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嘀嘀嘀/存档 1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签名

嘀嘀嘀·讨论·UBX·测试

欢迎

您好,嘀嘀嘀!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兴趣与贡献,希望您会喜欢这里。除了欢迎辞以外,也请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政策
政策
GNU
GNU

版权问题解答
贡献内容必须是您所著或获得授权
并同意在CC-by-sa-3.0和GFDL条款下发布

手册
手册
问号
问号
有问题?请到互助客栈询问,或在我的对话页提出。别忘记:讨论后要签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个波浪纹“ ~~~~ ”。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 街灯电箱150号 2014年10月7日 (二) 02:56 (UTC)

您创建的条目富民桥 (沈阳市)可能侵犯版权

 已修复--嘀嘀嘀留言2014年12月31日 (三) 08:37 (UTC)

RE:听说Labstore死了

这是他自己开玩笑。如果是真的那一点都不好玩。User:Labstore是我最敬佩的几个用户之一。他封禁后没有破坏过main space中的任何条目。--Antigng留言2015年2月5日 (四) 13:52 (UTC)

如果你真心敬佩他的话,请相信他已经死了。--嘀嘀嘀·讨论·UBX·测试 2015年2月6日 (五) 07:26 (UTC)

Labstore的行为就像暴露狂高喊我是辛勤贡献者一样,有才无德。--Lanwi1(留言) 2015年2月6日 (五) 07:28 (UTC)
不用重复啦,但麻烦回答我在讨论页里问的问题好吗?@Lanwi1--嘀嘀嘀·讨论·UBX·测试 2015年2月6日 (五) 08:00 (UTC)

关于Labstore

@Carrotkit听说你抓到了几只Labstore的傀儡,想知道你对Labstore的看法如何? (PS:你的讨论页我不会用) --嘀嘀嘀·讨论·UBX·测试 2015年2月16日 (一) 16:20 (UTC)

个人觉得他其实也不是“纯破坏”的,因为几乎所有冷门的朝鲜车站条目都是由他创建;我是主张包容这类有一定建设性的破坏用户,但前提是他必须停止滥用傀儡和创建一次性帐号,并需要对过往破坏的行径进行反省。维基百科只是不欢迎破坏,而非不欢迎曾破坏的用户。(我的讨论页真是很难用吗?哭了)--Carrotkit ~ 维基和平约章 2015年2月16日 (一) 16:27 (UTC)
你有没有想过有人模仿Labstore的风格吗?(你在讨论页的编辑页面说:“请不要在大编辑框留言”,然后我就不知道该怎么用了)--嘀嘀嘀·讨论·UBX·测试 2015年2月17日 (二) 01:47 (UTC)
模仿Labstore的人应该没有,但模仿影武者的比比皆是。其实辨认长期破坏者最需要的是经验;Lanwi1已经查封过无数个影武者和Labstore的傀儡,因此他是我最欣赏的三位管理员之一。我以前曾经创建了一个完全符合规范的Portal页面,但该页面竟然遭到一名只有5个编辑的用户提速删;我非常奇怪是谁做的(新手一般不知如何提删条目,也甚少关注Portal页面),结果Lanwi1说那人就是影武者。原来我前几天警告了另一影武者傀儡,他想提删我创建的页面,以作报复(纯属个人猜测)。至于Labstore,他其实也很有建设性的:很多“维基士大夫”每天只顾论政,甚少创建条目,Labstore比他们可有用多了。
谈回正题,如果有人模仿Labstore的风格,那倒是好事,最少维基百科会多了新条目。如果有人模仿影武者的风格,那也不是甚么坏事:模仿者永远不可能模仿影武者的神粹,他们不可能拿捏得到影武者的特点,对维基百科的伤害有限。--Carrotkit ~ 维基和平约章 2015年2月17日 (二) 02:06 (UTC)

请回复…

@Carrotkit我曾经在你的讨论页留过言,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在主讨论页上出现…如有发现,请回复,谢谢您--嘀嘀嘀·讨论·用户框·测试 2015年3月15日 (日) 03:13 (UTC)

User:金牌雄鹰/涂鸦区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诚邀阁下参与“抗议唐人百科联署”

