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美國國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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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已修改[編輯]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美國國防部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7月17日 (一) 07:54 (UTC)[回覆]

是否可將美國國防部列為恐怖主義組織[編輯]

「共識成立,創立『被XX指定的恐怖活動及恐怖主義』等分類以適用於相關具有爭議之條目——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9日 (五) 13:47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香港特區政府早已將這起案件定性為恐怖襲擊,那就是恐怖襲擊。不用跟我鬼扯什麼恐怖襲擊的定義或特徵,這事情我說了不算,你說了也不算,即使維基社群說了還是不算,只有政府說了才算——Category:恐怖活動當中99%的案件都可以辯駁不是恐怖活動的,但只要發生地或涉及國家的政府說是,那就只能是。是否屬於恐怖主義從來都只是政府或司法才有權力判定。誰讓你不是政府,而他們是政府呢?這起刺警案沒什麼特別的,不要搞特殊。"---1j1z2(參見討論頁)

根據上述推論,我是否可因"美軍被伊朗當局認定為恐怖主義行動即組織"所以可將美國國防部分類為Category:恐怖組織,另可將2020年巴格達國際機場空襲分類伊朗恐怖活動及2020年恐怖活動?--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3日 (六) 18:50 (UTC)[回覆]

您掛恐怖組織就是個雨傘術語,有什麼意義?一開始掛美國的恐怖主義的操作看得我就更無語了,為什麼不掛被伊朗指定的恐怖組織?順便提一句,英維捷克維和日維可都認美國國防部是被伊朗指定的恐怖組織這一點。--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3日 (六) 18:52 (UTC)[回覆]
本人稍前就已掛「伊朗指定的恐怖組織」等分類,只是依照上述論據「...但只要發生地或涉及國家的政府說是,那就只能是」之類的論據才將其分類為「恐怖組織」。
既然「只要發生地或涉及國家的政府說是,那就只能是」,美國國防部參照「Category:恐怖活動」之多個被分類於此的條目,當然就可以將其簡單地列爲「恐怖組織」。另就如閣下這筆,如果我只能添加「被XX認定的恐怖組織」那麽其他相關「恐怖主義行動」(如911事件2021年7月1日刺警案)也只能被分類為「XX認定的恐怖主義行動」而非使用「恐怖活動」此類無意義的雨傘術語分類。
閣下這麼一問,倒引出了三個問題:
1.既然您認爲Category:恐怖組織屬雨傘術語,屬沒有意義的分類,那我否可將此分類提案刪除?之後都使用「被XX指定的恐怖組織」便行了。
2.根據上述推論,「Category:恐怖活動」是否也屬於沒有意義的分類?我是否也可將其刪除,之後發生類似的「恐怖活動」只能使用被XX認定的恐怖活動?
3.假設上述兩條論述成立,那麽只是加個「地點前綴之分類」也僅屬於雨傘術語之分支,那麽「Category:美國恐怖活動」「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恐怖主義」等分類提案刪除?今後只可使用「被XX指定的恐怖活動」之分類。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3日 (六) 19:22 (UTC)[回覆]
1j1z2的話語中,我個人認為很明顯是省略了形容詞(當然他本人現在沒這麼說),嚴格的來說應該是「(某地的)恐怖活動只應該由該地的政府決定」(這裏也歡迎User:1j1z2過來確定一下是不是我說的意思),另Wikipedia:CAT:「例如:黃河不應同時被分類到Category:中國地理Category:中國河流下。因為Category:中國河流已經歸於Category:中國地理大分類下,因此黃河只須分類到Category:中國河流下」。以上是最主要的問題,下面逐個回答一下剩下幾個問題:
