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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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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主要领导
院长徐家新
机构概况
上诉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业务上级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组织上级机构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构类型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级别副省级
授权法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组织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1117号
对外官网吉林法院网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吉林高法吉林高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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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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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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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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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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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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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
  1. 关俊彦
  2. 鲍廷干
  3. 王吉仁
  4. 陈东平
  5. 沈仑
  6. 姚昕
  7. 王吉仁
  8. 金健民
  9. 王洪模
  10. 谢安山
  11. 杨庆祥
  12. 蔡彰[1]
  13. 张文显(2008年1月-2013年1月)
  14. 王常松(2013年1月-2016年6月)
  15. 寇昉(2016年11月-2018年7月)[2]
  16. 徐家新(2018年7月-)
副院长

知名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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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社保基金案部分案件的二审
  •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总裁刘金宝案二审
  • 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凤山、榆树市热力公司副经理徐伟父子涉黑、贪腐案二审

对应中级人民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林业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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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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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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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介. 吉林法院网.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6-11-01 [2020-0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8). 
  2. ^ 寇昉任吉林省高院院长(简历). [2017-0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6). 
  3. ^ 吉林省延边林业中级法院成立. [2014-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4. ^ 长春林业中级法院召开第一次全体人员工作会议. [2014-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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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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