您好!作为一名中文维基百科用户,本人注意到有一个名为唐人百科的网站,内容全部是复制自维基百科,而唐人百科的著作权声明订有“Copyright © 2015 TanRen.US”的条款;维基百科的内容并不是在公有领域(Public Domain),不可在违反CC-by-sa-3.0的条款下,任意复制或修改,然后宣称为自己著作权所有。同时,唐人百科新购买并使用了wikipediacn.info网域,显而易见这是“维基百科中国”的意思;但是,维基媒体基金会拥有Wikipedia的商标权,只有基金会有权使用。为了表示中文维基百科用户的不满、并要求唐人百科解决以上问题,本人诚邀阁下参与“抗议唐人百科联署”,谢谢。-- -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科学条目提升计划地质专题2015年8月8日 (六) 13:55 (UTC)

已参与,谢谢您--嘀嘀嘀·讨论·用户框·测试 2015年8月8日 (六) 16:06 (UTC)

Re

还行,凑合,工作忙,基本没时间上来,话说,6+最近发展了新的投票机器了吗?金牌雄鹰·给我留言·条目数量骤减8000+ 2015年8月8日 (六) 14:16 (UTC)

2015年8月

由于滥用多重账户,您已被禁止1个月内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邮件向封禁您的管理员或者其他管理员申诉。您也可以于您自己的讨论页页顶加入{{封禁申诉}}并写下您要求复审的理由或您的疑问。重新注册账户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维基百科的页面申诉的做法,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Jimmy Xu 2015年8月27日 (四) 17:41 (UTC)

果然不出我所料,那个叫金牌雄鹰的用户的编辑怎么都像老手,原来金牌雄鹰是你的傀儡啊。--Lanwi1(留言) 2015年8月27日 (四) 18:12 (UTC)

此用户的封禁已过期。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本人并不是user:金牌雄鹰的傀儡(我是辽宁沈阳的用户,金牌雄鹰不是,他过去在广东,然后长期在江苏省),而金牌雄鹰加入维基百科的时间远远早于我很多年,因为早先的账户早已经弃用,账号密码都忘了才注册这个帐号。我主要的目标是沈阳方面的条目,而他主要是“反破坏”。

今年,我在和金牌雄鹰的聚会时,曾经在同一电脑上编辑,还作死“帮他”建立过一个User:金牌雄鹰/涂鸦区(本来是要用作沙盒的,结果他一个字都没动),包括这次,我们不止一次在同一个地方进行编辑过。所以产生了这种误会,对此,我表示歉意,并不会再发生这类情况。

综上,请仔细核对相关编辑数据,重新判定我的身份。谢谢您--嘀嘀嘀·讨论·用户框·测试 2015年9月3日 (四) 09:02 (UTC)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封禁时间已到,或用户已被解除封禁。
  
  处理人︰达师 - 318 - 527 2015年10月6日 (二) 04:04 (UTC)

这位被封禁用户曾请求管理员对当前封禁作出复检或者回应相关提问︰

本人并不是user:金牌雄鹰的傀儡(我是辽宁沈阳的用户,金牌雄鹰不是,他过去在广东,然后长期在江苏省),而金牌雄鹰加入维基百科的时间远远早于我很多年,因为早先的账户早已经弃用,账号密码都忘了才注册这个帐号。我主要的目标是沈阳方面的条目,而他主要是“反破坏”。 今年,我在和金牌雄鹰的聚会时,曾经在同一电脑上编辑,还作死“帮他”建立过一个User:金牌雄鹰/涂鸦区(本来是要用作沙盒的,结果他一个字都没动),包括这次,我们不止一次在同一个地方进行编辑过。所以产生了这种误会,对此,我表示歉意,并不会再发生这类情况。 综上,请仔细核对相关编辑数据,重新判定我的身份。☺谢谢你--嘀嘀嘀·讨论·用户框·测试 2015年9月3日 (四) 09:02 (UTC)

  • 注意:
  • 任何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均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并于管理员或其他用户作出回应后,移除本模板。
  • 如您提出的是解封要求,请于被解封或自动解封以后,移除本模板。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封禁时间已到,或用户已被解除封禁。
  
  处理人︰达师 - 318 - 527 2015年10月6日 (二) 04:04 (UTC)

您是否还想对用户查核提出异议?另外,Labstore也在日文维基百科出没。--Lanwi1(留言) 2015年9月3日 (四) 09:40 (UTC)

@Lanwi1Labstore也在日文维基百科出没。”你怎么想起来说这句话?[疑问](我不知在哪里写这句话… 囧rz……)--嘀嘀嘀·讨论·用户框·测试 2015年9月5日 (六) 03:54 (UTC)
@嘀嘀嘀Labstore根本就没死,对自己的问题行为毫无反省。--Lanwi1(留言) 2015年9月5日 (六) 04:29 (UTC)

此用户的封禁已过期。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本人当前IP:113.232.79.118

操作系统:Android4.4.2或iOS6

望明察,谢谢!

