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消
火消(日语:火消し、ひけし)是指江户时代的消防制度及其成员的称呼[注 1]。
概要
[编辑]火消作为消防组织是江户幕府为了应付频繁发生的火灾而设立的防火和灭火制度。
大致分为由武士组织的武家火消(ぶけびけし)、町人组织的町火消(まちびけし)。武家火消分为由幕府直接管辖并由旗本负责的定火消(じょうびけし)和被指定为大名课役的大名火消(だいみょうびけし),共有三个消防组织。
江户时代初期,没有既定的火消制度,在屡次发生的大火中才得以制度化和发展起来。 江户时代中期,由于享保改革町火消才制度化。 后来,从江户时代后期到幕末,町火消取代了武家火消成为江户消防活动的核心。 除了江户以外,各藩的大城市和城下町都有自己的火消制度。 在明治维新后被废除和改编,他们的谱系仍然延续到现代消防署及消防团。
消防组织的构成成员火消也称为火消人足(ひけしにんそく)。定火消的属下有卧烟(がえん)、町火消的核心为鸢人足(とびにんそく、鸢职)。由于各组织之间的竞争和脾气暴躁,有时会发生“加贺鸢与定火消的喧哗”、“め组的喧哗”等动乱。火消人足的灭火方法为破坏消防,摧毁火场周围的建筑物并阻止火势蔓延(除去消火法)。明和年间,龙吐水(りゅうどすい、木制手押泵)等水源也被补助使用。
江户火灾
[编辑]火消制度发展于江户时代,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大型系统,拥有超过1万名成员。这主要是由于江户的特殊情况影响,从庆长6年(1601年)到庆应3年(1867年)的267年间,发生了49次大火,如果算上小火的话,则有1,798次。[注 2]
江户的武家火消
[编辑]江戸时代初期
[编辑]江户时代初期的江户,还没有完善的火消制度。如果江户城着火了,老中和若年寄就会命令大番组、书院番组、铁炮组的旗本去灭火。在江户市,如果大名屋敷或旗本屋敷等武家地区发生火灾,附近的大名或旗本会扑灭火灾,而如果在平房或住宅等商人的町人地区发生火灾,则由镇民自己灭火,是个还没有组织的消防制度。庆长18年(1613年)幕府颁布的禁令禁止武家奉公人冲向城镇居民区的火灾,明确区分武家地和町人地的方针也产生了影响。[注 3]
奉书火消
[编辑]奉书火消(日语:ほうしょびけし)是从寛永6年(1629年)第3代将军德川家光时代开始的火消。
一旦发生火灾,就会以老中的名义向诸侯送去“奉书”,召集他们一起灭火。这种方法缺乏速度,火灾发生后,他准备奉书并派使者去见大名,而大名接到使者后,便带着大名家臣前往现场。此外,即使是赶到该地区的大名和诸侯也不一定接受过消防训练,因此并不是有效的灭火手段。
所火消
[编辑]所火消(日语:所々火消,しょしょびけし)是从寛永16年(1639年)开始的火消。
同年,江户城本丸发生火灾,谱代大名森川重政奉命前往江户城内的红叶山灵庙担任消防员。这些所火消在后述的大名火消中具有指定的场所,是为了保护幕府的重要地区免受火灾而设置专门的消防队长。
所火消的地方在元禄年间增多,除了江户城的各个地区,还有寛永寺、增上寺等寺庙、神社,两国桥、永代桥等桥梁以及本所御米仓等仓库,由36为大名担当。后来,在享保7年(1722年),第8代将军德川吉宗改编这个制度,11个重要地区各由一名大名负责。负责地点包括江户城内的5 个地点(红叶山灵庙、大手门、樱田门、二之丸、吹上御苑)、城外的3个仓库(浅草御米仓、本所御米仓、本所猿江材木仓)以及3座寺庙(上野寛永寺、芝增上寺、汤岛圣堂)。谱代大名奉命为江户城内最重要地区的所火消,外样大名则是奉命为本所御米仓等江户城外的设施的所火消。
大名火消
[编辑]大名火消(日语:だいみょうびけし)是从寛永20年(1643年)开始的火消[注 4]。
