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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鹤龄于1934年, 时任蒙古各盟旗联合驻京办事处主任, 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委员兼参事厅参事长,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参议及参谋本部专门委员, 蒙藏委员会委员

吴鹤龄 (1896年 - 1979年) 字梅轩 [1], 蒙古族 , 蒙古名吴恩博彦 (蒙古语 : ᠦᠨᠡᠨᠪᠠᠶᠠᠨ , 西里尔字母 :Унэнбаян) , 内蒙古卓索图盟喀喇沁右翼旗人。北京大学 国文系 (1922 -1926) 与北京中央法政专门学校 法律系 (1914-1917) 毕业。求学期间, 于北洋政府 (北京政府) 蒙藏院及内务部工作十年, 熟悉蒙藏事务与公文法律。1928至1949年间, 发起蒙族自治运动并主导完成立法的重要政治人物, 是国民政府时期全程参与保全盟旗制度, 达成自治的蒙族领袖。曾任蒙古各盟旗联合驻京办事处 [2]主任, 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委员及蒙事处处长。任内建议国府召开1930年蒙古会议, 促成1931年国民政府公布由他主笔之《蒙古盟部旗组织法》[3] 及1933年之《蒙古地方自治八项原则》[4], 蒙古自治由是得到国府承认, 盟旗制度得以保全。后出任军事委员会参议, 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委员兼参事长, 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参议长及政务院长。抗战后任军事委员会蒙古宣导团长, 代表接收恢复内蒙古盟旗。一生致力以和平方式争取蒙族自治权益。

出生与家族背景[编辑]

吴鹤龄于1896年2月8日出生于喀喇沁右翼旗 (今喀喇沁旗) 厚和素木村, 为家中长子, 有四个弟弟两个妹妹。远祖来自兀良哈 (乌梁海) 乌兰汗纳部, 吉勒孟杰勒超家族, 成吉思汗外孙后裔, 蒙语称塔布囊, 意为外孙, 属贵族。吴鹤龄十二代先祖孟和奇于明朝末年由兀良哈迁居至原热河境内之扎兰素木村 (今辽宁建平县附近), 子孙繁衍累世富有。父亲拉麻吉格 (汉名吴凤山) 十九岁时迁居喀喇沁右翼旗。1891年冬率本旗兵平定东邻昭乌达盟敖汉旗发生之红帽子之乱, 保全了喀喇沁中右翼二旗, 乱平后出任右翼旗带兵梅伦 (总带兵官), 清廷授三品顶戴 (清朝官员服饰)。1894年甲午战争, 溃败清兵流窜为盗匪, 骚扰内蒙东南, 拉麻吉格统带骑兵保全地方。光绪32年 (1906) 5月17日和硕肃亲王善耆代表清廷授拉麻吉格“振威将军”[5], 赏戴二品花翎。民国后, 热河都统熊希龄延揽为热河全境团练总办, 1916年退隐。吴鹤龄母亲巴彦杜台, 为本旗参领道隆嘎 (汉名潘世英) 之独生女。

早年学经历 (1903-1927)[编辑]

吴鹤龄七岁入村塾读汉书六年 (满清时期原不准蒙人读汉书, 清末始渐松弛), 1909年父亲设家馆, 礼聘举人张拱辰先生为师, 讲解经书古文, 奠定汉学基础。1913年 (民国2年) 2月入北京中央法政专门学校 (后升格为北京法政大学) 预科, 翌念入法律系, 1917年毕业。1918年入北京政府蒙藏院协助院长贡桑诺尔布 (贡王, 卓索图盟盟长) 办理蒙藏事务, 开始与来京蒙古盟旗官员及藏族宗教领袖交往。7月兼任蒙藏专门学校管理员, 同年11月以荐任职分发北京政府内务部, 1921年8月20日当选北洋政府第三届国会众议员 (见中华民国初年国会), 代表卓索图盟。1922年10月任国立蒙藏专门学校教务主任, 同月入北京大学历史系, 翌年转国文系, 1926年6月毕业, 为内蒙古北京大学毕业第一人。