1. 我的意思不是雨傘術語是沒有意義的分類,而是您把一個可以不分類為雨傘術語的東西分類到一個雨傘術語下不合適,上面黃河的例子就不錯,再補一個例子就是人類,顯然不會有人把每個人物都分類到人類下,當然過往由於一些分類不存在這種情況我覺得也應該諒解編者一時難以分類的情緒。還有,雨傘術語不都是沒有意義的,請勿扭曲我的觀點。
2. 「是」,至少我個人認為某種程度上是,不,但作為分類的分類它有其價值,您不妨自己看看現在恐怖活動分類本身(不包括其子分類)都有什麼。
3. 基於上面兩個問題的解答,第三個問題我認為已無需解答,我知道您在這裏想幹什麼,一年前我研究明希豪森三難困境的時候就想過這類問題,至於結論,結論就是保證讀者能夠獲取最準確的信息,同時在日常用詞方面尊重多數人的常用習慣,允許一些「空定義」的東西的存在。--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3日 (六) 19:50 (UTC)[回覆]
閣下的回答我大致來説是認同的,但也有些不認同的地方:
1.「恐怖組織」和「人類」及「中國地理」這類大分類略有不同之處,因爲目前至少還有多個條目(如紅色旅科西嘉民族解放陣線、地下國社)就是被分類爲「恐怖組織」而非「被XX指定的恐怖組織」之子分類,故可判定目前此分類界面同時具有「明確的單一術語分類性質(即非雨傘術語性質)」與「大分類之分類」之性質,並非是完全的「空定義」。如果它具有「單一術語分類」的性質,那麽根據「只要發生地或涉及國家的政府說是,那就只能是」之論,我便可以將其同時列爲「恐怖組織」(參見:Wikipedia:CAT之「一個條目可以歸屬於幾個分類,但是歸屬過多的分類會失去其重心」);而如果您認爲「目前被分類爲恐怖組織之多個條目」之分類是不對的,那只能將其分類爲「被XX認定的恐怖組織」之子分類,而非分類爲「恐怖組織」這一「大分類」。
2.反之,如果您認爲這麽分類是對的,那就是肯定其具有「明確的單一術語分類」之性質,那麽我就可以將美國國防部因其同時具有「單一術語分類性質」及「只要發生地或涉及國家的政府說是,那就只能是」之論述,而將其(同時)分類為「恐怖組織」。
3.綜上所述,假設閣下認可論述1,那麽2021年美國國會大廈遭衝擊事件2021年7月1日刺警案等之類具有爭議的條目的「美國恐怖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恐怖活動」分類因其疑有強烈的個人及地域中心觀點所致之誤導性質,可將其提案刪除,並創立「被美國政府認定的恐怖活動」「被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定的恐怖活動」以取而代之,同時「但只要發生地或涉及國家的政府說是,那就只能是」也可歸類為無效例證。相反,假設閣下不認可論述1,認可論述2,那麽美國國防部就可因「『恐怖組織』分類具有明確單一術語之分類性質」而被分類爲「恐怖組織」。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3日 (六) 21:15 (UTC)[回覆]
但若假設1j1z2閣下的原意真的為「(某地的)恐怖活動只應該由該地的政府決定」那什麽問題就都迎刃而解了,我可馬上創立「被美國政府認定的恐怖活動」「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的恐怖活動」「被香港政府認定的恐怖活動」等子分類以取而代之;否則即是「不保證讀者能夠獲取最準確的信息」。本人説了這麽多就一句話——如果美國國防部的分類一定要是為「被伊朗政府指定的恐怖組織」而非「恐怖組織」,那麽是否同理應該創立「被XX認定的恐怖活動」等子分類,而非使用「XX恐怖活動」以確保讀者取得「最爲準確的信息」?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3日 (六) 21:56 (UTC)[回覆]
針對1和2,然而很明顯赤軍旅等等符合的是我的論述的1的後半段,還是那句話,多看看別的維基和資料怎麼做的再下定論。針對3和後文的補充內容,當然可以,但是您確定這符合日常用語標準及與目前的這種分類重疊度不高這兩個問題?(Category:主義就與您說的這個問題類似,雖然我想提刪但還得考慮一下理據充不充足)。另外1j1z2君在下面留言了。--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4日 (日) 04:13 (UTC)[回覆]
User: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君停止逆練相關指引的行為,Wikipedia:POINT明確寫有:「理當在該條目的討論頁裏論證「恐怖主義」在這個條目中的不中立性,應改用別的詞語。