寛永18年1月29日(1641年3月10日)正月,京桥桶町发生的火灾造成江户的大部分地区烧毁。桶町火灾发生时,将军家光亲临大手门指挥,召集各路大名前来灭火,但无法阻止火势蔓延。负责灭火的大目付加贺爪忠澄因公殉职,被浓烟吞没。相马藩主相马义胤在救火时发生事故,身受重伤。
幕府召集了相关官员和负责灭火的大名,结果在桶町火灾2年后的寛永20年(1643年),幕府从身家6万石以下的诸侯中挑选了16个家族,将他们编成4组设立了新的消防员[注 5]。这是奉书火消的制度化版本,火消由选定的大名亲自指挥。每1万石设定一组规定人员420人,其中每组30人,每10天负责轮流消防活动。当发生火灾时,无论是武家区或町人区,都会派出离火源最近的大名来灭火。
一旦发生大火,从老中那里发送奉书,并正式召集成员去灭火。这被称为增火消(ましびけし),以区别于之前的奉书火消。
大名火消在火灾发生时,会组织家臣身着华丽的火灾服装队形前往现场进行灭火活动。有时大名亲自前往火场,使得他们的火灾服装变得越来越华丽和炫丽,因此经常受到幕府的规范。然而这种趋势并没有改变,甚至出现了在消防活动过程中换装三次的大名,因此吸引了许多旁观者的情况。
明暦大火以后
[编辑]明历3年(1657年)正月,本乡发生火灾,造成江户史上最严重的损失。这场被称为“明历大火(振袖大火)”的火灾摧毁了江户城的天守阁,并造成江户市约68,000人死亡。
明暦大火使得以往的方法无法应对大火,因此后来的江户幕府致力于建立消防制度。在江户市中的重建中,将大名屋敷、旗本屋敷和部分寺庙移到市郊,确保了防止延烧的防火用空地。此外,鼓励使用瓦葺屋顶和土壁仓库等耐火建筑,致力于打造防火的城市。并且,成立了新的消防组织,即方角火消和定火消。
方角火消
[编辑]方角火消(ほうがくびけし)是从明暦3年(1657年)第4代将军德川家纲时代开始的火消。
明历大火之后,12位大名被选出并编成3组:樱田筋、山手筋、下谷筋[3]担任消防员。大名火消的一种,担任负责区域发生火灾时,当即前往灭火。元禄年间改编东西南北4组,称为方角火消。正德2年(1712年)改编5方角5组。享保元年后(1716年),被改编为2个组织,即大手组和樱田组(每组4位成员,总共8位大名),火灾发生时,他们分别聚集在大手门和樱田门。改编为大手组和樱田组后,主要负责防止江户城的火势蔓延,除了江户城内发生火灾外,在收到老中的指示后出动。他们并非消防的主力,而是用于防止火灾远离火源,又称之为防大名(ふせだいみょう)。
担任参勤交代是从居住在江户中的大名选出的,并允许他在自己的宅邸中建造一座比平常更高的防火瞭望台[注 6]。根据大名石高的不同,方角火消和所火消的人员数量也不同。1万石以上的,骑兵3-4人、足轻20人、中间[5]30人。 10万石以上的,骑兵10人、足轻80人、步兵140-150人。 超过 20 万石以上的,骑兵15-20人、足轻120-130人和中间250-300 人。
定火消
[编辑]定火消(日语:じょうびけし、江户中定火之番)是万治元年(1658年)9月8日创设的幕府直辖的火消[6][注 7]。 明暦大火的第二年,选出4000石以上的旗本4名(秋山正房、近藤用将、内藤政吉、町野幸宣),每人付属与力6名、同心30名。是幕府直辖的消防组织、隶属若年寄所管、职位为菊间诘。
定火消为火消的队长(上述提到的拥有4,000石以上的旗本)[6]。那些在与力和同心的领导下直接参与消防工作的人也被称为“卧烟”[6]。4名旗本分别被提供专用的火消屋敷和灭火用具,作为雇用卧烟的费用,另外再增加300人援助。4处火消屋敷分别设在御茶之水、麹町半藏门外、饭田町、小石川传通院前,全部都位于江户城的西北部。这座屋敷的配置是为了防止因冬季常见的西北风而导致火灾蔓延到江户城。当各自的区域发生火灾时,不管是武家区还是町人区,他们都被派去救火。定火消还负责维护火灾现场的治安维护,并持有及演练铁炮许可。此外,在非仅是消火,有紧急情况时,消火队长会带领手下,在小姓组背后站立,即使在战场上也要穿着防火装备[6]。
