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格
間接格(英語:oblique case,縮寫:obl,拉丁語:casus generalis;亦稱 斜格、旁格)在語言學中、是綜合語中一種名詞格,它一般用為名詞作爲動詞、或前置詞的賓語時稱之。除了句子主語的主格、或直接稱呼的呼格之外,間接格可以出現在任何格的關係中。
間接格的關係
有著主格或間接格系統的語言還對比於有著通格或作格系統的語言。在作格-絕對格語言中,絕對格用於直接賓語(主語將用作格);但絕對格還用於不及物動詞的主語,這裡的主語是被動描述的,而非進行一個行動。不過也有展示間接格的作格-絕對格語言;在西北高加索語言阿迪格語、卡巴尔达语和尤比克语等當中,間接格標記用來標記作格、與格和動詞應用的對象。
用法範例
在分析式印歐語言中,間接格是來自最初共同原始印歐語的更復雜名詞格系統的遺跡。間接格出現在英語代詞集合中;這些代詞經常叫做賓格代詞。比如第一人稱代詞me表示文法功能的變化:
- 用於直接賓語的賓格:
- She bit me!
- 用於間接賓語的與格:
- Give me the rubber hose!
- 作為前置詞的賓語:
- Stop spitting on me!
- 作為分離主題標記:
- Me, I like French.
代詞me在任何這些用法中都是不做不同詞形變化的;除了所有關係的屬格和作為的主語的非分離主格之外,它用於所有文法關係。
參考文獻
- Petite grammaire de l'ancien français, Bonnard/Régnier, éd Magnard,1989.
- Barry J. Blake, Cas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oll. « Cambridge textbooks in linguistics », 2001, 2e éd., XX-227 p., 24 cm (ISBN 0-521-01491-3, OCLC 491486754)
吳靜蘭(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角色指稱語法簡介"[1],Language and linguistics(中央研究院語言學研究所) 8.1:5-70, 2007, 2007-0-008-001-000197-1.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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