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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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腦。中國有1.4×109個人,而人腦估計有≈1011個神經元。

中國腦心靈哲學中的一個思想實驗,探討了如果每個中國人被要求使用電話或對講機模擬大腦中一個神經元的動作,會發生什麼情況。對講機模擬連接神經元的軸突樹突。這會使中國人整體像大腦一樣具有思想意識嗎?

中國腦的早期版本由Anatoly Dneprov於1961年提出, [1],後於1974年由Lawrence Davis二次提出[2],1978年由內德·布洛克也參與了討論[3]。布洛克認為「中國腦」不會具有意識,而丹尼爾·丹尼特則認為會。[4]「中國腦」問題是一個更一般的問題的特例——即是否可以在一個大意識體中存在小意識體。[5]

註:不應將其與約翰·塞爾(John Searle)[6]提出的關於中國房間的論點相混淆——雖然這也是心靈哲學的思想實驗,但它與人工智能有關。

背景[編輯]

心理學的許多理論都是唯物主義的,即它們將心理描述為諸如大腦之類的物理對象的行為。身份理論是一個以前著名的例子,它說精神是大腦的狀態。對此的一種批評是多重可實現性的問題;對此作出回應的物理學家理論是功能主義,它指出精神可以是任何可充當心靈狀態的基質的功能。也就是說,意識可以由神經元組成,也可以由木頭石頭廁紙組成,只要它能提供心理功能即可。

思想實驗[編輯]

這一假設對整個中國進行了重新排序,以模擬單個大腦的運作(即,按照功能主義原理來讓中國充當一個巨大的人腦)。每個中國人都充當(比如說)神經元,並通過特殊的雙向無線電以對應的方式與其他人通信。「中國腦」的實時精神狀態則顯示在從中國任何地方都可以看到的衛星上。然後,中國腦將通過無線電連接到身體,該身體提供中國腦的感覺輸入和行為輸出。

因此,中國腦擁有對心理功能進行描述的所有要素:感覺輸入、行為輸出以及與其他心理狀態的因果關係。如果可以使中國人採取這種行動,那麼按照功能主義的觀點,這種制度就會有思想丹尼爾·丹尼特等一些哲學家得出的結論是,中國腦確實在創造一種精神狀態。[4]功能主義的思維哲學家贊同這樣的觀點,即像中國腦這樣的東西可以實現思維;並且從原則上講,神經元並不是唯一可以建立心理狀態的物質。[7]

意識問題[編輯]

中國腦是一個有關功能主義的意識問題。布洛克提出了一種對功能主義的缺席Qualia異議的形式,因為它聲稱某種事物在功能上可能等同於人類,但卻沒有意識的經驗。這種像人類一樣生理運作但什麼都不會感覺到的生物被稱為「哲學殭屍」。因此,對功能主義的缺席Qualia異議也可以被稱為「殭屍異議」。

批評[編輯]

對於布洛克而言,他參與這項研究的目標是舉出這樣一個誇張的功能主義安排的反例,以表明認為這種安排可以創造出具有思想和感覺能力的意識的觀點有多麼不直觀

參見[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1. ^ A Russian Chinese Room story antedating Searle's 1980 discussion. [2021-05-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6). 
  2. ^ David Cole. Section 2.3 The Chinese Nation.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2009 [2022-03-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07) (英語). 
  3. ^ Ned Block. Troubles with functionalism. Minnesota Studies in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1978, 9: 261–325 [2011-06-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9-27). 
  4. ^ 4.0 4.1 Daniel Dennett. Chapter 14. Consciousness Imagined. Back Bay Books. 1991: 431–455. 
  5. ^ Georgiev, Danko D. Quantum Information and Consciousness: A Gentle Introduction 1st. Boca Raton: CRC Press. 2017-12-06: 362 [2021-05-16]. ISBN 9781138104488. OCLC 1003273264. Zbl 1390.81001. doi:10.1201/97802037325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22). 
  6. ^ John R. Searle. Minds, brains, and programs. 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s. 1980, 3 (3): 417–457 [2021-05-16]. doi:10.1017/S0140525X0000575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6). 
  7. ^ Edward Feser. The "Chinese nation" argument. Oxford: Oneworld. 2006: 8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