隔年正月1月4日,以老中稻叶正则为首的4组定火消聚集在上野东照宫怀着极大的气势进行出初(でぞめ)。这是新年初始的消防演习(日语:出初式,でぞめしき),从此,每年的1月4日在上野东照宫举行元旦。
万治2年至3年间,在代官町等四处,寛文2年(1662年)和元禄8年(1695年)等年份增设日本桥滨町等地方,总共15组被安排在江户城周围。但是,宝永元年(1704年)降到10组(定员1280名)[6][注 8]。因此,它也被统称为十人屋敷和十人火消[6]。10个火消屋敷的位置场所有、赤坂溜池屋敷(现美国大使馆附近)、赤坂御门外屋敷(现赤坂丰川稻荷附近)、饭田町屋敷(现富士见小学校附近)、市谷御门外屋敷(现长延寺门前附近)、小川町屋敷(现一桥通锦町东侧)、御茶之水屋敷(现顺天堂大学病院附近)、半藏御门外屋敷(现FM东京附近)、骏河台屋敷(现复活大教堂附近)、八代洲河岸屋敷(现元明治生命本馆附近)、四谷御门内屋敷(现番町小学校附近)[6]。
被命令成为定火消的旗本,会与妻子居住于火消屋敷。火消屋敷面积约3000坪,也备有马匹以备紧急出动。场内设置了3丈(约9.1米)的防火瞭望台,并配备了太鼓和半钟来发出火灾信号。这种火消屋敷就是现在的消防署的原型。屋敷内有一个休息空间,可以让卧烟在那里轮流睡觉,晚上他们用一根长木头当枕头并排睡觉。当夜晚发生火灾时,守夜人员用锤子敲打这些木头的末端,所有卧烟就会一齐出动。出动时,他们穿上消防服,让拿缠的人带头,骑马的定火消和与力,接着在同心与卧烟形成的队列,前往火场。
享保改革
[编辑]江户时代中期,第8代将军德川吉宗时代,进行了享保改革。改革还包括对消防制度进行审查,包括所火消、方角火消和定火消,新设立了火灾场巡逻员(日语:火事场见回役)。此外,武家地区的消防系统也得到了加强,扩大各个大名各自火消的自卫消防组织的义务,以应对其邻里的火灾。应对町人区火灾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将町火消制度化,这是一个由大冈忠相主导的町人的消防组织(后述参照町火消)。
各自火消
[编辑]各自火消(日语:かくじびけし)是由诸大名自己组织的火消。
它最早是为了预防和扑灭大名屋敷火灾的消防组织[9]。自天和元年(1681年)左右开始,如果附近发生火灾,将由家臣进行灭火,但至享保2年(1717年),对于附近的火灾出动被规定为义务,并被称为近所火消(きんじょびけし)。隔3年后、不仅上屋敷,还从中屋敷和下屋敷出动。根据指定的出动范围,还有三町火消、五町火消、八町火消等别称[注 9]。据说,到范围之外的大名亲戚的屋敷或菩提寺时,称见舞火消(みまいびけし)。
加贺藩前田家的加贺鸢(かがとび、喧哗鸢)拥有3组各自火消(大名火消),以华丽的服装和无与伦比的工作风格而闻名。加贺鸢的行列也被描绘在歌川丰国和歌川国芳的浮世绘。河竹默阿弥所写的歌舞伎‘盲长屋梅加贺鸢’也曾出现过。对于旗本家,享保7年(1722年)命令成立65个飞火防组合(とびひふせぎくみあい),并指示他们应对组合内的火灾出动。
幕末的武家火消的活动
[编辑]透过享保改革确立町火消后,幕末江户的消防体制从武家火消主体转向町火消主体。元文元年(1736年)以后、只有在江户城上风处发生火灾或重大火灾时才出动方角火消。寛政4年(1792年),决定不再向町人区派遣定火消(唯一的例外是在大风天发生的火灾)。文政2年(1819年),定火消的范围仅限于江户区,区外的地区则由町火消负责。武家火消的出动范围的缩小,是因为幕府对町火消的能力认可。
