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分别》(Suttavibhanga),为《巴利文大藏经》中律藏的组成部分,南传上座部佛教典籍。
该经核心爲戒本(即波罗提木叉,解脱戒)。其分为《大分别》和《比丘尼分别》,分别阐述关于比丘(227条戒律)、比丘尼(311条戒律)的戒规。
这些戒规分为以下几类:
类型 |
内容 |
比丘戒 |
比丘尼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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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罗夷 |
行淫、偷窃、杀人和妄称上人,均属大罪,犯者必须逐出僧团 |
4条 |
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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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残(僧伽胝施沙) |
故意拽精、故意触摸女人、充当男女私通牵线、私自建造房屋、毁谤其他比丘、挑拨离间和不听忠告等,属于重罪,犯者接受六夜摩那陲灭罪法,然后在僧团大众面前认罪忏悔,方能恢复僧尼资格 |
13条 |
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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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 |
独自与妇女一起坐在隐蔽处,犯者视情况定为波罗夷、僧残或舍堕 |
2条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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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堕(尼萨耆波逸提) |
衣钵卧具超过应有数量或者不按照规定获得、使用,犯者须当众忏悔,衣钵卧具没收 |
30条 |
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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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堕(波逸提) |
说谎、漫骂、与妇女同屋住宿、比丘和非亲比丘尼结伴而行、比丘和比丘尼一起坐在隐蔽处、饮食过量、贪吃鱼肉乳酪、饮酒、杀害牲畜和饮用有虫之水等,犯者须当众忏悔 |
92条 |
1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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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胝提舍尼 |
比丘从非亲比丘尼中接受食物、未受邀请而自取食物、或住处危险而不事先向前来送食的施主说明,犯者须忏悔 |
4条 |
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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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学 |
有关服装、饮食和说法等等日常行为的戒律 |
75条 |
7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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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诤 |
有关平息僧团内部纷争的方法(包括现前止诤、忆念止诤、不痴止诤、自言止诤、觅罪相止诤、多觅罪相止诤、如草覆地止诤) |
7条 |
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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