,這跟「這項考試並未在中國大陸(含港澳)地區舉辦」完全是兩回事!
最後您說想表達「一般要參加哪項考試」而不是「要參加哪項考試」,事實上一般要參加的考試已經是個肯定要參加的語氣,那樣的說詞並無法讓人感到即使除了這項考試之外,還有其他管道可以。所以那樣說再加上文章中的中國大陸(含港澳)無法參加該考試,那跟現實上日本的大學中有許多中國大陸(含港澳)的學生已經是互相矛盾的說法了。很簡單的邏輯,在中國大陸(含港澳)既然無法參加這個日本的國公立大學基本都參考的考試,那請問中國大陸(含港澳)一般該參加什麼考試或是什麼方式才能留學日本呢?
參看過您的用戶頁,其實您應該不會不理解日文條目的所有內容,而且又以中文為母語,相信您中文造詣一定比我好很多,還請您再次審核一下自己的編寫內容。謝謝您!→♥ 囉唆的阿佳 ♥ 2007年7月20日 (五) 15:07 (UTC)
- 意見是請您參考,當然您有不認同的自由。不知道您介不介意我加入一起修改該條目?不過我並不直接做日文條目翻譯,因為那樣會不自由主的進入翻譯迷思的狀態。如果是我編輯,首段的引言部分我會更改為以下內容:
日本留學考試是由日本獨立行政法人日本學生支援機構所主辦的一項考試,這項考試主要是以希望進入日本的大學、大學部或是專門學校的外國留學生為對象,評估其日文能力以及基礎學力為目的之共同考試。目前日本有大多數的國立、公立大學可以參考其成績結果,當作是留學生入學選拔的評價。這項考試除了在日本國內以外,其他亞洲各國也都有舉辦,不過至今尚未在中國大陸、香港以及澳門等地區實施這項考試。
官方中的資料以及日文條目並未說明是東南亞,但是您卻指定為東南亞!其實者已經是個很明顯的問題了。→♥ 囉唆的阿佳 ♥ 2007年7月21日 (六) 13:32 (UTC)
感謝您不嫌棄,我暫時就先改了,雖然還有很多可以寫,但是如果再寫下去那推薦就會變成我的了,所以就此停筆,請您評估看看。另外,這條目目前跑得比較下面了,可能會有人忽略忘了再次去評估,或許您要通知他們再去審核看看。→♥ 囉唆的阿佳 ♥ 2007年7月21日 (六) 16:59 (UTC)
您說得對,或許「上日本讀大學」改為「到日本留學」會好些,因為還有專科學校。→♥ 囉唆的阿佳 ♥ 2007年7月22日 (日) 04:45 (UTC)
- 取代官網?您愛說笑了!您是否看過官方網站所有內容?目前這個條目的內容還不足官方網站說明的五分之一!更何況,一個項目的說明本來就越詳細越好,現在還只是參考官方網站的資訊去編寫,缺少其他各方評價,還有施行後跟之前的比較內容,百科條目就算您寫得比官方網站還要詳盡也不是奇事。請多多參考Wikipedia:五大支柱。→♥ 囉唆的阿佳 ♥ 2007年7月22日 (日) 07:35 (UTC)
授予維基助理編輯(B)榮譽
[編輯]恭喜!您現在已經合乎維基助理編輯(B級)的最低要求;透過申請榮譽審核後現在授予 閣下:
感謝您對中文維基百科的貢獻。根據您的貢獻,現授予您維基助理編輯(B)榮譽。歡迎您繼續幫助改進維基百科。 |
特此授予。日後如果要申請更高級的榮譽請再到Wikipedia:維基榮譽與獎勵申請與變更申請。
授予人:—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7年7月31日 (二) 17:03 (UTC)
宋越熙寧戰爭
[編輯]無慮十萬應該是不少於十萬,而十之五六是約數,民夫是不會上戰場的,被殺的十之五六是士兵。—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8月3日 (五) 16:05 (UTC)
- 我最後寫入的是至少十萬,民夫都在後方運糧,怎麼會被殺?而且你給出的10萬士兵和20萬民夫根本沒有參考資料—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8月4日 (六) 10:06 (UTC)
- 《太奔馳跡統類》卷17更稱:「瘴毒日甚,十萬之眾死亡十九。」,如果包括民夫應該是三十萬之眾。—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8月4日 (六) 10:08 (UTC)
- 而且你所寫的郭逵表示「願以一身活十餘萬人命」,為何不是三十萬姓名?—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8月4日 (六) 10:10 (UTC)
- 請把你的參考資料附上,否則外人沒辦法知道你的史料來源。—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8月4日 (六) 10:16 (UTC)
Re:趙氏貞
[編輯]我覺得這個話題最好去互助客棧討論,徵求多些維基人的意見,個人的看法是姓+名這種東亞常見命名習慣在現代中文裡的寫法最好統一,一些原文有但本身不屬於姓或名的字在條目名省去,在內文提及並保留重定向--Ws227 2007年8月11日 (六) 13:53 (UTC)
Re:趙氏貞再續
[編輯]用趙嫗不錯,就這樣吧--Ws227 2007年8月21日 (二) 13:11 (UTC)
RE:注與註
[編輯]原來如此,抱歉,我還以為是錯別字。不過如果只使用水字旁的注,繁體用戶看起來會很怪,反而使用言字旁的註,那繁簡應該都是正常吧?→♥ 囉唆的阿佳 ♥ 2007年8月27日 (一) 13:59 (UTC)
您好!以下是2則重要訊息,煩請 閣下閱讀:
以上訊息 by: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註:這個訊息是從User:Cdip150/PKMSG透過「subst:」語法所產生的文本,可能會與其他人的訊息重複。
國語字
[編輯]我擔心的是此詞有沒有歧義。你認為呢?-✉Hello World! 2007年9月7日 (五) 11:16 (UTC)
回覆:關於Image:Xuezhanyongzhou.jpg
[編輯]根據Wikipedia:合理使用的原則,「封面圖像:用於辨識以及評論書刊、產品等(而不純粹用於辨識)」,在宋越熙寧戰爭中使用這張圖片不構成對書籍本身的「辨識以及評論」;另外,在個人的用戶頁面展示「合理使用」的圖片也是侵犯版權的。—Markus 2007年9月8日 (六) 09:45 (UTC)
- 如果是我,我會儘量避免使用有版權的圖片,除非不使用圖片不足以說明問題,我想你所說的情況沒有到這種程度,可有可無的情況下我會選擇不使用。另外請參考圖片頁的許可協議。—Markus 2007年9月8日 (六) 10:55 (UTC)
文件刪除請求:通知
[編輯]您好。您上傳的文件Image:Xuezhanyongzhou.jpg已列入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中,具體原因及討論請參閱該頁面。圖片可能是缺乏圖像版權標誌等重要資訊,如是者請盡快補充,否則文件一定會被刪除。同時藉此機會提醒您,維基百科極為注重著作權,請參考相關的Wikipedia:圖像使用守則#版權、Wikipedia:版權資訊#圖像指導以及wikipedia:合理使用準則等指導頁面。謝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9月8日 (六) 13:33 (UTC)
不用灰心嘛,是金子總會閃光,比如我大幅擴充的法國君主列表第一次評選特色列表也沒有評上,但第二次就評上了。至於大家的意見麼,也有一定的道理,文言文放在中文維基的正文確實有礙一些不懂文言文的朋友觀看,請參照我寫的玄武門之變,我一般把原文放在注釋里。如有對文言文不清楚的地方,歡迎來找我。——顧心陽≡¤≈☆★☆ 2007年9月16日 (日) 07:30 (UTC)
- 嗯,好的,樂意為您效勞。希望您儘快回來。——顧心陽≡¤≈☆★☆ 2007年9月16日 (日) 11:49 (UTC)
書籍封面
[編輯]如果還有濫用書籍封面的條目,希望你也能提交到刪除討論--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9月19日 (三) 01:11 (UTC)
- 建議您看一下wikipedia:合理使用。總體來說,wikipedia對有版權圖片的使用只會越來越嚴格--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9月19日 (三) 06:19 (UTC)
文件刪除請求:通知
[編輯]您好。您上傳的文件Image:Ceauşescu in surprise.jpg已列入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中,具體原因及討論請參閱該頁面。圖片可能是缺乏圖像版權標誌等重要資訊,如是者請盡快補充,否則文件一定會被刪除。同時藉此機會提醒您,維基百科極為注重著作權,請參考相關的Wikipedia:圖像使用守則#版權、Wikipedia:版權資訊#圖像指導以及wikipedia:合理使用準則等指導頁面。謝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9月22日 (六) 12:42 (UTC)
說明
[編輯]其實上傳版權有疑慮的圖片引起爭議的該君,已經不止一次做出類似的舉動,他一方面在自己的圖片作品中增加不符合GFDL的板權要求說是要保護自己的著作權,但另一方面卻罔顧別人的著作權利屢次上傳不適合合理使用的有板權圖片。雖然社群已經說明若干次但該君依然我行我素,並且將問題的癥結歸咎在人家愛找他的麻煩,因此,我的確認為到這種程度,只是普通的規則說明或是好言相勸已經沒有任何作用,責備是有所必要的。維基百科只有要求用戶不可人身攻擊的政策,但並沒有說過不能在對方屢次犯錯時予以譴責,我認為在這點上個人並沒有逾越分寸才是。—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9月29日 (六) 06:21 (UTC)
Re: 李改阮
[編輯]將「阮翁仲」改為「李翁仲」,是由於原先在中國流傳的有關「翁仲」的故事,是稱為「阮翁仲」的。其實戴可來先生在他的《關於<嶺南摭怪>的編者、版本和內容》一文裡,已說明「曾威振匈奴的阮翁仲,係南海人,他的事跡就被越南人搬去成為《嶺南摭怪》中李翁仲的故事。」(該文在《嶺南摭怪等史料三種》及《鄭州大學學報》1983年第4期可找到)即是說,越南古人把原本稱為「阮翁仲」的中國故事人物,改寫成他們本國的「李翁仲」故事。(至於為甚麼越南古人喜歡稱作李翁仲,這是另一個問題,茲不贅論。)這是我保持「秦代阮翁仲威振匈奴的故事」的原因。—clioherodotus(對話) 2007年12月29日 (六)08:4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