黑船来航2年后的安政2年(1855年)、定火消因削减2组而剩8组。文久2年(1862年),取消了方角火消和火灾场巡逻员的职位,所火消的数量也从11个减少到3个。庆应2年(866年),定火消8组再减半为4组,隔年庆应3年每组仅由128名组成,江户的消防体制全面依赖町火消。这种大幅度的定火消减少是由于幕府扩充西式军备的原因,而大名火消的减少则是由于文久改革下参勤交代换制度的缓和造成[注 10]。
明治元年(1868年),新政府废止所有武家火消,火灾防御队是作为替代消防组织而成立。火灾防御队是隶属兵部省,被指派负责皇城(江户城)的消防工作,但隔年撤销。
江户的町火消
[编辑]店火消
[编辑]店火消(日语:たなびけし)是町人自己组织的火消[注 11]。
庆安元年(1648年),为了应对町人区的火灾,幕府下令“每个町留10人,奖励参与灭火的人,惩罚不参与灭火的人。”发生火灾时动员起来的町人被称为店火消和驱付火消(かけつけびけし)[11]。然而,它并没有像武家火消那样制度化。
明暦大火后2的万治元年(1658年),南传间町等23个町集结了167名消防员,组成了消防会共同灭火[12]。这些消防人员必须穿着印有町名并穿着羽织,可以说是后来町火消的原型。幕府承认这个消防会,并要求在其他地区进行类似的活动。然而,由于一直以来雇用消防人员的负担很重,因此并没有蔓延到23个町以外的地区。
町火消
[编辑]町火消(日语:まちびけし)是第8代将军德川吉宗时代开始的火消。大多是由体能高强的鸢职组成。
财政安定化为目标之一的享保改革中,火灾对幕府财政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建立消防制度成为一个重要议题。享保2年(1717年),成为南町奉行的大冈忠相,在隔3年受到大名们和德川吉宗公的信任,也纳入了儒学家荻生徂徕的意见,颁布了旨在组织防火组合的町火消设置令。町火消置于町奉行的指挥下,其费用由各町分担。因此,在火灾发生时,每个城镇都有30人,从火源向上风的2个城镇,左右风角的2个城镇,总共6个城镇180人的编制进行灭火。然而,由于城镇的面积和人口差异很大,尽管在地图上划定了区域划分,但却只造成混乱,无法有效运作。
享保5年(1720年),修正地域划分,1组约20个町组成,负责隅田川以西地区的伊吕波组(いろは组)有47个,东部的本所、深川地区有16个町火消。同时让各组制作缠和帜作为标记。这些原本是为了在混乱的火场中充当目标,但逐渐地它们成为了每个群体的象征。享保15年(1730年),之后,伊吕波将47个小组分成10个大组,从一番组到十番组,给他们大缠来监督他们,并重新组织起来,以便在火灾现场聚集更多的消防员。另一方面,各町的消防人员数减半至15人,以减轻负担,町火消全体的规定人员总数从17596人减少到9378人。
后来,在三番组中增加了与“ん组”相对应的“本组”成为伊吕波四八组(いろは四八组),而本所深川的16组又分为三组:北组,中组和南组。在元文3年(1738年),在大组中,由于组的名称不好,四番组合并至五番组,七番组合并至六番组,大组共有8组。当年的规定人员为10642人,其中鸢人足为4077人,店人足为6565人(关于鸢人足和店人足的区别,后面会提及)。
町火消每年在正月的1月4日,在各组的市内进行梯子攀爬和木遣歌的初出(はつで)。这是仿照定火消一开始进行的出初。
伊吕波组
[编辑]伊吕波四八组是以伊吕波文字为组的名称命名(例如:“い组”“ろ组”“め组”)。伊吕波文字中“へ”“ら”“ひ”“ん”被用来代替“百”“千”“万”“本”。这是因为不希望组的名称听起来“へ=屁”“ら=摩罗”“ひ=火”“ん=结束(终わり)”[注 12]。伊吕波四八组中,因“め组”在文化2年(1805年)引发的“め组的喧哗”而闻名,明治时代竹柴基水创作,并出现在歌舞伎‘神明惠和合取组’中。
桥火消
