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察政務委員會
外觀
冀察政務委員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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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 |
基礎資訊 | |
機關類型 | 地方政府 |
主要官員 | |
委員長 | 宋哲元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35年12月11日 |
前身機關 |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 冀察綏靖公署 |
解散日期 | 1937年8月20日 |
後繼機關 | 華北臨時政府 |
冀察政務委員會,是《何梅協定》後,1935年12月到1937年8月之間實際管理中國河北、察哈爾兩地之行政機關。它是中華民國對大日本帝國妥協之產物,雖隸屬於國民政府,但也為適應華北特殊情況而有很大自主程度[1]:378。
由宋哲元親任委員長,委員會裡西北軍、東北軍和親日分子三足鼎立。
原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和冀察綏靖公署被取消。
歷史
[編輯]1935年12月,在國民政府主動提議下,設置「冀察政務委員會」,以宋哲元為委員長[1]:378。該委員會以宋哲元為委員長,委員16人,包括宋哲元系、東北系、舊皖系、舊直系人物及平津士紳,宋與天津市市長蕭振瀛、北平市市長秦德純為核心,宋部師長張自忠任察哈爾省政府主席,宋兼河北省政府主席。委員中還有親日分子王揖唐、王克敏等人。
設立冀察政務委員會,使日本軍方所期盼之「自治」政府完全失去設立之根據,土肥原賢二擾攘數月之分離華北陰謀只得暫時擱置[1]:378。1935年一二·九運動目標之一,就是反對成立冀察政務委員會。1937年8月6日,日軍占領下的北平政府成立後,8月20日該委員會被解散[2]。
組成人員
[編輯]- 委員長:宋哲元(1935年12月11日任)
- 委員:
- 宋哲元(1935年12月11日任)
- 萬福麟(1935年12月11日任)
- 王揖唐(1935年12月11日任)
- 劉哲(1935年12月11日任)
- 李廷玉(1935年12月11日任-1937年4月2日免)
- 賈德耀(1935年12月11日任)
- 胡毓坤(1935年12月11日任)
- 高凌霨(1935年12月11日任)
- 王克敏(1935年12月11日任-1937年4月2日免)
- 蕭振瀛(1935年12月11日任)
- 秦德純(1935年12月11日任)
- 張自忠(1935年12月11日任)
- 程克(1935年12月11日任)
- 周作民(1935年12月11日任)
- 門致中(1935年12月11日任)
- 石敬亭(1935年12月11日任)
- 冷家驥(1935年12月11日任-1937年4月2日免)
- 湯爾和(1936年7月24日任)
- 曹汝霖(1936年7月24日任)
- 戈定遠(1936年7月24日任)
- 劉汝明(1936年7月24日任)
- 李思浩(1936年10月21日任)
- 馮治安(1937年4月2日任)
- 鄧哲熙(1937年4月2日任)
- 章士釗(1937年4月2日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