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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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內容是關於2012年1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的行政院組織改造。 隨著實施進程的推進,部份資料可能尚未修正,詳見Wikipedia:中華民國政府專題。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常簡稱為領務局)是中華民國外交部轄下的機關,成立於1992年。主要業務為核發護照、辦理外國護照簽證、協助旅客及發布國外旅遊訊息,是外交部為民服務的窗口。設於臺灣臺北市濟南路的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內。
目录 |
[编辑] 歷任局長
[编辑] 組織
下設四組、四室、三小組、四辦事處
- 室(局內行政事務)
- 秘書室
- 會計室
- 人事室
- 政風室
- 組
- 護照行政組:負責中華民國籍護照行政業務。
- 外國護照簽證組:負責外國護照的外交、禮遇、居留及停留簽證業務。
- 文件證明組:負責文件證明業務及保護旅外僑民的綜合事務。
- 護照製發組:受理中華民國護照的申請、核發與護照各項加簽業務。
- 小組(任務編制)
- 國會聯絡組 :負責立法院協調聯繫及服務業務。
- 資訊小組:負責綜理規劃領務局的電腦與資訊業務。
- 法制小組:負責領務相關法令規章之研擬修訂、解釋、審議及法制作業事項。
- 辦事處
-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辦事處:專門辦理外籍人士落地簽證業務及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聯繫。
- 外交部駐中部辦事處:位於臺中市黎明新村內的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提供護照、簽證、文件證明等領務事務,並協助地方政府及團體處理涉外之相關事務。
- 外交部駐南部辦事處:位於高雄市
- 外交部駐東部辦事處:位於花蓮縣花蓮市
[编辑] 未來工作
根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組織法》(2011年11月14日制定)第二條:
- 中華民國護照與加簽核發及執行。
- 外國護照簽證核發。
- 領事事務文件證明執行。
-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協調及聯繫。
- 和地方政府、民間團體辦理城市外交、國際活動聯繫及執行。
- 領事事務資訊系統規劃、執行及運用。
- 其他事項。
- 自2012年9月1日實施。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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