[编辑]另外一种町人组织的火消,于享保7年(1722年)成立,名为桥火消(はしびけし)。这是对在桥台做生意的髪结床[13]的命令,要求扑灭桥上的火灾。许多品质不佳的发廊位于桥附近,一旦发生火灾就有火花飞溅的危险,考虑将其拆除或收取地租来支付桥梁的防火费用。对此,髪结床主动提出准备自己的灭火道具,并负责桥梁的防火工作。町奉行大冈忠相接受了这项请求,并使髪结床成立为桥火消。此外,不在桥附近的山手的髪结床,一但发生火灾,他们被命令赶往南北的町奉行所。
享保20年(1735年),桥的消防负责人换成了町火消,一旦发生火灾,所有髪结床还是都得赶到町奉行。后来,天保13年(1842年)的天保改革解散髪结床组合,大名则被命令赶至町奉行所。
幕末的町火消的活动
[编辑]町火消的出动范围最初仅限于町人区。然而,在伊吕波组成立时,当邻近町人区的武家区发生火灾且无法控制时,便需要进行灭火。享保7年(1722年),如果两个町内(约218米)的武家屋敷发生火灾,就会下令町火消扑灭大火。享保16年(1731年)之后,幕府开始命令各地的米仓、金座、神社、桥梁等重要地点的消防工作,并且要求町火消进行防火工作,其中包括滨御殿暂定米仓的防火也已经被指示进行。
延享4年(1747年)的江户城二之丸火灾是町火消首次出动到江户城内。虽然二之丸全被烧毁,但定火消和大名火消进行了扑灭工作并获得幕府的奖赏。此后,在天保9年(1838年)的西之丸出火和同15年(1844年)的本丸出火中,町火消也出动到江户城内展现出色的表现,也都获得了奖赏。
幕末时期,武家火消的人数大幅减少,定火消也只保留了一组,消防活动完全交由町火消负责。此外,町火消的活动不仅限于消防,还包括黑船来航时的市中警备,以及戊辰战争时的治安维持活动。另外,在元治元年(1864年)的长州征讨中,町火消被命令摧毁长州藩江户藩邸,并在鸟羽伏见之战后接受兵事训练,显示幕府试图将町火消纳入衰退的幕府兵力的动向[注 13]。
明治5年(1872年),新政府将町火消改组为39个消防组,其活动演变为现今的消防团。大正元年((1912年),为了纪念町火消的牺牲和表扬他们的功绩,浅草寺建立了“消防殉职者表彰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慰灵祭定于11月3日举行,战后改为5月25日[注 14]。
江户以外的火消
[编辑]江户以外的大都市和各藩的城下町也都存在着火消。
金泽
[编辑]在加贺藩前田家的本国金泽町,设有超过1000石的藩士10名担任火消并在屋敷设有防火瞭望台,随时穿着防火服待命。町内设有82个防火瞭望台,屋顶上也备有装水的水桶。在风势大的日子里,不分男女都会巡视防火。相较于江户,金泽町采取了更为先进的防火措施。江户的加贺鸢活跃的背后,是加贺藩完善的防灾制度。
京都
[编辑]京都的消防体制包括町火消、邻近藩国的京都火消和京都常火消等,受京都而和町奉行所的指挥。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制度也有所改变。在安永8年(1779年)11月,町奉行所启用了专门的火消人员,建立了町奉行所火消制度,废止了町奉行所指挥下的町火消制度。不过,之后并没有让市民参与防火活动的做法而消失。
除去五重塔后,当时日本最大的建筑物是京都的方广寺大佛殿。该大佛殿在宽政10年(1798年)因雷击而烧毁,其过程被记录在“洛东大佛殿出火图(国际日本文化研究中心所藏)”中,图中描绘了消防人员努力灭火的情景。
东京
[编辑]明治维新后,东京(江户)将町火消改组为消防组并加以制度化,但并未制定全国统一的规则。因此,东京以外的消防组织是根据各市镇的条例或私人设立的。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明治27年(1894年)制定了消防组规则并诞生了由警察署长监督的官设消防组为止。
火消人足
[编辑]卧烟
