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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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锡宝(1719年—1792年),字鸿书,一字剑亭清朝江苏上海人。

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出生。[1]乾隆初年,以举人资格考授内阁中书,担任军机处章京。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考中丁丑科进士,选庶吉士散馆刑部主事。曾任山东督粮道。官至陕西道监察御史。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锡宝利用和珅乾隆热河避暑的时机,参奏其家丁刘全,指斥其“倚势营私”,此举意在弹劾和珅。吴省兰吴省钦兄弟闻其事,即向连夜向和珅告密。和珅命刘全消灭所有证据。结果锡宝被“革职留任”。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去世。和珅治罪后,加恩追赠副都御史衔。有子曹江

注释[编辑]

  1. ^ 《戊寅元旦吁天词》云:“臣父六十三岁始生儿,儿年十一臣父死。臣父今年刚百龄,臣生三十八年矣。……臣年廿一觐天颜,诏许臣读中秘史。史馆校书才三年,廿四授官为大理。……臣今谪戍已六年……”。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322》,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书目[编辑]

  • 朱珪:《皇清特赠副都御史掌陕西道监察御史剑亭曹公墓志铭》
  • 清史稿·曹锡宝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