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民论
新四民论,是明朝哲学家王阳明关于中国古代社会职业分工的论述。王阳明对此提出了与传统儒家认识的不同见解,在当时有思想革新的意义,也有近现代社会学的意义[1]。其后产生了重视工商的思潮,衍生出黄宗羲“工商皆本”的理念[2]。这与当时中国江南一带生产力发展、产生资本主义萌芽的社会经济实景相呼应。
论点
[编辑]“士农工商”谓之“四民”之说,始于管仲。后被后世儒家理论化,并产生社会阶层观,认为在社会地位中,士农工商四民依次递减。
王阳明认为,士农工商只是社会分工(王阳明关于社会“分”的思想)不同,而他们的生存目的是相同的。王阳明从他的心学观点出发,认为士农工商四民只要所从事的职业有益于人生之道,四者就是平等的。并认为四民实质是“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3]
王阳明把把儒家或中国社会传统观念中一直被视作“贱业”的工商放到与士、农相同的社会地位水平,观点在当时非常超前。王并认为工商业从业之人,“虽经日作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即虽然每天经营买卖,并不妨碍他们成为儒家观念中的“圣贤”[4][5]。
王阳明的这种新说法,被称作“新四民论”[6]。
背景
[编辑]明朝中叶,中国江南一带生产力大发展,一些城市,如扬州、苏州、南京、杭州、宁波成为繁荣的商业城市,贸易远达海外,产生了亚洲最早期的资本主义萌芽,有很多人从事工商业、手工业、贸易业。王阳明认知这一社会发展的新趋势,虽为当世大儒、朝廷命官,仍为弃儒经商的小商人方氏亲自撰写墓表以示纪念,就是《节庵方公墓表》。王阳明在世时,很多学生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儒生,而是来自各个职业,其中不乏手工业者和商人。王阳明在《节庵方公墓表》中阐述了“新四民论”:
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各就其资之所近、力之所及者而业焉,以求尽其心。其归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则一而已。士农以其尽心于修治具养者,而利器通货犹其士与农也。工商以其尽心于利器通货者,而修治具养犹其工与商也。故曰:四民异业而同道。 |
相关条目
[编辑]参考链接
[编辑]- ^ 浙东学术与宁波商帮. 光明日报. 2005-01-11 [2014-06-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5-02-08).
- ^ 王明阳、黄宗羲:新四民和工商皆本——新社会伦理. 浙商博物馆. 2013-01-28 [2014-06-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3).
- ^ 泰州學派的新四民論——陸王學反名分論的社會史歸結. 中国海陵. 2012-04-02 [2014-06-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 ^ 在余姚,不可不知王阳明. 心学解读. 2014年2月9日.[永久失效連結]
- ^ 石昌渝. 王阳明心学与通俗小说的崛起. 中国文学网. [2014-06-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03).
- ^ 韩国东国大学 曹永禄著 《泰州学派的新四民论——陆王学反名分论的社会史归结》,200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