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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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繡(1909年12月20日-1953年9月17日),字蕙心,滿洲鄂爾德特氏端恭之女,為清代末代皇帝溥儀的妾侍,溥儀冊封她為淑妃,此後直至兩人於1931年離婚為止,未再得進封。文繡乳名大秀,生於宣統元年農曆十一月初八,即西元1909年12月20日。1916年文繡8歲時,到北京私立敦本小學讀書,天資頗為聰穎。她當時學名傅玉芳。文繡的家世,是滿州八旗中的鄂爾德特色蒙古族,在八旗中屬於上三旗的鑲黃旗。祖父名錫珍。父親名端恭,曾任內務府主事。文繡為端恭的繼配漢族蔣氏的長女,其妹名文珊。1924年聯同皇帝溥儀及皇后婉容離開紫禁城,前往天津張園暫住。她在1931年申辦離婚手續,正式離開溥儀。離婚後,前清的舊臣力勸溥儀褫奪對文繡的封號。
文繡自入宮之後,並未獲得溥儀的寵幸。她每天早上梳洗完畢,就先到溥儀的寢殿問安,再到婉容皇后和四位太妃的寢宮中依序請安,之後回到她所居住的長春宮並關上宮門,過著簡單樸素的日子,她或刺繡或教導長春宮的宮女認字,四位太妃和宮中僕役都對文繡的嫻靜有禮讚譽有加,但這並未能改善溥儀對她的冷落,相反的,不論是在紫禁城、或於民國十三年隨溥儀岀宮之後,她和溥儀九年的婚姻,可以說是一段灰慘黯淡的歲月,這也造成日後的「刀妃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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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刀妃革命
[编辑] 大略經過
在公元1931年8月23日,溥儀的淑妃文繡正式向溥儀要求離婚,原因是她再也承受不了溥儀對她的冷落,和宮中的不自由。這件事情對遜清皇室及前清王公大臣,還有溥儀本身都造成相當大的震撼,這可以說是對舊式文化的一種挑戰,之後的兩個月,淑妃文繡堅持自我的想法,不顧家族的反對和指責,也不理睬溥儀聘請的律師所提出的和解方案,堅決的向天津地方法院要求和溥儀離婚。
[编辑] 反對的代表
文繡的族兄—文綺為此寫了一封信,並將之登在報上指責她;
惠心二妹鑒:頃聞汝將與遜帝請求離異,不勝駭詫。此等事件,豈是我守舊人家所可行者?我家受清室厚恩二百餘載,我祖我宗四代官至一品。且漫云遜帝對汝並無虐待之事,即果然虐待,在汝亦應耐死忍受,以報清室之恩德。今竟出此,吾妹吾妹,汝實糊塗萬分,荒謬萬分矣!
而文繡也不甘示弱地回了一封信給文綺;
文綺族兄大鑒:妹與兄不同父,不同祖,素無來往,妹入宮九載未曾與兄相見一次,今我兄竟肯以族兄關係,不顧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及三百二十五條之規定,而在各報紙上公然教妹耐死。又公然誹謗三妹,如此忠勇殊堪欽佩。……查民國憲法第六條,民國國民無男女、種族、宗教、階級之區別,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妹因九年獨居,未受過平等待遇,故委託律師商榷別居辦法,此不過要求遜帝根據民國法律施以人道之待遇,不使父母遺體受法外凌辱致死而已。不料我族兄竟一再誣妹逃亡也、離異也、詐財也……理合函請我兄嗣後多讀法律書,向謹言慎行上作工夫,以免觸犯民國法律,是為至盼……。
這封義正辭嚴的回信,和「皇妃與皇帝離婚」一事傳開後,被當時的人們稱之為「刀妃革命」。
淑妃文繡的妹妹文珊,是她家族中唯一一為支持她與溥儀離婚的人。
[编辑] 結果
在經過兩個月的雙方律師簽字和談的結果是;淑妃文繡和溥儀皇帝完全斷絕關係,溥儀必須支付5.5萬元作為贍養費,而文繡終身不得再嫁,雙方互不損害名譽。
文繡在離婚後所拿到的贍養費,支付了律師費用和期間種種支出之後,用所剩不多的錢辦了一所小學並任教於該校,抗戰勝利後,與一個軍官劉振東結婚,一直到她在1953年9月17日夜晚,因心肌梗塞逝世,年44歲,葬于北京安定門外義地。同時她也是中國歷史上唯一一位擔任過教職的皇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