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高風險模板/存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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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高風險模板引入延伸確認保護

翻查至下依然暫時難以找到說服社群引入的證據似乎整個高風險模板討論中都沒什麼實際證據,雪球關閉吧。ghren🐦吱吱吱...🔊 2021年12月10日 (五) 03:55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不同條件下的保護方式

使用永久全保護的條件:

被引用的頁面達到100,000+

  • 使用率很高的系統管理或站務模板

基於下列情況可以考慮使用模板保護:

  • 被引用的頁面達到5,000+

基於下列情況可以考慮使用延伸確認保護:

  • 被引用的頁面達到2,500+

基於下列情況可以考慮使用半保護:

  • 被引用的頁面達到500+
  • 維基百科工具模板
  • 使用率較低的管理或站務模板

引入延伸保護後沒有對此指引進行更新,引致現在「跳級式」保護的問題,希望參考英維的相關指引引入。--ghren🐦吱吱吱...🔊 2021年11月30日 (二) 11:24 (UTC)

設立延伸確認保護就已經決定不適用於模板了(WP:ECP:「不得將延伸確認保護使用於破壞或編輯戰以外的頁面上,應直接使用全保護(對於模板或模組可用模板保護)」),條目亦不適用模板保護,同屬「跳級式保護」,跳級式保護根本不是一個問題。--Xiplus#Talk 2021年11月30日 (二) 12:15 (UTC)
@Xiplus:共識是可以更改的,WP:ECP有如此條文大可以廢除。雖然跳級式保護未必在所有情況下都會構成問題,但在對模板、模組頁的保護方式中多加一個intermediate並非壞事。Sanmosa WAM 2021年12月1日 (三) 02:24 (UTC)
@Sanmosa:共識可以改變不是可以任意推翻有充分討論決議的藉口,該但書是通過該方針重要的協商成果,我相信提案人應該是未充分了解該方針設立的要旨就魯莽提出新議案(從「引入延伸保護後沒有對此指引進行更新」可看出提案人根本沒注意到「「不得將延伸確認保護使用於破壞或編輯戰以外的頁面」這規定),所以我才解釋給他聽。--Xiplus#Talk 2021年12月1日 (三) 03:08 (UTC)
我是知道WP:ECP的相關規定的,我比較希望對應指引有了結論之後才倒過來引入去ECP這處。這處是我沒說清楚。英維是蟲蟲飛引入前一兩個月才決定要在模板中引入延伸保護的。[1]但我承認這議案是屬於一些「WP:沒壞別修」的情況,提的時候有點不太謹慎。ghren🐦吱吱吱...🔊 2021年12月1日 (三) 03:17 (UTC)
@Ghrenghren:那麼您應該說明為什麼需要在模板實施延伸確認保護,現有的半保護為何不足?--Xiplus#Talk 2021年12月1日 (三) 04:25 (UTC)
別忘了英文維基百科的自動確認門檻比我們低很多,這應該是他們普遍認為半保護不夠的原因。--Xiplus#Talk 2021年12月1日 (三) 04:43 (UTC)
「共識可以改變不是可以任意推翻有充分討論決議的藉口」,所以才會有VPP啊。而且要留意的一點是WP:ECP是在OA前通過的,因此不能排除通過前的討論有被帶風向的情形,那該但書的存在必要性也是值得懷疑的。--Sanmosa Immortal 2021年12月1日 (三) 10:22 (UTC)
所以我才解釋清楚並請提案人也解釋清楚提案理由啊,您拿共識可以改變反駁我很奇怪,說的好像是共識必須每個月都改變一樣--Xiplus#Talk 2021年12月1日 (三) 11:45 (UTC)
我記得當時的討論不是只有我一個提出過延伸確認保護可用於模板或模組的保護。--Sanmosa Immortal 2021年12月2日 (四) 14:27 (UTC)
Lopullinen提出過可以給使用量大的CGroup上ECP,而非模版保護。--Milky·Defer 2021年12月3日 (五) 01:53 (UTC)
這個也是一個理由,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有部份LTA是會去更改一些比較高風險,多人使用的模板。就像是LTA:X43這樣的,像{{進制}}已經被antigng實行了延伸確認保護。引入之後能夠解決LTA破壞模板的問題。LTA編輯數過50並不是很難的事情。--ghren🐦吱吱吱...🔊 2021年12月3日 (五) 11:28 (UTC)
當初引入延伸確認保護理由之一就是為了應對LTA,本來就適用破壞保護規定的,現行就可以進行保護,不能混為一談。--Xiplus#Talk 2021年12月3日 (五) 11:33 (UTC)
方針寫的是「不得將延伸確認保護使用於破壞或編輯戰以外的頁面上」,這個是適用於破壞保護的。但假如將高引用模板的條件引入,X43這樣的情況的破壞就可以得到預見性的阻止。畢竟{{進制}}是個4000引用的模板,破壞很容易延伸至其他頁面。--ghren🐦吱吱吱...🔊 2021年12月3日 (五) 15:03 (UTC)
方針禁止對破壞行為進行預見性保護。--Xiplus#Talk 2021年12月4日 (六) 04:03 (UTC)
不是這個意思,我是想說明任何破壞又或者單純改壞的風險都會擴大至所有模板身上而己,無論是善意改壞也好,還是惡意破壞也好。另外也有個LTA去動{{中華民國與越南關係}},我沒意搞破壞預見性保護,當然高引用量模板的風險本身是有破壞風險存在的。--ghren🐦吱吱吱...🔊 2021年12月4日 (六) 17:44 (UTC)
如果您要主張LTA會進行破壞,那就是按照破壞進行個別保護,不然您就舉出非LTA進行破壞的例子。--Xiplus#Talk 2021年12月5日 (日) 00:46 (UTC)
只靠編輯次數自動授權的延伸確認用戶≠半個通過人工批准的模板編輯員。--安憶Talk 2021年12月3日 (五) 11:40 (UTC)
你的立場是?--ghren🐦吱吱吱...🔊 2021年12月4日 (六) 17:46 (UTC)
(-)傾向反對,我還沒有看到合適的理由。--安憶Talk 2021年12月5日 (日) 04:46 (UTC)
(-)反對 2021年12月4日 (六) 18:45 (UTC)
(-)傾向反對:同Xiplus--A1Cafel留言2021年12月6日 (一) 04:0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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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提轉換組模板及模組改用半保護的提案