[编辑]卧烟(がえん、卧烟)是被雇用为定火消的火消人足,是定火消在火场上进行灭火活动的主力。他们是为了消防而受雇的专业人员,与拥有其他本职工作的町火消的火消人足有所不同。死于火场的卧烟会被葬在位于四谷的卧烟寺(现已不存在)。许多卧烟习惯穿着一件法被度过寒冷的冬天,身上常有纹身。他们通常住在火消屋敷的大房间里,但也可能因赌博或喧哗而引起骚动。卧烟必须是土生土长的江户之子才能被聘用,并以一种特殊髷的奴银杏(やっこいちょう)来盘发。出动时,他们会穿着白足袋,绑上新的六尺禅,只穿着一件袢缠,甚至有时连刺子也不穿。
此外,他们在町上的名声也不好,经常进城强行向商家卖钱缗(ぜにさし)[注 15],并在骚乱中毁坏房屋,以报复那些不向他买东西的商家。
店人足与鸢人足
[编辑]町火消的构成人员起初是租地、店租、奉公人的被称为店人足(たなにんそく)的一般町人。在享保4年(1719年),向大名发出了不得雇用鸢职人的警告[注 16]。然而,在江户时代的消防活动主要是透过破坏消防来防止火势蔓延,显然鸢职人比一般的町人更适合。一些大名认为,提供少量的鸢比大量的店人足更有效,因此町上的主要消防中心是以卖风筝为生的鸢人足(とびにんそく)[注 17]。
鸢人足从町上的资金中获得了足留钱[注 18],以及头巾、法被和股引等消防服装。此外,如果有人被派出去救火,除了足留钱之外,还会提供津贴。发生火灾时,首先从指定的鸢人足出动,如火灾较大时,也出动店人足。
町火消的构成
[编辑]町火消在町奉行的指挥下,由町火消统率的头取(とうどり、人足头取)、伊吕波组各组统率的头(かしら、组头)、缠持与梯子持(携带道具)、平人(ひらびと、鸢人足)、土手组(どてぐみ、下人足、不包含火消的数量)组成。头取分为三等:一老、二老、御职,御职也被称为颜役,在整个江户市广为人知。江户全体约270名头取[注 19]、力士与与力并称为江户三男(えど・さんおとこ),也是江户之子的代表。
喧哗
[编辑]涉及火灾无关的喧哗大致可分为火消人足的喧哗和与火灾场的喧哗。前者主要是因为火消人足在消防活动中争名夺利而发生的纠纷,称为口舌之争(消口争い、けしくちあらそい)。后者是由于火消人足的脾气暴躁或地域性造成的,而与他们喧哗的人不一定是同一类型的火消人足。町火消之间的喧哗经常引起巨大骚动、导致人员伤亡,人们会花费巨大费用来举行大规模的手打式,以调和两者。文政元年(1818年),“ち组”和“を组”的手打式,在两国租借榻榻米房间,来自江户各地组合的1000多人齐聚一堂,活动从早到晚依照既定的作法和礼仪举行,十分隆重。
口舌之争
[编辑]当火消到达火灾现场时,他们会在附近的屋檐上挂上写有组的名称的木牌(消札、けしふだ),让缠持爬上屋顶来标记聚集情况并标记谁在救火。木牌也是领取悬赏时的证据,所以尽管他后来冲了进去,却擅自换上了自己小组的标签,并强行将缠持从屋顶上放下来,试图与自己小组一起接管火灾现场。在很多情况下,他们经常在没有完成灭火的重要工作的情况下引发争执。幕府经常禁止火灾场打架,但是江户时代初期是武家火消之间的争斗、町火消诞生后的武家火消和町火消争斗、武家火消衰退的町火消之间的争斗,以及为了功名而争斗,打架从未停止过。
享保3年(1718年),定火消和加贺鸢之间爆发一场争斗,事件从现场的纠纷开始,在扑灭造成定火消伤亡的火灾的仙石兵库向加贺藩主前田纲纪寻求赔偿。引起轩然大波,老中呼吁,町奉行大冈忠相调查,最后将军德川吉宗向仙石兵库发出严厉警告[18]。
め组的喧哗
[编辑]文化2年(1805年)正月,在芝大神宫举行的相扑比赛中,十多名相扑选手和来自め组的100多名鸢人足在入口处发生了一场战斗[注 20]。
这场喧哗成为了一个很大的话题、文政5年(1822年)的市村座‘御摄曾我闰正月’、明治5年(1872年)的中村座‘恋慕相扑春颜触’、明治23年(1890年)的新富座‘神明惠和合取组’三次被改编成戏剧。
防火道具
[编辑]缠与防火装备