1925年3月就读北大期间, 奉北京政府令任蒙藏院秘书, 5月18日派为“筹备中俄会议事宜委员会”[6] 委员, 10月30日当选第三届国民代表大会卓盟议员, 时年三十岁。1926年8月27日吴鹤龄任内务部代理主事, 翌年昇内务部主事。于此十年间之政府历练和长期参与蒙藏工作建立的人脉关系, 对他日后领导蒙人发动自治, 完成各项法案, 有很大帮助。

中年经历 (1928-1949)[编辑]

民国初年的蒙古[编辑]

吴鹤龄在北京求学期间 (1913-1926), 中国内地动荡不安, 军阀割据, 蒙古地位未定, 北洋政府对蒙藏边疆民族并无政策。民国元年 (1912) 为安定人心, 于8月公布了《蒙古待遇条例》[7] 九条, 规定一切照旧 (清制)。早先孙中山先生于1905年在日本东京成立中国同盟会时发表之宗旨“驱逐鞑虏,恢复中华”, 对北方民族显出排斥, 因此这段时期, 蒙人心理是不安的。孙中山于1924年 (民国13年) 4月12日发表了共25条的《建国大纲》[8], 其中第四条: “ … 对于国内之弱小民族, 政府当扶植之, 使之能自决自治 …”, 这是争取各民族的开明政策, 也给日趋衰微的蒙古民族带来希望, 许多蒙人信以为真。在北京多年的蒙藏院院长贡王和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议员汪震东 (蒙古族, 参加过孙中山召集之非常国会[9])等, 都曾经与孙中山先生交往, 对他后来的民族政策甚为了解赞同。吴鹤龄这些年来目睹内地争战不断, 日苏两国军队东西压境, 而蒙古仍涣散落后, 如不振奋改革, 有可能很快失去语言文化而同化消失, 于此为民族之未来十分忧心。他同时知道要求自治一事, 必须谨慎以和平方式进行, 不然就可能给蒙古带来大灾祸。

内蒙古自治运动源起[编辑]

1928年春, 吴鹤龄于蒙藏院工作已十年, 此时国民政府甫奠都南京, 形式上统一了中国, 但官员和军队尚未到达长城以北的蒙古地方, 是人心未定时期。吴与在北京盟旗官员汪震东, 张文 (阿育勒屋贵公爵, 中华民国第二届国会议员, 蒙藏院参事) 等及多位知识青年讨论蒙古前途, 认为蒙古处境可危, 若非急图改革, 定难生存。他们认为应立即召集中国境内之蒙古, 共15盟3部126旗 [10] [11] (包括内蒙古, 新疆蒙古 [12]青海蒙古外蒙古已独立多年不在内), 要求速派代表到北京共商前途。他们向在北京的卓盟盟长贡王建议: 蒙古应派代表团到南京, 声明拥护国民政府, 奉行三民主义, 依照孙中山先生之承诺, 要求同意蒙古自治。贡王接受了这个建议, 与正在北京之昭乌达盟盟长扎噶尔共同具名, 发出约一百封信给所有盟旗长官, 说明时局与蒙古处境, 要求速派全权代表到北京合议。

成立“蒙古盟旗晋京代表团”[编辑]

1928年6月20日, 64位盟部旗代表 (含内蒙六盟二部一特别旗及青海二盟, 新疆蒙古因路途遥远没有代表出席) 在北京召开第一次会议, 成立了“蒙古盟旗晋京代表团”[13]。6月29日第二次会议, 通过吴鹤龄所拟《蒙古代表团大纲》, 吴任文书组主任。代表团经过讨论, 决定上电南京, 表明拥护中央奉行主义, 要求自治反对设省 (已有传言将于热察绥三蒙族特区设省), 前后上电南京七次由吴主笔之长电文, 陈述蒙人要求自治反对设省的期望。9月17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通过, 在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特区设省, 完全没有提及存在两百多年的蒙古盟旗, 蒙人愤慨一致反对, 代表团再次上电激烈反对设省。11月, 南京蒋介石主席来电邀请蒙古代表南下, 谓: “力有所及, 必偿所愿”。代表团互推包括吴在内的代表十人赴南京向国府陈述, 要求撤省, 蒙古自治。十人代表于11月29日抵南京, 吴鹤龄开始了在南京七年的推动自治工作。

要求自治撤省[编辑]

