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社
聯合通訊社 | |
---|---|
Associated Press | |
公司類型 | 非營利性組織 |
成立 | 1846年 |
代表人物 |
|
總部 | 美國紐約州紐約市 |
業務範圍 | 全球 |
產業 | 通訊社 |
產品 | 新聞 |
營業額 | ▼ $5.68億(2015年)[1] |
稅後盈餘 | $160萬(2016年)[1] |
員工人數 | 3,700人 |
網站 | ap apnews |
聯合通訊社(英語:Associated Press),中文環境裡為將其和其他國家的「聯合通訊社」區分開來,多加註國名稱為「美國聯合通訊社」,簡稱美聯社,為美國乃至於世界最大的通訊社[2],是由各成員單位聯合組成的合作型通訊社。二戰後(1947年),美聯社成員範圍擴大到電台、電視台,而且允許非社員訂閲稿件。美聯社總部設在美國紐約[2]。
美聯社成立於1846年5月,由《紐約先驅報》、《紐約太陽報》、《紐約論壇報》、《紐約商業日報》、《快報》、《紐約信使及問詢報》聯合組建。經過多年發展,已擊敗了傳統的競爭對手合眾國際社,成為美國第一大的通訊社[2]。其他英語新聞服務例如路透社和法新社,是基於美國以外的國家。
美聯社編輯部門有總編室、國際部、對外部、經濟新聞部、體育新聞部、圖片新聞部、特稿部、廣播新聞部。1994年,美聯社增設電視部(APTV),工作中心在倫敦,通過亞洲、拉美、北美和全球四條服務專線,向全世界電視訂戶提供聲像新聞,用6種文字發稿。
截至2005年年底,美聯社的合作夥伴包括1700多家報紙,超過5000家電視和廣播電台。超過10萬張新聞圖片。243家新聞分社,在全球121個國家設有辦事機構,吸引來自世界各地的記者[3]。並多次獲得普立茲獎以及其他重要新聞界獎項[4][5]。美聯社還運營美聯社衛星網絡,覆蓋全球,報道重大事件。美聯社在絕大部分美國媒體開有專版,所有出版和再版的新聞出處必須標明為美聯社。美聯社事實上已經成為新聞寫作的標準。
歷史
[編輯]起源
[編輯]今天美聯社的組織機構及其名稱,到1900年才固定下來。美聯社起源在新聞史上有不同意見,說法不一。
“ | 關於在1848年正式組建通訊社一說,並未有資料可佐證。這個後來發展成為現代美聯社的組織正式創辦時期最確切的日期是1849年1月11日。正是在這一天,上面提到的這六家紐約日報簽署了一項協議,組成「港口新聞社」。該協議的第一副本於1967年由理察·A.施瓦茨洛斯(Richard A.Schwarzlose)教授在紐約公共圖書館手稿部所藏亨利·J.雷蒙德的文件中發現。他提供了以往不為人知的細節內容:6個合伙人按規定共用兩艘船隻,在駛入紐約港的輪船上採集新聞,共同分擔費用,向紐約市以外的報紙出售新聞,還要制訂成員規章。顯然是由於通過電報出售新聞的生意變得越來越重要之故,1851年,該組織簽署新的協議,改名為「電訊與綜合新聞聯合社」(Telegraphic General News Association)。「聯合新聞社」(Association Press)的名稱直到1860年才廣泛使用,但紐約市的組織正是現代報業聯合會的先驅。 | ” |
——埃默里父子《美國新聞史》 |
港口新聞社
[編輯]1848年,紐約六家報紙:《紐約先驅報》、《紐約太陽報》、《紐約論壇報》、《紐約商業日報》、《快報》、《紐約信使及問詢報》的代表舉行聯席會議,決定在紐約成立兩個合作性新聞搜集機構。第一個是「港口新聞社」,另一個是「紐約報業聯合會」(未成型)。
不同於19世紀另外三大通訊社(哈瓦斯社、路透社、沃爾夫社),港口新聞社是合作性質的組織,不以營利為目的,一切費用由各家平均分攤。
紐約聯合新聞社
[編輯]1856年,港口新聞聯合社改稱「紐約聯合新聞社」。
逐漸,紐約聯合新聞社除了向自己會員服務,也開始向其他地方拓展。不過,他並不直接向各地報紙供稿,而是向各地組成的報業團體集體供稿。由於這些團體類似於紐約聯合新聞社的二級機構,所以也都冠以「聯合新聞社」的名稱,比如「費城聯合新聞社」、「南部聯合新聞社」、「西部聯合新聞社」等。其中「西部聯合新聞社」(Western Assocation Press)(由美國中西部報業於1862年組成,總部位於芝加哥)的勢力最大,構成今天美聯社的基礎。
伊利諾伊聯合新聞社
[編輯]1882年芝加哥又出現一家新的通訊社「合眾社」(United Press 與今天的合眾國際社無關)。與紐約聯合新聞社展開激烈競爭,結果紐約敗北,其中大多數人加入合眾社,其餘小部分會員則與西部聯合新聞社合併,於1892年成立伊利諾伊聯合新聞社」,社址還在芝加哥。原來紐約聯合社與合眾社的競爭,變成了伊利諾伊聯合通訊社同合眾社的競爭。