現重提轉換組模板及模組改用半保護的提案,原因之一與上次提案的理由一樣:「轉換組模板屬內容系模板,需要時常更新,且技術含量不高」,另一原因是轉換組模板屬較低風險的模板(容易理解語法與維護的模板),不適宜使用模板保護。提案包括對Wikipedia:高風險模板#不同條件下的保護方式的修改(1)與對Wikipedia:保護方針#模板保護的修改(2),謹列出如下:

1
現行條文

不同條件下的保護方式 使用永久全保護的條件:

  • 被引用的頁面達到100,000+
  • 使用率很高的系統管理站務模板

基於下列情況可以考慮使用模板保護:

  • 被引用的頁面達到5,000+

基於下列情況可以考慮使用半保護:

提議條文

不同條件下的保護方式 使用永久全保護的條件:

  • 被引用的頁面達到100,000+
  • 使用率很高的系統管理站務模板

基於下列情況可以考慮使用模板保護:

  • 被引用的頁面達到5,000+

基於下列情況可以考慮使用半保護:

Module:CGroup/core外的所有保存轉換組語法的模板及模組一律不適用模板保護,最多僅能使用半保護。

2
現行條文

模板保護

模版保護
模版保護

受到模板保護的頁面只能由管理員模板編輯員編輯。但只能用於模板命名空間模塊命名空間。模板保護只適用於被引用的頁面超過5,000的高風險模板,也由於風險因素,模板保護相當於全保護。

此保護級別是為了取代僅是高風險模板而受到的全保護而設立。較低風險的模板不適用模板保護,僅能使用半保護。

提議條文

模板保護

模版保護
模版保護

受到模板保護的頁面只能由管理員模板編輯員編輯。但只能用於模板命名空間模塊命名空間。模板保護只適用於被引用的頁面超過5,000的高風險模板,也由於風險因素,模板保護相當於全保護。

此保護級別是為了取代僅是高風險模板而受到的全保護而設立。較低風險的模板Module:CGroup/core外的所有保存轉換組語法的模板及模組均不適用模板保護,最多僅能使用半保護。

以上。考慮到Module:CGroup/core本身定義了轉換組語法機制,我把它排除在只能使用半保護的範圍外(我個人建議提升為全保護)。@Xiplus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3日 (日) 12:48 (UTC)