1928年12月9日国府蒋介石主席䜩请蒙古代表团, 答允蒙古自决自治, 演说中有“… 蒙古为中国五族之一, 应受同等待遇, 所有蒙古政权自当归蒙人行之 …”, 代表们听后极为振奋。可是过了几天忽然国府通知代表团不同意撤省, 同时反对蒙古自治的声音也陆续出现, 主要是来自山西太原政治分会主席阎锡山和一些有“要地不要人”心态的军阀政客, 再加上少数依附国民党中央的蒙人赞成设省废盟旗, 这对代表团打击很大。12月底代表团见要求自治与撤省均无望, 决定改变计划先全力保全盟旗再求自治。代表团发出吴鹤龄主笔的电文给南京中央, 要求维持盟旗制度, 建议设立蒙事机构 (北平蒙藏院已停止运作)。

1929年2月1日, 国府成立蒙藏委员会, 委员长由阎锡山兼, 副委员长内政部长赵戴文兼任。2月5日, 阎邀吴由上海乘新康轮海路至天津, 途中讨论保全蒙古盟旗一事, 阎推说要听东北张学良关于东三省内盟旗意见。2月20日吴与卓盟代表恩和阿木尔由北京赴沈阳拜访张学良, 请他支持维护盟旗地位, 张立即同意, 并建议盟旗自动革新去除封建世袭。吴转告阎后回南京。

召开“蒙古会议”[编辑]

经过撤省自治未果的挫折, 吴鹤龄知道如要保全盟旗, 代表团在国府内一定要有发言权和拟制法权, 于是代表团员以个人身份加入蒙藏委员会, 吴任首席参事。4月2日, 代表团于南京成立“蒙古代表团驻京办事处”, 推选吴为主任。此时内蒙卓昭乌三盟及呼察二部均表示支持代表团保全革新盟旗之主张, 但哲里木盟盟长齐默特色木丕勒 (齐王) 和锡林郭勒盟副盟长德穆楚克栋鲁普 (德王) 通电反对, 主张保留世袭, 再加上在国民党中央以白云梯为首的少数蒙人主张废盟立省, 众议纷纷, 国府无从决定, 遂于1929年5月第181次中央政治会议通过“蒙藏行政制度在未确定前, 所有名称官职暂准照旧”之决议, 这是没有政策时期的临时安抚之策。

吴鹤龄此时开始与蒙古代表一同起草《蒙古盟旗制度》和《蒙古盟旗自治法》两法案。他知道必须推动明确的法规, 才能保障住盟旗, 不然各方利益集团争夺蒙古土地, 蒙人就成为牺牲品, 像美国的印地安人一样。吴同时于蒙藏委员会内建议国府召开“蒙古会议”[14] 共商蒙古事宜, 获得通过。1929年6月17日, 国民党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蒙藏委员会提案召开“蒙藏会议”, 会议定在 1930 年 3 月前召开, 此时西藏与内地已断绝往来, 实际上只能召开“蒙古会议”。1929年9月20日吴受聘为第九世班禅额尔德尼驻京办事处顾问, 12月13日任蒙藏委员会蒙事处长, 积极筹划蒙古会议。几经延期, “蒙古会议”于民国19年 (1930) 5月29日在南京励志社召开, 与会者有蒙古, 中央, 边省及蒙藏委员会代表。开幕典礼由谭延闿, 孔祥熙, 张凤九, 马福祥 分别代表国民党中央, 国民政府, 立法院及蒙藏委员会致词, 吴鹤龄代表蒙古致词, 重申保全盟旗及维护蒙人土地权益之期望。

国民政府公佈《蒙古盟部旗组织法》[编辑]

蒙古会议召开时, 大会共收到62个提案。对蒙人而言, 以吴鹤龄与35位蒙古代表所提之《蒙古盟旗制度案》最为重要。几经周折, 克服了边省的强烈反对, 最后大会通过《蒙古盟旗组织法》共33条。该案经过修改, 于1931年10月12日由国府正式公佈为《蒙古盟部旗组织法》[15][16][17], 共37条, 以法律明文保障了盟旗制度与蒙人管辖治理权, 是国民政府时期对蒙古最重要的政策法案。此案安定了蒙古人心, 可是对于一地二制 (省县盟旗平行) 的矛盾始终未能解决。《蒙古盟部旗组织法》公布后, 热绥省政府立即反对。德王以未达成自治及取消世袭也反对, 后经九世班禅调解, 奠下二人后来合作基础。

