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镶嵌 (修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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镶嵌是一种在词句中故意插入数目字、虚字、特定字、同义字或异义字来接长文句的修辞法。 修辞学上,分为镶字、嵌字、增字、配字。

镶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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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数字或虚数字加入语句者。 例如:

  • “‘百’金买骏马,‘千’金买美人,‘万’金买高爵,何处买青春?”‘百’、‘千’、‘万’为刻意加入的数目字。
  • “一”不做,“二”不休、“一”丝“一”毫、“一”干“二”净。

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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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特定字加入语句者。 例如:

  • “‘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木兰辞)刻意加入‘东’、‘西’、‘南’、‘北’等表示方位的特定字。
  • 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江南)

增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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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同义字加入语句者。这种修辞法也叫做“同义复词”。 例如:

  • “又有诸院孤小弟妹六、七人,‘提’‘挈’同来。”此句‘提’、‘挈’为同义字。
  • “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此句‘菲’、‘薄’为同义字。

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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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一个异义字来拉长语句,此异义字只取其声来舒缓语句,并不取其义。这种修辞法也叫做“偏义复词”、“双义仄用”。 例如:

  • “陟罚臧否,不宜‘异’‘同’。”此句‘同’为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