就最好不要有人不小心改壞,我沒什麼好說的。--Xiplus#Talk 2022年1月23日 (日) 12:59 (UTC)
@Xiplus:有沒有先前改壞的例子?(現在是半保護或無保護的都行)--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3日 (日) 13:21 (UTC)
不常關注CGroup,不知道。--Xiplus#Talk 2022年1月23日 (日) 14:50 (UTC)
反對半保護,太容易達到要求了。--東風留言2022年1月23日 (日) 15:18 (UTC)
@Easterlies:我想澄清一下,你的意思是反對對所有保存轉換組語法的模板及模組施行任何程度的保護?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4日 (一) 05:17 (UTC)
我比較傾向延伸保護,不過上次的討論我好像沒有參加,不清楚其他人的想法。--東風留言2022年1月24日 (一) 05:34 (UTC)
@Easterlies:那你直接看下面我與Xiplus的説明就可以了,之前Xiplus明確表明延伸確認保護不能這樣用(在不修改保護方針的延伸確認保護部分的前提下)。連同保護方針的延伸確認保護部分一同修改理論上不是不可以,但我感覺這更容易讓提案難產。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4日 (一) 05:43 (UTC)
我的想法是保護等級大於半保護,小於等於模板保護。自動確認太容易達到,高引用量模板模塊不宜允許過多的人有權限進行編輯,而字詞轉換這類模板模塊的複雜性確實不如其他模板模塊,再加上模板編輯員不多,處理這類請求的模板編輯員相對來說更少一點,所以我覺得或者下調保護等級,或者為有志處理這類請求的用戶授權,處理人手足夠的話,也就不需要變更保護等級。--東風留言2022年1月24日 (一) 06:17 (UTC)
「自動確認太容易達到」擔心的是什麼?「處理人手足夠的話,也就不需要變更保護等級」那麼解決方法應該是讓處理人手足夠,您自己都說了,變更保護等級不是正確的解決方法。--Xiplus#Talk 2022年1月24日 (一) 06:23 (UTC)
以前抱怨管理員處理編輯請求慢,所以設立了模板編輯員,現在抱怨模板編輯員處理編輯請求慢,不知道還能怎樣處理。--Xiplus#Talk 2022年1月24日 (一) 06:41 (UTC)
當時「抱怨管理員處理編輯請求慢」這點好像不止在説轉換組模板及模組,就其他模板及模組來説,現時的機制還是足夠快的。--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4日 (一) 13:15 (UTC)
那麼為什麼轉換組特別慢?前次提出來不就說公示7天就能改了嗎?不符合這個條件?--Xiplus#Talk 2022年1月26日 (三) 07:35 (UTC)
@Xiplus如果主條目的1=和轉換組定義不一致,即其他條目的用詞和主條目不一致,這對讀者是很不友好的。不要說7天,7個小時都特別慢。--洛普利寧 2022年1月26日 (三) 07:50 (UTC)
等待7天是能夠讓別人提出潛在的問題,如果您直接改,您能保證不會有轉換錯誤?您要為轉換錯誤負責?在其他條目造成轉換錯誤對讀者就友好?--Xiplus#Talk 2022年1月26日 (三) 07:55 (UTC)
@Xiplus:電子游遊戲轉換組模板開放編輯十幾年,很少出現問題。我認為自動確認用戶自發維護就夠。模板編輯員熟悉技術但未必熟悉領域命名規則(如WP:VG/GL),我認為強勢介入意義不大。改錯再退回來就可以,影響不了多少條目,只要不是惡意破壞就沒多大責任。--洛普利寧 2022年1月26日 (三) 08:16 (UTC)
模板編輯員當然不一定熟悉相關領域,模板編輯員只需要負責確認語法沒問題就行了,所以才要等7天讓相關領域的編輯者來指出地區詞本身有沒有問題。--Xiplus#Talk 2022年1月26日 (三) 08:21 (UTC)
@Xiplus:內容方面我是認為不需要每次討論7天。
WP:VG指出條目內容應當使用常用名稱(即和條目同名)。如果編者修改條目轉換,則意味着他修改主題常用名稱,因此其他條目名稱也需要更改,這就需要變更轉換組。電子遊戲領域,這一套工作以往都是放給一般用戶去做的,而且做得還不錯。
編者自己認為可能有爭議的會主動發起討論(比如Mario大陸譯名「马里奥」改官方譯名「马力欧」這種影響真的重大的)。剩下影響不了多少條目的,相信編者對於命名常規的理解就好。
少逗號作廢整個轉換組當然是個問題。但能找到轉換組的編輯都有一定水平,我是認為不需要太擔心。如果能設過濾器提示當然也不錯。
我是認為轉換組除了破壞影響大量頁面,其他和移動頁面再更新其他條目的文字屬於一個類別。而後者普通編輯是有能力負擔這個責任的。