1930年9月1日, 代表团在南京成立“蒙古各盟旗联合驻京办事处”, 继续要求自治的任务, 推选吴鹤龄为办事处主任。1931年5月5日, 吴与11位蒙古代表 (另29位列席代表) 参加第一次国民会议 [18][19], 于大会中又一次克服边省反对声浪, 通过“蒙古西藏之地方制度得就地方情形, 另以法律定之”案, 再次保全了盟旗地位。1932年10月10日, 军事委员会聘为参议。

百灵庙自治[编辑]

民国22年 (1933) 3月, 日军由东三省入侵热河, 省主席汤玉麟溃逃, 4月, 日军占领察哈尔东, 蒙人惊慌。德王见日军已占领内蒙一半地方, 国府没有夺回热察的计划, 为了保全西蒙不被日军侵占, 得到了索王 (索诺木喇布坦, 锡林郭勒盟长), 云王 (云端旺楚克, 乌兰察布盟长), 沙王 (沙克都尔扎布, 伊克昭盟长) 和班禅的同意, 于7月26日在百灵庙 [20] 发动蒙古自治, 救亡求存。第二天电国府中央要求准许高度自治, 同时发表自治宣言, 是为百灵庙自治”[21], 吴鹤龄人在南京没有参加。10月9日德王召开第一次自治会议, 通过“自治政府组织法”, 有68位西蒙代表参加, 吴派东蒙卓盟代表恩和阿木尔, 哲盟代表吉尔格朗由南京赴百灵庙参加, 德王很高兴。

百灵庙自治在内地掀起瀚然大波, 国府派内政部长黄绍竑和蒙藏委员会副委员长赵丕廉赴百灵庙 [22] 与德王谈判, 吴鹤龄也到百灵庙站在蒙古立场协助德王。谈判起初不顺利, 后来达成由德王与吴起草的《 内蒙自治办法十一条 》[23] 协议。黄于谈判后到太原见阎锡山, 二人擅自改变协议内容迳报中央, 于民国23年 (1934) 1月16日国民党第392次中央政治会议中通过。一经宣布, 与原来协议内容相差极大, 地方蒙人与在南京代表非常愤怒, 吴在南京召开记者会公开协议原稿及黄绍竑签字, 黄当日去了上海再未回南京, 这件事对国府信誉打击甚大。

国民政府通过《蒙古地方自治八项原则》[编辑]

当时行政院长汪兆铭见事情闹僵, 就出面调解, 与吴鹤龄约谈后, 汪要吴代拟一个新的自治方案供汪参考。吴连夜与察哈尔明安旗代表尼玛鄂特索尔 (汉名尼冠洲) 拟成《蒙古自治八项原则》, 第二天面呈汪院长, 汪阅后甚为满意, 送蒋委员长核阅, 蒋同意并在蒙古自治四字间加上“地方”二字。《蒙古地方自治八项原则》[24] [25] [26] 于民国23年 (1934) 2月28日国民党第394次中央政治会议中通过。蒙人渴望多年的自治, 终于得到国府的承认, 同时明文保障了盟旗与土地, 德王与蒙人甚为满意。3月17日第398次中央政治会议通过吴鹤龄所拟《蒙古地方自治政府委员会大纲》及《蒙古地方自治指导长官公署暂行条例》。吴任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委员兼蒙藏委员会委员。蒋委员长于日记中记载:“蒙古和西藏可先进入自治试验期, 如果进行顺利, 可准其完全自治, 土地属中国, 人民意志是完全自由”[27]。后因中日战争及多种原因功败垂成。

成立“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编辑]

民国23年 (1934) 4月23日“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蒙政会) 在百灵庙成立, 蒙古民族进入自治新纪元, 云王为委员长, 德王任委员兼秘书长, 吴鹤龄为委员兼参事长。这时东蒙卓昭哲三盟, 呼伦贝尔 布特哈 [28] 二部及依克明安特别旗已为日军占领并划入满州国, 德王担心蒙政会所辖之西蒙与宁夏蒙古也被日军占领, 国府又无力保护, 就可能成为第二个满州国。吴在百灵庙时与德王多次谈话, 德王邀吴尽速从南京回到蒙古一起奋斗。蒙政会成立后, 德王与吴鹤龄晋见蒋委员长多次, 蒋认为抗日时机未到, 蒙古人少地大, 经不起无畏的牺牲, 要德王对日不亢不卑相机应对 (当时内蒙加上青海新疆蒙古, 蒙人一共不到两百万 [29] ) 。

