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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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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移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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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维基百科:命名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简化字,所以此词条必须用简体字命名。—5·12中国爱 2009年10月18日 (日) 09:33 (UTC)[回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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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之正式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1],如何和1949年10月1日至1954年9月27日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区别?--水水 (留言) 2010年4月16日 (五) 14:15 (UTC)[回复]

(-)反对:正文已经明确说明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Gilxcom留言2013年8月18日 (日) 08:34 (UTC)[回复]

“中国政府”不应重新定向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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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维基百科的中立原则,“中国政府”也可以为“中华民国政府”之简称,因此不应将其重新定向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Andyso (留言) 2011年4月20日 (三) 03:20 (UTC)[回复]

已提交到Wikipedia:移动请求/当前。--Worrydoes (留言) 2011年5月13日 (五) 03:45 (UTC)[回复]

条目中的“争议”是否应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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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不符合中立原则。条目应客观介绍。“在中国各地各类群体事件频发,仅2009年就有近九万件群体事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官员造成的官民矛盾以及引发的官民冲突被认为是事件产生的直接诱因”Gilxcom留言2013年8月18日 (日) 09:13 (UTC)[回复]

对于负面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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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负面争议不谈,不过劳教制度已经废除,而且对于计划生育来说,如果是独生子女,现在已经可以开放二胎。而且目前全面开放二胎已经在讨论当中。不知道计划生育和劳教制度是否可以删除。

其次,正面评价之中全部都是“成就”。这是否和负面评价中的诸项不成并列关系,比如正面评价中包含“经济成就”“民生成就”但是在负面评价中却包含“人权”。这是否是冲突?

再次,新疆和西藏是否是人权问题还有待商榷。对于西藏和新疆来说,甚至很难说是民族问题,更应该说是宗教问题。对于“男女平等”一项更是莫名其妙。除了在边远农村,我并不认为中国的女性普遍受到歧视或者不公正待遇。如果某些农村的确存在“重男轻女”的现象,又和证明这跟中国政府有直接关系?

狭义与广义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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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本条目囊括了中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严格来说“政府”应当指的是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总和,不应该包括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共的相关信息也应该从本条目中剥离出去。 夏商周留言2016年6月28日 (二) 21:21 (UTC)[回复]

没有人去替换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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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Antigng留言2016年7月12日 (二) 08:52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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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的4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6月12日 (一) 08:32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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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9月9日 (六) 10:14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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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8年8月29日 (三) 10:38 (UTC)[回复]

建议更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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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構”:文不对题,通篇原创总结。1954年至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不包括人民代表大会、法院及检察院等。移动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应改为消歧义页或据实重写。附:

(-)反对:您只要读过宪法目录就知道“国家机构”和“政府”不是一个东西。--伞木 留言 2024年8月4日 (日) 11:2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