模板編輯員無語法錯誤直接批准,延伸保護預防性避免簡單刷50次編輯破壞,或者和以前一樣半保護,這三種做法我認為都可以。內容方面承擔得起先修改後補票的錯誤,技術上沒什麼難度,等7天拉長戰線是沒什麼必要。—洛普利寧 2022年1月26日 (三) 09:57 (UTC)
我覺得比照很久之前用半保護好了,有破壞再依照條目標準升級保護。--Xiplus#Talk 2022年1月27日 (四) 05:27 (UTC)
@Xiplus:更改模板實質內容至少要七天無異議,但主條目的手工轉換又是可以即時更新。這樣就算模板編輯員人手再夠也沒用啊,總有七天是主條目轉換和其他條目轉換不一致。上次我問能不能轉換組無需討論直接更新,又沒人給個話。
以遊戲轉換組為例。現在一個遊戲條目名在轉換組中有定義;有編者要調整遊戲譯名,一看轉換組模版保護,就嫌麻煩直接在主條目里加了個1=。這就造成該條目和其他條目用詞不一致,不利於條目維護。現在作為模板編輯員,現在我是技術原因徑自更新轉換組,還是把他的1=回退掉讓他提交編輯請求?
現在高風險的意義是什麼?如果擔心反覆parser,我們又有「不要擔心性能」。如果擔心變更內容影響頁面效果,那只需要鎖定出現在5000個條目中的規則(許多規則只有幾十個頁面使用,半保護都不夠格)。如果擔心惡意破壞影響上千頁面,那既然500+調用能預防性半保護,何又規定不能預防性進階保護?
另一個角度考慮,轉換組或許只是占了模板空間的非模版。假設新開一個轉換組名字空間,或者直接把轉換組定義放到WikiProject下。這就不會受模板保護制約,但也都說得通?--洛普利寧 2022年1月26日 (三) 07:42 (UTC)
回應第2行:您自己提編輯請求,7天後修改;回應第3行:確實改壞一個轉換規則,只會影響少數的頁面,但如果少個括號逗點,就會影響5000+個頁面了,而這都是編輯同一個頁面造成的,我們不可能在保護上區分這兩個風險,延伸確認保護回應見下;回應第4行:高風險模板保護(其一)是根據引用量執行,跟命名空間無關。--Xiplus#Talk 2022年1月26日 (三) 08:02 (UTC)
「高引用量模板模組不宜允許過多的人有權限進行編輯」這個我們一直以來都當成金科玉律的規條在我現在看來對於轉換組模板及模組而言是不適用的。--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4日 (一) 13:17 (UTC)
似乎有提議過延伸確認保護。--GZWDer留言2022年1月23日 (日) 19:34 (UTC)
@GZWDer:之前討論的意見是延伸確認保護只適用於出現頁面被破壞的情形,因此除非有證據表明轉換組模板及模組經常廣泛地遭到破壞,不然我不認為這能成事。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4日 (一) 05:20 (UTC)
@Xiplus:有勞確認一下我的理解是否正確。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4日 (一) 05:23 (UTC)
延伸確認使用者不比自動確認使用者有更多對於模板(下稱模板皆包含模組)編輯的知識,如果認為半保護不足以防止模板遭到不熟悉語法的使用者意外毀損,就應該使用模板保護,只允許經過能力經過審核的模板編輯員編輯;反之若認為模板不需要模板編輯員的能力即可編輯,就應該僅用半保護。如果半保護不足以應對如同條目會遇到的破壞行為,可以比照保護條目的標準來對特定模板予以延伸確認保護。--Xiplus#Talk 2022年1月24日 (一) 05:41 (UTC)
我的考量是所有轉換組模板及模組的語法基本上一樣,如果半保護不足以防止轉換組模板及模組遭到不熟悉語法的用戶意外毀損,那理論上就算相關轉換組模板及模組使用量低,也應該予以模板保護,但現時施行半保護的或並無施行保護的轉換組模板及模組未有遭到不熟悉語法的用戶意外毀損的情形,所以我建議全部最多使用半保護處理即可。--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4日 (一) 05:49 (UTC)
部分轉換組模組被模板保護的考量點僅僅是引用量高而已(意思是意外遭到毀損會影響多少個頁面),跟轉換組語法本身簡單還是複雜無關,就算轉換組語法簡單到幾乎不會改錯,被毀損所影響到頁面數量仍是技術上事實存在的風險,就看社群能否接受這個風險而已,而高引用量模板高層級保護就是在降低這個風險。--Xiplus#Talk 2022年1月24日 (一) 06:01 (UTC)
那我自己是覺得這個風險是可接受的(這對於其他用戶而言是一個取捨,但對我來説這個選擇是毋庸置疑的)。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4日 (一) 13:13 (UTC)
