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应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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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应斗(?—17世纪),章辰湖广宝庆府武冈州[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潘应斗在崇祯九年(1636年)中举人[2],十六年(1643年)成进士,在北京等候授职。李自成破北京,他逃到南京,适逢弘光帝即位,因此哭著上陈时政,言词激切,被马士英阮大铖控制。获授万州知州,代理乐昌县知县

清朝军队来到,潘应斗倚靠王启祚韦章玉居住[1]永历帝继位,迁潘应斗为云南道御史,但未就任就改官验封司郎中,调往文选司郎中,很快晋任太常寺卿。他见刘承胤败坏朝政,无法对抗,于是告老归乡,和弟弟潘应星在威溪河泮安居,写作唱和,文章类近欧阳修王安石高洁而有章法。清朝三次征用他,他也不出仕;晚年从事农务,穿戴破旧,虽然穷苦但安宁[3]

引用[编辑]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八·列传第三十四》:潘应斗,字章辰,武冈人。崇祯十六年进士。候选北京。北京亡,徒乞至南京。会安宗立,痛哭陈时政,言甚激切,为马士英、阮大铁所扼。授万州知州,摄乐昌知县。清兵至,就王启祚、韦章玉居。
  2. ^ 同治《武冈州志·卷十·选举表一》:庄烈帝崇祯九年 丙子(举人) 潘应斗见进士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八·列传第三十四》:昭宗即位,迁云南道御史,未任,改验封郎中,调文选,寻晋太常卿。见刘承胤乱政,度不能抗,乃告终养去。与弟应星诛茅威溪之麓,著述唱和。为古文词类欧、王,高洁有法。清三征不起。晚岁灌园自给,敝衣垢履,日荷锄锸耕作,虽饔飧不给,晏如也。

参考文献[编辑]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八·列传第三十四
  • 同治《武冈州志》·卷十·选举表一
官衔
前任:
曾光祖
明朝万州知州
1645年-永历年间
继任:
董功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