[编辑]缠(まとい)是江户消防的象征,甚至有人说“缠扑灭大火”。最初来自武士在战场上展示的带有家纹和马印的旗印。最初使用帜型的缠分为陀志(だし)、马帘(ばれん,顶部悬挂的狭长装饰品)所取代。各组有不同的象征,丰臣秀吉受领传承的加贺鸢的缠,“い组”的缠由大冈忠相发明了结合圆球与方台的组合[注 21]。
大名火消的防火装备是头上的防火头巾(火事かぶと)、身上的革羽织和胸袋、踏込袴(ふんごみばかま、野袴)组成。
防火头巾上有豪华的立物(たてもの)和錣(しころ),革羽织上饰有金线镶边,色彩艳丽,展现奢华。町火消的正式服装包括印袢缠、肚兜和股引。他们还穿着刺子头巾(猫头巾)和长至膝盖以下的刺子长袢缠前往火灾现场。袢缠的背上染著组的纹章,衣领上也染著组的名字。有些刺子长袢缠的衬里上有华丽的锦绘风格的图案,但这些都是受到天保改革的限制。
消防用具与防火瞭望台
[编辑]火灾现场,人们使用了各种工具来灭火。梯子是由称呼为梯子持的鸢人足来搬运,用作爬上屋顶或运水的鹰架。它是用新的青竹制成的,经过水浸泡以使其不易燃。使用鸢口(とびぐち)、刺又(さすまた、指俣)、锯来摧毁火源和周围建筑物,以防止火势蔓延。据说鸢口是火消的必备工具,经常在打架中使用,因此幕府对其长度做出了限制。
龙吐水(りゅうどすい)、独龙水(どくりゅうすい)、水铁炮、玄蕃桶(げんばおけ、两人提着的大水桶),用于将水直接浇到火源。龙吐水是一种木制手动泵,利用气压将水推进约15米。但据称,由于难以持续供应水,因此对于灭火作用不大。此外,现场还使用了用于吹散火花、防止火势蔓延的大团扇,以及水筵(用海藻制成,浸泡在水中,用一种叫做水箱的东西)来湿润它们。
防火瞭望台和防火梯是为及早发现火灾而安装的设施。 半钟或板木用于发现火灾或作为信号,并根据火灾的远近来确定打击方法。
另见
[编辑]注释
[编辑]- ^ 虽然“し”的标记“火消し”也被广泛使用,但由于参考文献中提到的书籍基本上采用了“火消”的标记,所以章节除了开头外,统一使用“火消”。
- ^ 关于火灾的次数,不同研究者之间存在差异。 这里引用了《江户的火灾》P.3的记述作为参考。
- ^ 由于担心在火灾中发生兵乱,优先考虑维持治安。[1]。
- ^ 各处火消、方角火消、各自火消等都是大名火消的一种。
- ^ 这些任务由水谷胜隆、伊东祐久、加藤泰兴等人负责。 到了翌年正保元年(1644年),这些任务被分成10家3组;正保3年被调整为9家3组;到了庆安2年(1649年),又变为10家3组。[2]。
- ^ 大名屋敷的瞭望塔建筑受到限制,方角火消的瞭望塔高度限制为3丈(约9.1米),其他大名的瞭望台即便允许建造,高度也限制在2丈5尺(约7.6米)以内。[4]。
- ^ 有一种说法认为,庆安3年(1650年)任命两名拥有4,000石以上收入的旗本担任火消役,这标志着定火消的开始。 关于1658年的说法,请参阅《江户的火灾》和《江户学事典》等;关于1650年的说法,请参阅《江户的火灾与消防》和《新消防杂学事典二订版》等。
- ^ 定火消削减的原因在于江户幕府的财政困难。取而代之的是八王子千人同心被命令负责火消任务,但他们并没有重大行动,最后也被废除了。[7]。
- ^ 这里的“町”是尺贯法的单位,1町约109米。
- ^ 由于参勤交代改为每三年一次,江户居住期间也缩短为100天,允许作为人质的大名的妻子和孩子回国,导致江户藩邸的人手大幅减少,无法维持火消役。[10]。
- ^ 关于店火消,有许多说法,例如“如何定义店火消”、“店火消诞生和活动的时期是什么时候”。 在《江户店火消的动向》中,指出了店火消研究的不足,认为在町火消诞生后直到幕末,店火消在江户的消防工作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 ^ “ひ”(平假名)与“火”相通的缘故,使用“ひ”被避免,这点没有异议。 然而,其他字母被替换的理由则有多种说法,例如因为发音不好、可能与忌讳的词汇相关、或者因为“ん”原本不属于日本传统的“いろは”文字系统等。 关于为什么四番组和七番组合并的理由也有许多说法,例如因为“四=死”和“七=质”等缘故。 详情请参考文献或外部链接。
