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台灣板橋地方法院)
|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 |
|---|---|
板橋地院主體建築 |
|
| 創立時間 | 1981年(台北地院板橋分院) 1990年(板橋地方法院) |
| 管轄範圍 | 新北市板橋區、中和區、永和區、土城區、三峽區、鶯歌區、樹林區、三重區、新莊區、蘆洲區、五股區、泰山區、林口區 |
| 所在地 | 新北市土城區 |
| 授權法源 | 法院組織法 |
| 上訴法院 | 臺灣高等法院 智慧財產法院(智慧財產案件) |
| 檢察機關 |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 |
| 網址 | http://pcd.judicial.gov.tw/ |
|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院長 | |
| 現任 | 張清埤 |
| 首長上任時間 | 2011年 |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新北市土城區(非板橋區),屬於普通法院,一般簡稱為板橋地方法院或板橋地院,法界人士通常更會簡稱為板院,與同在台北地區的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地方法院合稱北三院。
目录 |
[编辑] 沿革
- 本院目前轄區之民、刑事案件及非訟事件原屬台北地方法院管轄,由於轄區人口漸增,僅台北縣一地之人口即高達200餘萬人,於是在1970年代後期即有籌設法院之議,嗣於台北縣土城鄉(今新北市土城區)購地並興建法院建築,1981年2月16日,正式成立台北地方法院板橋分院,管轄當時台北縣(今新北市)西部的13個鄉鎮市(該等鄉鎮市今已改為新北市市轄區)之第一審民事、刑事訴訟案件及非訟事件。
- 1990年4月2日,台北地方法院板橋分院改制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 1991年7月1日,成立板橋簡易庭。
- 同年8月1日,成立三重簡易庭。
[编辑] 管轄及組織
共計13個區
(即約海山郡、新莊郡全部)
- 主要組織
- 下設板橋簡易庭與三重簡易庭。板橋簡易庭在於板橋區的第二辦公大樓辦公;三重簡易庭在位於三重區辦公大樓辦公。
[编辑] 特色
- 本院轄區人口目前已達304萬人,是中華民國所轄最多人口的地方法院。
- 本院雖以「板橋」為名,其地卻位在土城區,不少民眾因此感到困擾。
- 本院雖然管轄最多人口,然而院本部建築老舊,土地狹小,望之難有莊嚴氣象,屢為該院職員所詬病。
[编辑] 曾經本院審理之著名案件
- 鄧如雯殺夫案
- 白曉燕命案
- 林肯大郡國家賠償案
- 林清岳弒親案
- 2003年尊龍客運高速公路火燒車事故
- 藝人庹宗康、屈中恆等人吸食大麻案
- 排毒教父林光常涉嫌詐欺案
- 2009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
[编辑] 地址
- 板橋地方法院院本部: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138號
- 板橋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1段30巷1號
- 板橋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3段145號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 參考資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