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族院 (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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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族院
Chambre des Pairs
種類
種類
歷史
成立1814年6月4日 (1814-06-04)
解散1848年2月24日 (1848-02-24)
前身護憲元老院
繼任法國參議院
結構
政黨
極端保皇黨人英語Ultra-royalists
自由保皇黨人
共和黨人
無黨派人士
空論派人士英語Doctrinaires
會議地點
巴黎盧森堡宮
法律
1814年憲章
帝國憲法附加法
1830年憲章英語Charter of 1830

貴族院(法語:Chambre des Pairs)曾是法國議會上議院

歷史[編輯]

波旁復辟後,1814年憲章重建了法國貴族制,新的貴族也並非1789年前舊制度的貴族。一個新的、類似於英國上議院的貴族院也被建立,它的開會地點在盧森堡宮就像上議院一樣,貴族院也有司法功能,有權審判貴族和其他顯貴的人[1]。舉個例子,貴族院就曾宣判了米歇爾·內伊的死刑。

貴族院就是法國議會中的上議院。一開始,它有154名成員,其中包括所有革命後尚存的基督教會的主持者(蘭斯朗格爾香檳沙隆)以及尚存的世俗貴族,但其中不包括奧比尼公爵英語Duke of Aubigny,因為此爵位是由蘇格蘭的里士滿公爵英語Charles Lennox, 4th Duke of Richmond持有。在貴族院中,有13位貴族是教長

貴族院的新成員都由國王任命,他們的數目也沒有限額。這些貴族要麼是終身貴族,要麼是世襲貴族,而這都由國王的意願決定[2][3]。所有王室家族的男性和以前國王的子嗣(法語:princes du sang)生來就是貴族院的成員(法語:pairs-nés)。但儘管如此,他們也需要得到國王明確的許可來出席每一次會議。

貴族在25歲時可以進入貴族院,但只有年滿30歲的貴族才有權發言[4]。貴族院的會議一般由法國總理主持。若總理缺席,則由國王任命的貴族主持會議[5]

起初,貴族院裏只有世襲貴族和一些特定的教長。七月革命後,貴族院成員都是終身任職。二月革命後,貴族院和法國的貴族制一起被政府廢除。

參考資料[編輯]

  1. ^ 1814年憲章第33、34條
  2. ^ Constitutional Charter of 1814. [2018-02-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16) (英語). 
  3. ^ 1814年憲章第27條
  4. ^ 1814年憲章第28條
  5. ^ 1814年憲章第2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