- ^ 关于这件事,山本纯美在其著作中评价称“本末倒置非常严重”,“这是消防制度滥用的罕见例子”。[14]
- ^ 记载了118人从町火消时代到昭和14年(1939年)殉职的名字。[15]。
- ^ 指用于将《宽永通宝》等铜币中央的洞穿过,捆扎成束的细绳或绳子。
- ^ 翌年,幕府下令各大名不要雇用鸢人足为火消人足。 这是因为鸢人足为火消时,常在平时闹事,或在火灾时对有怨恨的人进行报复等,问题行为很多。[16]。
- ^ 在“せ组”的情况下,允许将281名火消人足换成70名鸢人足。[17]。
- ^ 为了禁止鸢人足从事本职工作时远行,在大风天等情况下让他们留在番屋以保持警惕所需的费用。
- ^ 根据《江户的火灾和消防》63页的记载。《江户的火灾》97页则指出,在弘化年间有177名头取。
- ^ 在这样的演出中,如果是当地的鸢人足,入场是自由的,但争议的原因在于有人试图带非当地的人一起入场。
- ^ 圆玉代表芥子玉,四角台代表枡。 此外,圆形玉象征天,四角台象征地,这也是一种天地阴阳说法。[19]
参考文献
[编辑]注脚
[编辑]- ^ “江户火消制度的成立与展开”P.95
- ^ “江户火消制度的成立と与展开”P.98
- ^ 筋为日本街道的南北走向
- ^ ‘江户的火灾’P.37
- ^ 武家奉公人
- ^ 6.0 6.1 6.2 6.3 6.4 6.5 6.6 白井和雄. 江戶時代的消防事情5 (PDF). 一般财团法人 消防防灾科学中心. [2020-08-0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06-17).
- ^ ‘江户百科全书’P.43
- ^ “江户火消制度的成立与展开”P.112
- ^ 在米泽藩上杉家的情况下,《上杉家年谱》寛永18年(1641年)的记载中可以看到有关火灾时应老中奉书而出动的记录,其中有“防火士头”、“火消方”等描述。[8]。
- ^ ‘近代的町火消们’P.42
- ^ 黒木 1999,第68页.
- ^ 黒木 1999,第69-70页.
- ^ 江户时代到明治时代从事理发业的人的总称,现今的理发师
- ^ ‘江户的火灾与と火消’P.93
- ^ ‘江户三火消图鉴’P.225
- ^ ‘近代的町火消们’P.18
- ^ ‘近代的町火消们’P.21
- ^ 因为承认仙石兵库的组插手了几乎灭火完成的加贺鸢。
- ^ ‘江户三火消图鉴’P.198
书籍
[编辑]- 池上彰彦“江户火消制度的成立与展开(江戸火消制度の成立と展开)”‘江户町人的研究(江户町人の研究) 第5巻’西山松之助编、吉川弘文馆、1978年
- 东京消防厅‘东京消防百年的脚步(东京の消防百年の歩み)’东京的消防百年纪念行事推进委员会编、非売品、1980年
- 东京消防厅・江户火消研究会监修‘江户三火消图鉴(江戸三火消図鉴)’岩崎美术社、1988年
- 山本纯美‘江户的火灾与火消(江戸の火事と火消)’河出书房新社、1993年
- 西山松之助编‘江户学事典(江戸学事典)’弘文堂、1994年
- 铃木淳‘近代的町火消们(町火消たちの近代)’吉川弘文馆、1999年
- 小泽咏美子“店火消在江户的动向(江戸における店火消の动向)”‘德川幕府与巨大都市江户(徳川幕府と巨大都市江戸)’竹内诚编、东京堂出版、2003年
- 加藤贵编‘江户百科全书(江戸を知る事典)’东京堂出版、2004年
- 黒木乔. 江戶的火災(江戸の火事). 同成社. 1999.
- 社团法人江户消防纪念会‘江户消防 创立五十周年纪念’东京消防厅监修、非売品、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