蒙古自全[编辑]

1935年4月吴鹤龄出席第三次蒙政会会议, 提出“蒙古建设方案”及“十年建设计划”, 为大会通过。同年10月开全体委员会议时因日军压境, 云王及与会委员心情沉重, 云王要吴回南京后报告蒋委员长蒙古的困难处境, 要求指示应对方案并要吴尽速回蒙古共同努力。吴回南京后于11月12日以党员身份出席中国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12月30日下午三时晋见蒋委员长, 报告敌人西进人心恐惶及云王提出的三个应对办法。蒋委员长言: “装备蒙古已来不及, 集体西迁等于让地盘, 至于阳为应付实图自全之计, 不得已时还可以实行”[30], 蒋同意吴回蒙古协助云王, 团结蒙人自保自全。吴鹤龄说他久在南京, 骤然回去一定遭敌人怀疑, 如果遇害请宣布真相以免辱及先人, 委员长要他不必操心。

吴于1936年1月2日再次晋见蒋委员长, 1月4日离南京, 到北平后立即分电云王德王。1月8日国府突然撤消成立不到两年的蒙政会, 蒙人极为失望。1月20日吴鹤龄应邀到张北参加察哈尔部改盟典礼, 典礼后连夜乘车到苏尼特右旗德王府, 当夜由张北回张家口的察哈尔明安旗总管尼冠洲遭日军杀害。

日军占领时期 (1936-1945)[编辑]

1936年2月12日德王在日军压力下成立“蒙古军总司令部”, 各旗无反应。4月23日德王吴鹤龄出面召开第一次盟旗会议于锡盟长索王所辖乌珠穆沁右翼旗 [31], 会中通过成立“蒙古军政府”及吴所提救济雪灾牧民的“蒙古生计会”[32], 吴任会长。生计会在后来日军占领近十年间, 帮助牧民生活良多。不久日军处死了呼伦贝尔部副都统贵福之二子凌陞, 福龄及女婿春德 (曾在吴任蒙藏委员会蒙事处长时任科长), 这是日军刻意威吓蒙人的残忍手段, 给蒙人造成很大的压力。5月12日“蒙古军政府”于德化成立, 德王任总裁, 吴为参议部长。

1937年7月7日中日战争全面暴发, 日军旋即占领张家口及绥远城, 加大搜刮蒙古矿畜林产。10月27日德王于绥远城召开第二次蒙古大会, 通过成立“蒙古联盟自治政府”, 意在国府无力保护下以自治寻求自保自全, 发表吴鹤龄起草之“蒙古联盟自治政府成立宣言”。这件事引起日军驻蒙最高顾问金井章二的警觉, 认为日军对蒙古政府失去控制, 立即于11月22日把“蒙古联盟自治政府”, “察南自治政府”及“晋北自治政府”合并, 在张家口成立“蒙疆联合委员会”, 自任代理总务委员长, 凌驾于“蒙古联盟自治政府”之上, 德王非常失望。金井同时散布谣言谓日军部要除去吴鹤龄。

1938年3月, 金井章二 (实际控制全蒙之日人首脑) 来劝吴鹤龄赴日考察。吴迫于压力, 于四月末抵东京, 秘书札奇斯钦 (汉名于宝衡) 随行。吴先学习日语文, 翌年春入早稻田大学研究院研究宪法。滞留日本三年期间, 考察农林牧业, 期望未来能有益于改善蒙人环境生活。成立留日预备学校, 自任校长, 又与北海道大学商定蒙古留学生办法, 冀望储备日后蒙古建设人才。