建議延確保護--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1月24日 (一) 13:39 (UTC)
@Emojiwiki:我直接請你見上Xiplus的解説好了,我自己是不樂意讓提案難產的。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4日 (一) 14:14 (UTC)
@Sanmosa 我這個就是因為考慮到風險高而別自動確認那麼簡單,又需要時常更新,故采延確保護為佳。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1月24日 (一) 23:46 (UTC)
我認為轉換組模板及模組不屬於高風險模板。--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5日 (二) 07:11 (UTC)
不屬於高風險模板,所以不應該進行任何保護嗎?--Xiplus#Talk 2022年1月26日 (三) 07:31 (UTC)
但至少要讓更多的人edit-accessible。--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6日 (三) 11:51 (UTC)
不保護就是完全的accessible了。--Xiplus#Talk 2022年1月26日 (三) 12:04 (UTC)
或許我的用詞不太準確:我認為轉換組模板及模組不屬於高於半保護級別保護的高風險模板。--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6日 (三) 13:55 (UTC)
對於未達半保護標準的轉換組應該是不保護還是半保護?--Xiplus#Talk 2022年1月27日 (四) 05:29 (UTC)
不保護。我「不屬於高於半保護級別保護的高風險模板」這句話中的「高於半保護級別保護的高風險模板」是一個完整詞語,沒有保護的模板並不在「高於半保護級別保護的高風險模板」的範圍內。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8日 (五) 08:57 (UTC)
「一律不適用模板保護」有仍可使用全保護的歧義,「僅能使用半保護」有不得不保護的歧義。改成「...的模板及模組最高使用半保護」比較好吧?--Xiplus#Talk 2022年1月28日 (五) 12:30 (UTC)
可,你看看我這樣改是否可以。--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9日 (六) 02:53 (UTC)
同意Sanmosa的觀點,採用模板保護方式保護轉換組不利於公共轉換組維護。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2年1月26日 (三) 15:11 (UTC)
另外第二部分的修訂,轉換組並沒有「較低風險」,只是社群容許使用較低保護而已,此修訂與技術事實不符。--Xiplus#Talk 2022年1月28日 (五) 12:36 (UTC)
這部分我已經連同「僅能使用半保護」的部分一同調整了。--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2:54 (UTC)
我覺得沒必要同一個條文同時寫在兩處,再說一個方針一個指引,那這條文究竟是方針還是指引。--Xiplus#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11:31 (UTC)
Wikipedia:高風險模板Wikipedia:保護方針的延伸,因此既是方針,亦是指引。Wikipedia:高風險模板Wikipedia:保護方針兩者有一定程度上的差別,考慮到指引需要細節性、方針具備優位性,我覺得還是有必要兩邊都寫,否則要麽就會出現條文意義不明的問題,要麽就會出現條文互相衝突的問題。--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3日 (四) 09:42 (UTC)
「既是方針,亦是指引」無法理解您的邏輯。--Xiplus#Talk 2022年2月3日 (四) 12:30 (UTC)
方針說模板可以(但非必須)用模板保護,至於具體怎麼樣的模板應該用模板保護,用下級的指引來規定比較合適吧,而且與現存於高風險模板指引的其他規則一起列出。--Xiplus#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11:33 (UTC)
見上。--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3日 (四) 09:43 (UTC)

