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兒媳兒媳婦的省稱,古漢語稱「」,特指兒子的妻子,也可以用「媳婦」指代;吳語粵語閩南語等多謂之新婦(粵語白讀為pou5,音「抱」),粵語口語又稱家嫂,晉語稱「媳婦子」,均指「兒媳」。「媳婦」一詞在東北、華北等地專指自己的配偶;而在古漢語及現代的其他地區,「媳婦」也可以泛指已婚的年輕女性,例如俗稱的「大姑娘、小媳婦」,泛指已婚和未婚的年輕女性。

可以更改「媳婦」一詞前面表示輩分的詞,用來指其同輩或晚輩男性親屬的妻子,如「兄弟媳婦」泛指兄弟的妻子(專稱則須區分長幼,兄長的妻子稱嫂子、弟弟的妻子稱弟妹弟媳),「侄媳婦」是指侄子的妻子,「孫媳婦」指孫子的妻子。

由於兒媳與婆婆生長在不同的家庭生活習慣和思想上常會有不同乃至衝突,而輩分帶來的權威性又使得婆婆對兒媳的小家庭具有重要影響,因此華人社會常會出現新型的「婆媳問題」。有些婆婆會刁難兒媳,也有些兒媳會對婆婆不敬,產生了各種極端的例子;但也有部分婆媳相處親如母女。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