而不要在很多其他只有少數人會認為是恐怖主義事件的條目上增加「恐怖主義」字眼。」--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5日 (一) 18:24 (UTC)[回覆]
伊斯蘭革命衛隊條目下面可有「XX指定的恐怖組織標籤」 囧rz……--MINQI留言2021年7月3日 (六) 19:12 (UTC)[回覆]
差不多就是這個意思。首先恐怖主義和恐怖活動全球範圍內就未有十分統一的定義,各國標準都不一樣。然後對犯罪的認定本身就是政權專政的體現——很容易得出結論只有權力機關才有資格認定是否屬於恐怖主義和恐怖活動。Category:恐怖組織我印象中維基大約十年前就細分為「XX認定的恐怖組織」,Category:恐怖活動也如此細分的話個人認為亦是理所當然--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低頭思故鄉 2021年7月4日 (日) 00:23 (UTC)[回覆]
(+)支持:有道理!但是,如果有適當的子分類,應當寫子分類。--鐵塔留言2021年7月4日 (日) 01:38 (UTC)[回覆]
參見Wikipedia:格式手冊/避免使用的字詞#暴徒,恐怖分子還是自由戰士?en:Wikipedia:Manual_of_Style/Words to watch#Contentious labels,廣泛的可靠來源直接描述之為恐怖活動才應定義之為該描述,並非特定政府所指,而是像Category:恐怖分子中定義要國際公認的,這是避免陳述觀點。使用「被…認定的恐怖活動」能避免這個擔憂,直接將之介定為「恐怖活動」並非合理,為什麼權力機關作為其中之一的衝突方說的話就能成為事實?--Sun8908 怯就輸一世 2021年7月4日 (日) 06:39 (UTC)[回覆]
@Sun8908:問題是部分組織下有「美國認定的恐怖組織」標籤,但其並非國際公認的恐怖組織。這不就實實在在的雙標麼?另外「廣泛的可靠來源」是要多少才叫廣泛?為什麼「衝擊國會大廈」有恐怖活動標籤,而「反修例運動」沒有?這也是明顯的雙標啊--MINQI留言2021年7月4日 (日) 07:11 (UTC)[回覆]
@MINQI:沒說不能將其描述為「XX認定的恐怖組織」,只是不應將其寫作「(活動)是一起恐怖活動」,因此也不應歸類作「恐怖活動」這個分類之一(不包括「認定」的子分類)。另外,不認為「衝擊國會大廈」應有恐怖活動標籤,英文維基百科對應條目亦沒有對應分類,不清楚中維是甚麼情況,但由於「恐怖活動」為負面詞語,應非常謹慎使用。--Sun8908 怯就輸一世 2021年7月4日 (日) 08:14 (UTC)[回覆]
@1j1z2@MINQI@Ma3r@Sun8908@Tokisaki Kurumi;總而言之如果您們沒有什麽異議,那本人可視作達成共識,隨即創立「被XX認定的恐怖活動」以及「被XX認定的恐怖主義」。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5日 (一) 18:37 (UTC)[回覆]
總體來說可以,但是我個人建議您先讀完相關指引(Wikipedia:頁面分類Help:成立新分類Help:頁面分類入門Wikipedia:過度分類)確定一下哪些有價值,免得被提刪了又不滿意了。--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5日 (一) 18:51 (UTC)[回覆]
(▲)同上--MINQI留言2021年7月5日 (一) 18:56 (UTC)[回覆]
(▲)同上--鐵塔留言2021年7月6日 (二) 10:51 (UTC)[回覆]
別介,屆時若被異議者提案刪除就再請於參與今日討論的各位多相助。另,在本人研讀相關指引後認為包括但不限於之「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指定的恐怖活動」「被香港政府指定的恐怖活動」「被伊朗政府指定的恐怖活動」以及「被XX指定的恐怖主義」等分類可創立並適用於目前具有爭議之條目。那若沒有其他意見,本人視作該動議通過,並稍後關閉討論。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9日 (五) 00:2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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