建議修改保護方針降低轉換組模組的保護門檻

已通過:
7天公示期內沒有反對意見。--Billytanghh 討論 歡迎參與亞洲月 2023年3月1日 (三) 02:50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Wikipedia:保護方針
現行條文

模板保護

模版保護
模版保護

受到模板保護的頁面只能由管理員模板編輯員編輯。但只能用於模板命名空間模塊命名空間。模板保護只適用於被引用的頁面超過5,000的高風險模板,也由於風險因素,模板保護相當於全保護。

此保護級別是為了取代僅是高風險模板而受到的全保護而設立。較低風險的模板不適用模板保護,僅能使用半保護。


延伸確認保護

延伸確認保護
延伸確認保護

受到延伸確認保護的頁面允許延伸確認使用者編輯,該使用者群組會在註冊達90天並編輯達500次時自動授予給註冊使用者。

管理員可在被未達延伸確認狀態的自動確認用戶持續破壞或編輯戰的頁面上使用延伸確認保護。與半保護相同,不得對尚未發生的破壞或編輯戰進行預見性保護,亦不得將延伸確認保護使用於破壞或編輯戰以外的頁面上,應直接使用全保護(對於模板或模組可用模板保護)。

提議條文

模板保護

模版保護
模版保護

受到模板保護的頁面只能由管理員模板編輯員編輯。但只能用於模板命名空間模塊命名空間。模板保護只適用於被引用的頁面超過5,000的高風險模板,具體的適用條件由高風險模板指引所規定,也由於風險因素,模板保護相當於全保護。

此保護級別是為了取代僅是高風險模板而受到的全保護而設立。較低風險的模板不適用模板保護,僅能使用半保護或延伸確認保護


延伸確認保護

延伸確認保護
延伸確認保護

受到延伸確認保護的頁面允許延伸確認使用者編輯,該使用者群組會在註冊達90天並編輯達500次時自動授予給註冊使用者。

管理員僅可在下列情況使用延伸確認保護:

  1. 被未達延伸確認狀態的自動確認用戶持續破壞或編輯戰的頁面
  2. 高風險模板指引規定的特定模板及模組

與半保護相同,不得對尚未發生的破壞或編輯戰進行預見性保護,亦不得將延伸確認保護使用於上列條件以外的頁面上,應直接使用全保護(對於模板或模組可用模板保護)。

Wikipedia:高風險模板
現行條文

基於下列情況可以考慮使用模板保護:

  • 被引用的頁面達到5,000+
提議條文

基於下列情況可以考慮使用模板保護:

  • 被引用的頁面達到5,000+,但保存轉換組語法的模板及模組[1]除外

基於下列情況可以考慮使用延伸確認保護:

  • 被引用的頁面達到5,000+的轉換組語法模板及模組[1]

參考資料

現時機械人會自動將引用超過5000的模板和模組作模板保護,但亦因此使編輯較多條目使用的轉換組模組構成不便。由於模板編輯員人數有限,建議修改保護方針,降低轉換組模組的保護門檻至延伸確認保護: --Billytanghh 討論 歡迎參與亞洲月 2023年2月11日 (六) 10:35 (UTC)

