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錫五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8年6月27日) |
馬錫五(1899年1月8日—1962年4月10日),別名馬文章,男,陝西保安人,中國共產黨革命家、法官,馬錫五審判方式的開創者,被中共稱為「馬青天」。[1]
生平
[編輯]參加陝北革命
[編輯]馬錫五是陝西省保安縣(今志丹縣)蘆草溝村人。1899年1月8日(農曆戊戍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生於一貧苦農民家庭。馬錫五家祖籍為陝西省延川縣馬家圪塔,其祖父自延川縣遷到了延安,後其祖父病逝,其父因年幼而被張某收作養子,並改名為張得元。張得元長大後,和妻子從延安逃荒至保安縣城,替別人做活,置下了一院房以及十多畝山地。馬錫五於該時期生於保安縣城。後來因土匪出沒,馬家不得不遷往農村,租種別人的田地。[1]
1909年,馬錫五上學。1916年,他從保安縣模範小學畢業,此後因家貧而未能繼續升學,在家放羊並做一些零活。後來他奉父母之命出外謀生,此後他曾負責記帳,當憲兵,做生意,22歲時還參加了哥老會。[1]
第一次國共內戰初期,劉志丹領導渭華起義失敗以後,潛回家鄉保安縣,從事建立中共黨組織及武裝的活動。經合法鬥爭,劉志丹控制了保安縣民團,並建立了中共黨支部。馬錫五得知後,決定找到劉志丹搞革命。1930年春,劉志丹再次返回保安縣組織武裝,馬錫五遂趕赴金湯鎮見到了劉志丹、謝子長,並參加了他們領導的武裝。他起初在部隊負責軍需,在陝甘邊轉戰,後奉中共黨組織指示,到舊軍隊中進行兵運工作。南梁革命根據地創建以後,馬錫五任軍事委員會管理科科長,負責管理醫院、修械廠、白區商販。1935年春,南梁縣遭到圍攻,中國工農紅軍撤離南梁,但後來在陝北接連佔領了六座縣城。馬錫五赴安塞洛河川任陝甘省蘇維埃糧食部部長。1935年冬,他赴富縣套筒原擔任陝甘省蘇維埃國民經濟部部長。1935年12月,馬錫五加入中國共產黨。[1]
從事地方工作
[編輯]中共中央及紅一方面軍長征到達陝北以後,1936年5月,中共中央決定成立陝甘寧省,李富春任中共陝甘寧省委書記,馬錫五任陝甘寧省蘇維埃主席。中國工農紅軍西征以後,發現甘肅哥老會很有勢力,馬錫五主動報告中共陝甘寧省委稱自己22歲時參加過哥老會,中共陝甘寧省委決定派馬錫五赴環縣、曲子地區針對哥老會展開工作。此後他爭取哥老會群眾的活動頗有成效,為此後鞏固隴東革命根據地作出了貢獻。[1]
1936年西安事變以後,中國共產黨同中國國民黨結成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兩黨達成協議,取消陝甘寧省蘇維埃政府,成立陝甘寧邊區政府。馬錫五任陝甘寧邊區慶環分區副專員。1939年秋,陝甘寧邊區驅逐了慶陽縣城的國民政府方面官員。慶環分區機關遂自曲子縣城遷至慶陽縣城,並改稱隴東分區,馬文瑞任中共隴東地委書記,馬錫五任隴東分區專員。任內,他於1941年組織將定邊、鹽池縣所產食鹽運出,打破了中國國民黨對陝甘寧邊區的「經濟封鎖」,獲陝甘寧邊區政府表彰,表彰書中提到,馬錫五領導的運鹽工作[1]
不僅做到了調劑民間需要,平衡收支與穩定金融的作用,而且直接地促進了邊區經濟的發展,使生產建設事業得以支持,這種功績是不可忽視的。
任內,馬錫五還抓好了隴東分區的公糧繳納,並經常深入到慶陽縣城周邊和群眾談話。中共宣傳稱:「他經常一個人攜帶一件生產工具,和群眾邊勞動邊談話,和不少農民成了朋友。」[1]
「馬青天」
[編輯]1943年3月,陝甘寧邊區政府決定在各專區公署所在地成立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分庭,各專區專員兼任各分庭庭長。此後,馬錫五作為隴東分區專員,根據陝甘寧邊區政府所頒《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分庭組織條例》的規定兼任分庭庭長。在兼任分庭庭長期間,他親自深入群眾調查並審理了封芝琴婚姻上訴案,創造了馬錫五審判方式。後來陝甘寧邊區的文藝工作者們根據封芝琴一案創編了鼓詞《劉巧兒團圓》、劇本《劉巧兒告狀》。後來這個案件還被改編成了著名評劇《劉巧兒》。此外,他還審理了曲子縣蘇發雲三兄弟「謀財害命案」,釋放了被錯誤關押的蘇發雲三兄弟,懲罰了殺人兇手。後來,他還處理了兩起土地糾紛案等案件。中共宣傳稱:「他的司法實踐受到群眾歡迎,他被隴東民眾譽為『馬青天』」。馬錫五審判方式1943年初步形成,1944年在陝甘寧邊區和各共產黨統治區獲得推廣。這一審判方式成為共產黨統治區司法的標誌,改變了中國司法工作的面貌,後來更深刻影響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理論和實踐。[1]
