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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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紫羅蘭 (Viola conspersa)在北美被視為野草的一種。
野生紫羅蘭 (Viola conspersa)在北美被視為野草的一種。

野草,亦作雜草,一般指在庭園草坪農地等土地上並非經由刻意栽種的植物,而這些植物並不只限於草本植物。更多時候,野草專指有侵害性的植物,特別是那些不需栽種而能夠自行大量繁殖的植物[1]。很多時候,由於野草會搶走泥土上其他植物生長所需的營養,又或使其他植物的陽光被遮閉,使周邊的植物難以生長,所以需要被除去。另一方面,部分野草帶有毒性,會降低周邊植物的產量或經濟價值,或會容納及散佈對農作物有害的致病原,因此需要除去。

但另一方面,野草亦有可能是一般草地草種的返祖現象。例如:一般的草地經過雜交處理,並不開花及不能繁殖,但返祖的草地,卻可能會開有白色或黃色的小花。這些返祖的草地,亦有可能被當作是雜草。

在部分地區(例如:澳大利亞)的地方政府對當地居民的庭院有嚴格限制,不能讓野草生長,否則會被檢控。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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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參考

  1. ^ ISBN 0-7167-1031-5 Janick, Jules. Horticultural Science. San Francisco: W.H. Freeman, 1979. Page 308.
  2. ^ 地球系統科學數據共享網:草業開發與生態建設專題庫:草業電子字典:W項

[编辑] 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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