您認為模板編輯員過少,既然制定了模板編輯員並下放原本的全保護模板,那為何不是讓想要編輯的人去取得權限呢?現時模板編輯員的授權準則是針對要取得永久權限的使用者所制定,缺乏是否能授權臨時權限的共識及指導原則,若能建立取得臨時權限的標準,不是能在風險較小的情況下解決積壓問題嗎?--Xiplus#Talk 2023年2月11日 (六) 11:36 (UTC)
所以說改成高級半保護,讓擅長寫條目的人去編輯。當然增加便利性會犧牲安全性,但我認爲中維負擔的起這個代價。畢竟之前轉換組一直都是半保護,也沒有出過什麽事情。模板編輯員是技術職務,而轉換組恰恰可以說和技術一點關係都沒有,這樣看起來很奇怪。或者像我上次說的,新建一個轉換組空間,利用「模板保護只能用於模板命名空間及模塊命名空間」把5,000引用量自動模板保護的規則架空掉。--洛普利寧 2023年2月11日 (六) 16:22 (UTC)
另外en:Template:WPVG announcements引用量10萬才只是延伸確認保護,這要放中維都全保護了。只能說中維逢5,000使用量自動模板保護的教條機制本身就有問題。--洛普利寧 2023年2月11日 (六) 16:33 (UTC)
保護日誌顯示在2018年有4000引用量的時候也被模板保護了,是為了開放編輯才特許單一頁面,而且該模板不使用於條目,對一般讀者來說不可見,應不能與轉換組比擬,--Xiplus#Talk 2023年2月13日 (一) 03:19 (UTC)
所以說引用量並不是問題,只要有經常編輯的需求,就是十萬用量也會放開。而且轉換組第一語法簡單、第二需要經常變動、第三每條規則只會影響少量含有相關字眼的條目,這導致轉換組亦不能同一般模板類比。模板保護實行前多年的實踐證明,一般用戶就能維護得很好。--洛普利寧 2023年2月14日 (二) 13:06 (UTC)
我不太同意Xiplus的看法,想要編輯的人會受制於其他因素而無法取得權限,因為模板編輯權限涉及的也不止轉換組。我還是覺得將所有現時實行模板保護的轉換組改為延伸確認保護沒那麽擾民。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 Μπαλόνια πρέπει καταστραφούν 2023年2月14日 (二) 08:06 (UTC)
支持。「基於下列情況可以考慮使用模板保護:被引用的頁面達到5,000+」,方針說的是「考慮」而非「必須」,我認爲轉換組可以不在考慮範圍之內。高風險模板指引舉出的例子都是惡意破壞或低編輯數用戶操作,而轉換組的語法很規範,藉助過濾器完全可以避免很多破壞式編輯。對於轉換組高引用問題,我認爲用延伸確認保護防禦最實際,畢竟鬼祟破壞練個500次編輯的號可是不容易的。既然英維能用延伸確認保護來執行模板保護,那中維沒理由非要堅持不能。
PS:如果真要想破壞,找幾個引用量4,800的半保護模板亂搞便是。而如前面所說,延伸確認保護+過濾器基本可以解決破壞式編輯。剩下的就是善意編輯錯一條規則,然後影響幾篇、幾十篇條目;而且會編輯轉換組的都是老編輯,這種錯誤的可能性很低。既然我們能承擔前者造成的後果,那沒理由不能接受後者。--洛普利寧 2023年2月11日 (六) 14:23 (UTC)
支持為轉換組加例外,但建議在一定引用數以上的還是用模板保護,畢竟像Module:CGroup/IT這種破萬引用(約一萬六千個條目)的貿然更改不是件好事--SunAfterRain 2023年2月13日 (一) 10:28 (UTC)
  • 恕直言,想申請也不給的東西,有什麼好討論的?直接編輯請求還比較快吧?反正都懶的管理了對吧?現在這個討論和專題完全大同小異嘛。延伸確認使用者也不代表就是免死金牌不會被封禁的,以前就講過了。之所以會被拿出來討論,這完完全全就是因為根本沒有人想管理字詞轉換處理而衍生出來的一系列問題嘛。請問現在還有人敢申請模板編輯權限嗎?獨裁的社群,永遠不會進步。在前陣子的不留重定向討論也講過了,比如常見的theory/model系列,稱「理論」或者「模型」都是有人用的),更別提一堆都有使用{{noteTA}}的條目了。那這樣為何要「不留重定向」?巡查豁免權有跟沒有一樣。現在這個討論,和{{noteTA}}不就是一系列大同小異的問題嗎?有什麼值得討論的呢?所以合理判斷,說「模板編輯員也是有跟沒有一樣」完全正確嘛,獨裁社群就是喜歡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3年2月13日 (一) 15:42 (UTC)

  • 七天內沒新留言,由於大多數參與發言的用戶對下調轉換組保護門檻沒太大異議,現原案公示七天。--Billytanghh 討論 歡迎參與亞洲月 2023年2月21日 (二) 13:38 (UTC)
    已徵詢提案人Billytanghh對條文做出修改,理由如下:
    1. 高風險模板指引也有引用量相關規定,需一同修正
    2. 將更詳細的規定移到屬於子法的高風險模板指引較為合適,也避免一個規定置於兩處而在後續修訂產生分歧
    3. 未來若要開放更多的模板/模組使用延伸確認保護,只需修訂高風險模板指引一個頁面即可
    該條文參考自Sanmosa的2022年提案。--Xiplus#Talk 2023年2月21日 (二) 14:48 (UTC)
不反對相關調整,並對相關調整表示歡迎。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22日 (三) 04:18 (UTC)
不反對,但是編輯者要為自己的編輯負責。 2023年2月23日 (四) 05:2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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