1946年,他在陝甘寧邊區第三屆參議會上當選陝甘寧邊區政府委員、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院長。此後他來到延安任職。[1]
法院工作
[編輯]擔任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院長期間,馬錫五注重教育和改造在押罪犯,反對對罪犯採取簡單粗暴的教育方法,認為應當將罪犯當人看待,積極幫助他們變成新人。經過馬錫五的努力,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大力改進了管教工作,常組織罪犯學習,馬錫五也常到監獄檢查衛生。馬錫五還提出,可以組織罪犯從事生產,既起到通過勞動改造罪犯的效果,又能為社會創造財富。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遂組織犯人開荒種菜、紡線,並興辦了粉坊、豆腐坊、養豬場。馬錫五親自率法院工作人員,在空閒時間也一起參加生產。通過生產,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以及監獄實現了蔬菜和副食品自給自足,在押犯人釋放後大多都能遵守法紀,再次入獄的情況很少。[1]
1949年2月,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改為陝甘寧邊區人民法院。同年5月中國人民解放軍佔領西安後,該法院遷入西安。1949年12月,馬錫五出任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院長。1952年8月,他兼任西北軍政委員會政治法律委員會副主任。1954年8月,他當選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後來,他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中國共產黨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1959年,他當選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三屆全國委員會委員。在一次全國司法工作會議上,毛澤東在接見與會代表時緊握馬錫五的手說,「馬錫五你來嘍!你來了事情就好辦啦。」[1]
中共宣傳稱:「在最高人民法院任職期間,他繼續密切聯繫群眾,在調查研究中注重群眾觀點,注意方便群眾,還經常深入基層。」如1959年春,一老一少來到湖北省孝感縣花園人民法庭,拿出了最高人民法院的介紹信:「茲介紹我院工作人員馬文章、張敏二同志來了解情況。」此後,其中那位老頭每天和法庭人員共同飲食起居,並赴派出所了解情況,還到附近農村和農民一起勞動和聊天,半個月後,孝感縣人民法院才接到上級電話得知這個老頭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馬錫五。中共宣傳稱,一位了解到該情況的人曾經說:[1]
人們每回憶起這些情景,敬仰之情不禁油然而生,他那種平易近人,聯繫群眾,體察民情的優良作風,對於某些領導幹部下來時那種蜻蜓點水,主觀武斷,前呼後擁,吃喝受禮的「欽差大臣」作風,難道不是一面鏡子嗎?
1962年4月10日,馬錫五病逝於北京,享年64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周恩來親自參加了在北京嘉興寺舉行的馬錫五同志公祭大會。[1]
馬錫五去世次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董必武為其作輓詩:[1][2]
錫五同志千古
昨日驚聞噩耗傳,法曹頓失一英賢。
民刑案理三千卷,風雨同舟十二年。
未即病床談片語,只瞻遺體痛長眠。
邊區惠愛人思念,道馬青天不置焉。
一九六二年四月十一日
馬錫五去世當日,時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謝覺哉在日記中寫道:[1]
錫五同志今晨三時逝世,悼以詩。
錫五同志:
你是從群眾泥土裏長出的一棵樹
群眾泥土是你智慧的流泉
你做司法工作
不為陳規束縛
不被形式糾纏
能深入、能顯出
既細緻、又自然
人民叫你馬青天
青天——沒有塵埃和雲翳的天
見理明、方法對、黨性堅
「馬錫五審判方式」貫徹到許多案例
《劉巧兒》只是小小的流傳
病,奪去了你的生命
你的品質、智慧、作風
永遠留在同志的心田
錫五同志永別了!
記起了在瓦窯堡初次認識你,到而今已有了二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