1939年9月1日, 日军解散“蒙古联盟自治政府”, 另成立由蒙古察南晋北三自治政府合并的“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简称蒙疆政府), 德王任主席, 吴仍任参议长 (人在日本), 李守信为蒙古军总司令。1940年蒙民生活日趋困窘, 德王要求吴回蒙古, 1941年4月于滞日三年后, 吴返抵张家口。6月1日德王任命吴鹤龄为“蒙疆联合自治政府”政务院长。就任后成立“蒙古自治邦”[33] [34]), 以摆脱南京汪精卫政权及满州国欲领管之压力。扩大经营“蒙古生计会”, 并于各旗成立豪立希亚 (合作社) [35] 摆脱商人控制物价。兴办教育, 于各旗建小学, 各盟办中学并成立蒙古高等学院。同时维护盟旗及县治旧观, 稳定各族人民生活。于政务院内增设内政经济二部及“兴蒙委员会”, 任命锡盟盟长松津旺楚克 (松王) 为委员长, 吉尔嘎朗 (德古来) 为副委员长。

在三年多政务院长任内, 致力建设摆脱落后, 时与日军部为争取资源权益发生冲突。1944年冬因蒙古军粮食中掺沙及红高粱 (牲畜饲料) 与冬衣补给问题同日军多次交涉, 日军认为蒙古政府干预日本军事, 遂于1945年2月辞去政务院长, 改任内务长官, 避居北平, 德王自兼院长。8月11日由北平抵张家口, 协同德王结束“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及“蒙古自治邦”。8月15日, 日本投降二战结束。

抗战胜利后[编辑]

1945年9月4日, 吴鹤龄同德王乌古廷李守信由北平到重庆晋见蒋委员长, 报告十年来自全工作与蒙古现况。蒋委员长单独与吴长谈两次, 要他主持蒙古盟旗复原工作。吴通过军事委员会于10月成立“蒙古宣导团”[36], 以主任名义邀各盟旗要员组团展开复原工作。此举又引起阎锡山不满, 经过蒙藏委员会另成立“盟旗宣辅团”来干扰。同时唆使傅作义和依附国民党CC系蒙人荣照控告吴鹤龄, 后经总统府俞济时出面澄清。类此事件多年来层出不穷, 对吴本人及地方蒙人向心力造成很大伤害。

1947年春, 除共军占领区外, 内蒙盟旗已完全恢复。同年国府公佈中华民国地图 [37], 包括35省及蒙古西藏两地方, 图中蒙古地方是指已独立数十年的外蒙古 (今蒙古国), 所有内蒙青海新疆蒙古盟旗完全从地图中消失, 蒙人惊愕不安。这种前后矛盾反复不一的政策, 造成失去人心最终失败的远因。8月12日吴任蒙藏委员会顾问, 10月4日到南京晋见蒋主席讨论蒙古政情, 1948年6月22日任总统府参议。

1948年10月吴鹤龄携家离北平至上海, 12月安排德王由北平至南京谒见蒋总统与李宗仁, 请求援助无结果。德王觉得这二十年来, 国府对蒙古自治一直是敷衍并无诚意, 决定到西蒙阿拉善共军势力尚未到的定远营, 再次召集蒙古自治, 好对盟旗及蒙人有个交代。吴劝他等时局稳定再说, 德王没听进去。1949年1月, 蒋介石引退, 吴由上海携家搭船到台湾。

阿拉善西蒙自治[编辑]

1949年5月德王到广州向国民党中央要求自治, 同时派德古来到台湾邀吴鹤龄, 乌古廷, 李守信等前往阿拉善相助自治。吴于6月2日抵广州, 协助德王与广州中央交涉多次无结果, 因为又逢一直反对蒙古自治的阎锡山当上了广州中央的行政院长。德王灰心之馀, 于7月10日飞定远营, 决定迳行自治。彼时在定远营的“蒙古自治筹备委员会”决定以德古来, 吴熙宪 [38] (吴勒吉卜彦) 等七人共同起草, 由吴熙宪主笔完成了《蒙古自治法》。8月2日吴鹤龄抵阿拉善定远营宿喇嘛庙, 当夜与德王长谈分析时局劝他到台湾, 蒋总裁已来电邀请德王去台湾先避一下, 德王谓不愿再与没有诚信的国府打交道, 最后去了外蒙。

8月5日, 蒙古人民代表会议于阿拉善旗中学礼堂开幕, 到会者一百七十五人, 大会票选德王, 吴鹤龄, 巴彦涵, 德古来, 达理扎雅 (阿拉善旗旗长), 乌古廷, 李守信等九人为主席团, 主席团提名何兆麟, 札奇斯钦为正副秘书长。8月8日大会通过《蒙古自治法》, 选举德王为自治政府主席, 10日大会决议成立蒙古自治政府, 11日举行自治政府成立及主席就职典礼, 德王发表自治宣言并电国民党广州中央, 是为“阿拉善自治”。12日蒙古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议员, 成立蒙古议会, 票选吴鹤龄为议长, 陈那笋巴图 (阿拉善旗 管旗章京 [39]) 为副议长, 蒙人热烈盼望的自治就这样成立了。

