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翟郡,中国西晋时设置的郡,后废。
《太平寰宇记》卷5〈河南道·密县〉记载“晋太始二年(266年)分河南置阳翟郡,以密县属焉”,领县据文献记载仅有密县,但据郡名,阳翟县可能也属于该郡所领。学者孔祥军据《元和志》、《舆地广记》皆言阳翟郡后魏置,认为此郡似旋置旋废。(孔祥军《晋书地理志校注》第15页注释1)
东魏兴和元年(539年)再次设置阳翟郡,郡治在阳翟县(今河南省禹州市区),领阳翟、黄台(与阳翟郡同时设置)2县,属郑州管辖。(《魏书·地形志》)北齐、北周沿袭不变。隋朝开皇三年(583年)废郡,并入伊州(《隋书·地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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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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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列出西晋 建兴四年( 316年)(此前已沦陷者列出沦陷前的名称)及东晋 义熙十四年( 418年)的郡、国。带#者为《晋书地理志》未列出的州、郡;斜体字者为西晋所废置的州、郡;下划线者为东、西晋所设置的侨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称不同的郡、国,取最后使用的名称( 永嘉五年( 311年)遇害的王、公、侯,由于史无记载其封国何时被撤销,其封地在西晋末的建置仍按“国”处理),并括注明曾用名。 注3:东晋郡王、开国郡公的封地分别括注“内史”、“相”及其设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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