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昇州 (江蘇省)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昇州唐朝末年、五代十國時期和北宋在今江蘇省境內設立的治所在今南京市

唐僖宗光啟三年(887年)以上元句容溧水溧陽四縣設置,倚郭上元縣[1],以事實割據者張雄馮弘鐸為刺史。馮弘鐸名義上依附割據淮南的淮南節度使楊行密,後被其兼併。唐朝滅亡後,昇州屬於楊行密家族建立的政權,後升為金陵府,並置江寧縣,與上元縣同為倚郭。南唐代吳後,改為江寧府,並建為西都。宋平定江南後,又降江寧府為昇州。天禧二年(1018年)二月丁卯,宋真宗加封兒子趙禎(宋仁宗)為昇王。因趙禎身為真宗唯一的兒子,兼具儲君和未來皇帝的身份。次日,昇州即做為升王名義上的封地,升為建康軍江寧府。是此後「潛藩升府」制度的雛形[2]建炎南渡後改為建康府

歷任長官

[編輯]
唐朝昇州刺史
五代十國昇州刺史
北宋知昇州刺史

註釋

[編輯]
  1. ^ 新唐書·志第三十一·地理五》江南道......昇州江寧郡,至德二載以潤州之江寧縣置,上元二年廢,光啟三年復以上元、句容、溧水、溧陽四縣置。土貢:筆、甘棠。縣四......
  2. ^ 李裕民. 《唐代州制是如何演变为明代府制的--宋代地方行政建置研究》. 中國歷史地理論叢 (陝西省西安市: 陝西師範大學). 2001, (2009年第1期): 51–58. ISSN 1001-5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03) (簡體中文). 二 宋代府的演變……顯然,此新置府的標準與唐、五代相同。天禧二年(1018)二月丁卯(3日),加封子趙禎(即宋仁宗)為昇王(《宋史》卷8《真宗紀》)。第二天(4日),又下詔:建昇州為建康軍江寧府(今南京),云:「眷予宗藩,實惟元嗣。……此舉為皇子封地建府開創了先例。從此,建府不再局限於首都和陪都。 
  3. ^ 《唐刺史考全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