自治政府成立后面临经费无著, 无力自卫, 人心散漫等困难。8月14日吴鹤龄与德古来, 札奇斯钦由定远营抵广州, 德王要他们向国民党中央报告经过, 要求早日准许自治并予援助。他们见到李宗仁代总统, 副行政院长朱家骅及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关吉玉等, 并于28日书面报告蒙古人民代表大会经过, 但两项要求均无结果。此时, 长期在国民党中央的蒙人李永新又出面控告德王, 关吉玉答复: 蒙人自治首领由蒙古人民选举并无不当。这类破坏蒙古自治的事件, 自民国17年 (1928) 来从未间断, 对民族自治造成极大伤害。

吴鹤龄离开定远营时, 对德王表示深深感谢他对民族的热忱奉献, 和对吴多年的信任友谊, 说他是个有义气爱民族的好王爷, 要他多珍重 [40]。德王点点头对天望了望说:早知今日,那又何必当初哪! 9月14日, 广州与定远营电讯断绝, 吴与其他蒙人由广州到台湾。

晚年, 撰写回忆录, 逝世 (1950-1979)[编辑]

吴鹤龄到台湾后定居屏东, 1950年5月总统府续聘为参议, 同年成立蒙文进修班, 聘胡格金台为老师, 供蒙人子女学习蒙古语文。1954年10月蒋中正聘为光复大陆设计委员。1959年开始撰写回忆录并重行绘制百年来《蒙古疆域变迁地图》(1940年在东京时曾出版蒙古民族分布地域图, 见参考文献 5 ), 希望为蒙古近代历史留下真实的见证。

回忆录于1975年完成, 2016年于台北出版, 书名《吴鹤龄与蒙古》。1960年代中期, 美国犹他 (Utah) 州杨百翰大学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研究中国近代史的海尔教授 (Professor Paul Hyer [41]) 曾多次到台北与吴鹤龄长谈。吴后来分数次把回忆录原稿寄给海尔, 因其不懂中文, 交人翻译, 遂内容流出为人抄袭引用, 写成书文发表。

蒙古疆域变迁地图于1960年代中期完成, 经多年审核困难, 最终克服出版, 于1975年以蒙古地区现代演变图志 [42] 名 (见参考文献 2), 在台北发行。

吴鹤龄于1979年6月8日逝世于台北, 享年84岁。

著作[编辑]

5.1 “吴鹤龄与蒙古”, 作者吴鹤龄, 编注 吴罕台, 吴云台, 2016年 台北出版, ISBN 978-957-43-3427-8

5.2 “蒙古地区现代演变图志” (原名“蒙古疆域变迁地图”), 作者吴鹤龄, 1975年6月1日 台北出版, 弘道文化事业公司

5.3 “蒙古民族分布地域图”, 吴鹤龄编, 1940年4月1日, 日本东京出版, 东京地形社


参考文献[编辑]

1. ^ 吴鹤龄.《吴鹤龄与蒙古》. 编注 吴罕台、吴云台. 台北市. 2016. ISBN 9789574334278.

2. ^ 吴鹤龄. 《蒙古地区现代演变图志》(原名“蒙古疆域变迁地图”). 台北市. 弘道文化事业公司. 1975.

3. ^ 蒋介石. 《蒋介石日记》 1934年5月6日. 手稿现存美国加州史丹福大学胡佛研究所图书馆.

4. ^ 郭廷以编著.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 (1912-1949) 》. 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出版. 1979.

5. ^ 吴鹤龄编. 《蒙古民族分布地域图》. 日本东京. 东京地形社 . 1940.

6. ^ 郝维民主编. 《内蒙古近代简史》. 呼和浩特市. 内蒙古大学出版社. 1990

7. ^ 白拉都格其等撰. 《蒙古民族通史. 第5卷 (上)》. 呼和浩特市. 内蒙古大学出版社. 2002. ISBN 7810744461.


索引[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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