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谷郡,中国南北朝时设置的郡。
北魏正始元年(504年),析归化郡、北水郡二郡于故汉昌县置大谷郡,治所梁广县(今四川省巴中市)。延昌三年(514年),于大谷郡置巴州。南朝梁大同元年(535年),南梁夺得,属巴州。承圣二年(553年)被西魏占领,北周沿置,改梁广县为化成县。辖境约当今四川省巴中市地。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废大谷郡,地属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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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不詳 | 新蔡郡(內史575-589) | 晉熙郡(內史575-589) | 巴东郡(內史586-589) | 臨江郡(內史586-589) | 新興郡(內史583-589) | 岳山郡(內史583-589) | 梁城郡(相582-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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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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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宋 大明八年(464年)、齊 建武四年(497年)、梁 中大同元年(546年)、後梁 广运元年(586年)、陳 禎明二年( 588年)的實州、實郡。下劃線者為南朝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括注明曾用名。 注3: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註「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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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十六国北朝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