--嘀嘀嘀·讨论·用户框·测试 2015年9月27日 (日) 06:23 (UTC)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封禁时间已到,或用户已被解除封禁。
  
  处理人︰达师 - 318 - 527 2015年10月6日 (二) 04:04 (UTC)

这位被封禁用户曾请求管理员对当前封禁作出复检或者回应相关提问︰

本人当前IP:113.232.79.118 操作系统:Android4.4.2或iOS6 望明察,谢谢! --嘀嘀嘀·讨论·用户框·测试 2015年9月27日 (日) 06:23 (UTC)

  • 注意:
  • 任何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均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并于管理员或其他用户作出回应后,移除本模板。
  • 如您提出的是解封要求,请于被解封或自动解封以后,移除本模板。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封禁时间已到,或用户已被解除封禁。
  
  处理人︰达师 - 318 - 527 2015年10月6日 (二) 04:04 (UTC)

关于松原市标题命名问题

我建议将松原市 (吉林省)移动到松原市,请到Talk:松原市 (吉林省)互助客栈发表意见。--122.90.86.182留言2015年11月7日 (六) 02:53 (UTC)

re:

(晚上一直在监视最近更改,以防我的bot出故障,回复晚了。)不客气。--Antigng留言2016年6月24日 (五) 15:42 (UTC)

用户查核通知

您好,一名维基用户对您的账号提请了用户查核,因为您可能违背了傀儡方针。您可以在了解相关方针后,前往用户查核请求页面发表您的意见。--219.79.126.74留言2016年7月4日 (一) 08:14 (UTC)

如果您确有违反维基百科相关政策的行为,请知悉:社群对初犯、尚未意识到错误的新手或保证不再犯者比较宽容。然而滥用多个账号是非常重大且需要处理的行为,应严肃待之。

CU

一个主号+N个IP用户这不是很常见的行为?

我已经说的很清楚,对方的目的,就是想达成我们这边很多人的假象。

我首先必须排除这种情况。否则讨论是毫无意义的。

现在可能是2-3人,随时可能变20-30人,但其实,这些账号背后现实中只有一个人这样子。

我想,真要想干的话,大家很多人都能够做到。 --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6年7月17日 (日) 06:45 (UTC)

请参与Flow满意度调查,谢谢!

您好!

使用 Flow 或考虑使用 Flow 的社群越来越多。尽管 Flow 本身在2016年并没有安排为主要研发对象,协作小组仍然对提供一个改进的结构化讨论系统有极大兴趣。

您可以通过分享您对于 Flow 的想法帮助我们在今后研发的道路上作出决定——什么应该有,什么不应该有和什么应该做出改进?

请填写这个调查问卷,这个调查问卷是由一个第三方服务商管理的。 调查问卷并不要求您提供邮箱或用户名。 参见我们的隐私政策

感谢您对于 Flow 的意见和想法!

Trizek (WMF)协作小组成员, 2016年9月7日 (三) 14:56 (UTC)

封禁方针争议折衷方案

你好,现时封禁方针争议甚是激烈,双方胶著。虽然投票已经开展,不过终究“投票不能代替讨论”。仍希望在投票完结之前,觅得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是故,本人建议移去有争议条文即“站外封禁”之后,加回该段落至《封禁方针》。未知阁下意下如何?--J.Wong 2017年3月7日 (二) 16:30 (UTC)

认可,谢谢您--嘀嘀嘀·讨论·用户框·测试 2017年3月8日 (三) 14:01 (UTC)

你好。参考互助客栈方针区相关讨论及众用户投票理据,如无异议,题述投票将于三月十一日终止。阁下曾参与此投票,故特此通知。如有疑问,欢迎提出。谨此,J.Wong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17年3月9日 (四) 04:45 (UTC)代为发送)

误认为傀儡而错误封禁,聚会留档

维基百科:聚会/中国大陆社群聚会/2015年,在此留档,对当时的误会作了说明,特此告知。黑暗雄鹰·给我留言·条目数量骤减8000+ 2017年5月18日 (四) 03:3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