伊利諾伊聯合新聞社的第一任社長是斯通(M.E.Stone)。他一上任,馬上趕赴歐洲,以巨大的代價同當時三大通訊社簽訂了獨家交換新聞的合同,從而切斷了合眾社的國外新聞來源。1897年,合眾社倒閉。
1898年,伊利諾伊聯合新聞社捲入一場持續兩年的官司。當時芝加哥的《洋際報》(Inter Ocean)由於採用別家通訊社稿件,伊利諾伊聯合新聞社便停止向《洋際報》供稿。為此《洋際報》向法院上訴,經過兩年審理,1900年伊利諾州法院做出裁定,聯合新聞社必須將稿件提供給任何客戶,不得有所歧視。敗訴後,為了規避伊利諾州的法律,斯通便解散伊利諾伊聯合新聞社,同時在紐約成立一家新的通訊社,就是今天美聯社。其名稱AP也是這次重大改組中正式固定下來,沿用至今。
美聯社時期(1900年之後)
[編輯]同「港口新聞社」一樣,1900年成立的美聯社還是一家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合作社。美聯社第一任社長斯通,有一次對董事會說的很明確:
“ | 一個全國性的新聞合作組織是這樣一種機構,它屬於而且只屬於各個報紙,他不出賣新聞,不謀私利,不付股息,僅僅是各個報紙的代理人和公僕。參加者應該包括一切黨派、宗教界、經濟界和社會各界的新聞工作者,但他們對新聞事業同樣熱情積極,所採集的消息應該嚴謹、準確、公正和完整。這就是我們夢寐以求的美好願望。 | ” |
美聯社的真正崛起,在一戰前後。一戰爆發時,美聯社的訂戶僅有一百來家。
一戰之後,三大通訊社壟斷局面名存實亡,美聯社隨星條旗向海外拓展。到1940年美聯社訂戶高達1400家,現在則是15000家,成為世界公認的第一大社。
國際業務
[編輯]根據美聯社官網,截至2020年7月,除駐平壤代理分社外,美聯社在美國外全球80個國家和地區設立了共89個分社[6]。
朝鮮
[編輯]據朝鮮中央通訊社報道,美聯社於2012年1月16日在朝鮮首都平壤設立了「美聯社朝鮮分社」。美聯社駐平壤代理分社成立儀式當天在朝中社舉行,以社長托馬斯·柯利為團長的美聯社代表團成員和朝中社社長金炳浩等有關部門人員參加了成立儀式。[7]這是朝鮮首次允許西方媒體進駐本國,之前已經有中國的新華社進駐其內。
中國
[編輯]美聯社在中國大陸地區的媒體業務,按照中國媒體的習慣,分為文字和新聞圖片兩部分。文字部分由美聯社駐中國北京的辦事處和香港的亞太區辦事處負責經營。
美聯社的新聞圖片部分,由中國最大的綜合性圖庫「東方IC」獨家代理,由上海市屬國企東方網持股所有,主要經營圖片、影像、創意元素和娛樂類明星版權管理的專業服務,如Corbis、歐洲新聞圖片社(EPA)、瑪格南圖片社等在中國的業務均由「東方IC」公司負責銷售。
影響與評價
[編輯]客觀性法則
[編輯]客觀性法則(objectivity),指在新聞報道中,力求客觀、中立、不帶感情色彩、不加主觀評判的一套報道原則及一系列相關手法。有學者概括:「作為一種職業意識形態,客觀性包括三項承諾:獨立(新聞應該不受政治壓力的左右);平衡(新聞在表現上應該不偏不倚);客觀(新聞應該僅僅陳述事實,其中不能滲透主觀判斷)。」(仙托·艾英戈等《至關重要的新聞:電視與美國民意》),還有學者將它歸結為如下三項基本內涵:事實與觀點分開、不帶感情色彩、力求公正平衡。(梅爾文·L·德弗勒、E·丹尼斯《大眾傳播通論》)
一般認為,客觀性法則是由美聯社最先提出,並大力倡導的:「美聯社是後來稱之為『客觀報道』的先驅。」[8]
由於美聯社是個合作組織,眾多社員來自社會各個階層、不同黨派、不同地區,利益千差萬別,口味各不相同,所以客觀報道就成了唯一選擇。
曾任美聯社總經理長達三十餘年的肯特·庫珀,一直致力於宣傳客觀性法則。他把客觀性法則解釋成「真正公平」的新聞報道,還稱客觀性法則「作為一種至善至新的道德觀念,發展於美國,奉獻於世界。」(阿特休爾《權利的媒介》)至於「美聯社之父」斯通,更是將客觀性法則具體化為「5W1H」的導語格式和倒金字塔的新聞結構,而這些都成為了新聞寫作的標準模式,風行全球。
由於美聯社的大力倡導,客觀性法則在西方被奉為職業理念。阿特休爾說:「對新聞工作者而言,聖杯應當是客觀性法則。如果他缺少這些東西,其身份就會貶低,其結果就可能使其職業遭到毀滅之災。」
評價
[編輯]“ | 給地球各個角落帶來光明的只有兩個:天上的太陽和地上的美聯社。 | ” |
——馬克·吐溫,19世紀 |
甘地對美聯社記者吉姆·米爾斯(James A. Mills)說過一句令美聯社不無得意的話[9]:
“ | 我猜想,當我死後站在天堂之門的時候,碰到的第一個人會是名美聯社記者。 | ” |
1876年美國總統選舉,美聯社西部分支領導人威廉·亨利·史密斯,為了支持他的朋友拉瑟福德·伯查德·海斯競選總統,利用美聯社對其進行宣傳,由於宣傳過於露骨,美聯社當時被稱為「海斯門下媒體」[10]。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引用
[編輯]- ^ 1.0 1.1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PDF). The Associated Press. 2015-04 [2016-06-02].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6-06-15).
- ^ 2.0 2.1 2.2 Britannica, The Editors of Encyclopaedia. "Associated Press". Encyclopedia Britannica, Invalid Date, https://www.britannica.com/topic/Associated-Pres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Accessed 28 September 2021.
- ^ "AP by the number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Associated Press. 2019. Retrieved September 10, 2020.
- ^ Pulitzer Prize Winners and Finalists by Year. The Pulitzer Prizes. [2021-09-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11).
- ^ 第100届普利策奖揭晓 美国主流媒体获重要奖项. 中國經濟網. 2016-04-19 [2021-09-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02).
- ^ Bureaus. AP. [2020-07-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2).
- ^ 美联社在朝鲜设立平壤代理分社. [2012-0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1-18).
- ^ 梅爾文·L·德弗勒、E·丹尼斯《大眾傳播通論》
- ^ Scoop Hunting with Mr. Mills,1917-1939 (PDF). 美聯社. [2021-05-16].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1-06-14) (英語).
- ^ Starr, Paul. The Creation Of The Media: Political Origins Of Modern Communications. Basic Books. 2004: 187 [2020-10-21]. ISBN 978-0-465-08193-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03) (英語).
來源
[編輯]- 書籍
- 〔美〕梅爾文·L.德弗勒; 埃弗雷特·E.丹尼斯. 《大众传播通论》. 由嚴建軍(等)翻譯. 北京: 華夏出版社. 1989. ISBN 7-80053-349-2. NLC 000473349.
- 〔美〕尼爾·波茲曼. 《娱乐至死》. 由章艷翻譯. 桂林: 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2004. ISBN 7-5633-4497-7. NLC 002667155.
- 〔美〕埃默里 等. 《美国新闻史》. 由展江(等)翻譯. 北京: 新華出版社. 2001. ISBN 7-5011-5334-5. NLC 000164846.
- 〔美〕約翰·霍恩博格. 《西方新闻界的竞争》. 由魏國強(等)翻譯. 北京: 新華出版社. 1985. NLC 000360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