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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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共識(英語:Washington Consensus),是1989年所出現的一整套針對拉丁美洲東歐國家新自由主義政治經濟學理論,不少評論[誰?]指此共識是美國作為支配歐洲和拉丁美洲經濟的手段。

來源與演化[編輯]

1989年,陷於債務危機拉美國家急需進行國內經濟改革。美國國際經濟研究所邀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世界銀行(WBG)、美洲開發銀行美國財政部的研究人員以及拉美國家代表在華盛頓召開了一個研討會,旨在為拉美國家經濟改革提供方案和對策。前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經濟學家約翰·威廉森英語John Williamson (economist)執筆寫了《華盛頓共識》,系統地提出指導拉美經濟改革的各項主張[1],包括實行緊縮政策防止通貨膨脹、削減公共福利開支、金融和貿易自由化、統一匯率、取消對外資自由流動的各種障礙以及國有企業私有化、取消政府對企業的管制等,得到世界銀行的支持。

威廉姆森對拉美國家的國內經濟改革提出了已與上述各機構達成共識的十條政策措施,由於國際機構的總部和美國財政部都在華盛頓,加之會議在華盛頓召開,因此這一共識被稱作「華盛頓共識」。在威廉姆森看來,由於這些思想秉承了亞當·斯密自由競爭的經濟思想,與西方自由主義傳統一脈相承。後來人們[誰?]將這些觀點稱之為「新自由主義的政策宣言」。

體現「華盛頓共識」的政策主張,曾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在發展中國家推動,其後果引起極大爭議。在次貸危機全球信貸危機愈演愈烈背景下的2009年二十國集團倫敦峰會上,英國首相戈登·布朗稱「舊有的華盛頓共識已經終結」[2]

內容[編輯]

財政政策方面,加強財政紀律;把政府支出重點轉向經濟回報高和有利於改善收入分配的領域,如基礎醫療保健基礎教育基礎設施;改革稅收,降低邊際稅和拓寬稅基

貨幣政策方面,推動浮動利率,採用具有競爭性的匯率制度

在貿易和資金政策方面,推動貿易自由化;外資進入自由化。

在宏觀產業政策方面,推行私有化;放鬆政府管制,消除市場准入和退出的障礙,保護產權

失去效用[編輯]

1990年代,隨著左翼政治勢力的抬頭及反對華盛頓共識,華盛頓共識隨即失去作用,拉美逐漸推行較自主性的經濟政策。

2002年,美國經濟學家約瑟夫·斯蒂格利茨著書力斥華盛頓共識之非:「美國要求中國實施金融市場自由化,不會促進全球經濟穩定;它只會促進美國金融利益集團的狹隘利益,美國財政部就是這個利益集團最堅定的代言人。華爾街巨頭們堅信:中國意味着巨大的金融市場,華爾街必須超越競爭對手、捷足先登、搶占制高點,沒有什麼比這更重要的事情。」「資本市場自由化,意味着控制熱錢的一切措施都要被連根拔起。熱錢不過是賭匯率波動的短期借貸資金,這些投機資金決不會去建立工廠、創造就業。」「為了吸引真正致力於實業發展的直接和長期投資,我們並不需要什麼金融市場自由化,中國自己的經驗就是最好的證明。」

2015年4月2日,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國際關係教授沈大偉舉辦演講會,演講會結束後,中國評論通訊社記者問沈大偉,他是否覺得中國共產黨只能走「美國模式」才有出路;沈大偉搖頭,答「不、不、不,我不是要推銷華盛頓共識,我沒那麼蠢」[3]

資料來源[編輯]

  1. ^ John Williamson(2000). What Should the World Bank Think About the Washington Consensus? The World Bank Research Observer,15(2), 251-264
  2. ^ Prime Minister Gordon Brown: G20 Will Pump Trillion Dollars Into World Economy. Sky News. 2 April 2009 [2009-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7-01). 
  3. ^ 余東暉. 沈大偉答中評:我跟章家敦不是一夥人. 中國評論通訊社. 2015-04-04 [2015-09-10].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