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鹤琴
陈鹤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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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892年3月5日 大清浙江省绍兴府上虞县 |
逝世 | 1982年12月30日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 | (90岁)
职业 | 儿童教育家 |
陈鹤琴(1892年3月5日—1982年12月30日),男,浙江上虞人,中国儿童教育家、儿童心理学家,中国现代儿童心理学和幼儿教育学研究的开创者。曾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全国幼儿教育研究会名誉理事长和江苏省心理学会名誉理事长等职。
生平
[编辑]早年与留美
[编辑]1892年3月5日,陈鹤琴出生于浙江省上虞县百官镇。6岁丧父。1906年由姐夫资助进入杭州蕙兰中学读书。1911年春考入上海圣约翰大学,同年秋转入北京清华学堂(1928年改名清华大学)。1914年清华学校毕业后考取奖学金,赴美国留学,先在霍普金斯大学学习,获文学学士学位,1917年入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院攻读教育学和心理学,师从克伯屈、保罗·孟禄、爱德华·桑代克、约翰·杜威等名家,获教育硕士学位。
鼓楼幼稚园
[编辑]1919年8月,陈鹤琴回国,担任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后更名国立中央大学)教育科(今南京师范大学)教授,讲授心理学、儿童教育学,曾任教务部主任。1920年12月26日,其长子陈一鸣出生,陈鹤琴对他进行了808天的跟踪观察。以此为基础,于1925年发表了中国最早的儿童心理学著作《儿童心理之研究》。
在南京高师教育科期间,建立教育实验区,为推广小学教育作实验。与陶行知、廖世承、陆志韦、郑晓沧、俞子夷、涂羽卿等人共同倡导新教育,大力提倡课外活动,培养学生自治精神。1920年春,任新教育共进社英文书记。1921年12月与陶行知等人组成中华教育改进社。1921年7月与廖世承合著的《比奈西蒙智力测验法》和《比奈西蒙智力测验材料》,由南高教育科出版,列为南高师丛书之一。同时编制中小学各项科目的各种测验,推动教育测验运动的开展。1921年8月中华心理学会在南京成立,任学会总务股主任。1922年出版《语体文应用字汇》,为第一本汉字查频资料,开创了中国汉字字量的科学研究。对编写小学课本和普及教育起了推动作用,也为陶行知、朱经农编写《平民千字课》课本提供了用字依据。
1923年在南京鼓楼头条巷自家客厅创建中国第一所实验幼稚园,招收东南大学教授的子女12人。1925年获东大教育科主任徐养秋支持,扩建为“国立东南大学教育科实验幼稚园”——“南京鼓楼幼稚园”,正式对外招生。邀请东大教育科美籍讲师洛林斯为顾问,陈鹤琴任园长,张宗麟协助研究工作,和东大教授陆志韦、张子高、涂羽卿、董任坚和附中音乐教师甘梦丹组成董事会。鼓楼幼稚园成为中国最早的幼稚教育实验中心,在教具、教材、教法等方面的试验结果成为国民政府教育部1932年颁布的《幼稚园课程标准》的基础。
1927年陶行知在南京创办晓庄师范学校,陈鹤琴兼任该校指导员及第二院院长。1928年,陈鹤琴出任南京特别市教育局学校教育科科长。在南京推行分区实验教育,创办了东西南北中区5个实验学校,其中在幼稚园和低年级推行实验单元教学法[1]。
在租界办学
[编辑]1928年9月,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成立华人教育处,陈鹤琴出任该处处长,负责管理上海公共租界的华人教育。在其任职期间,共创办了7所工部局华人小学:工部局西区小学(今静安区第一中心小学)、工部局克能海路北区小学(今闸北区第一中心小学)、工部局华德路小学、工部局荆州路小学、工部局东区女子小学(今霍山路小学)等和1所工部局女子中学(今上海市第一中学),使华人儿童获得较多的受教育机会;并在这些学校中继续推行教育实验,在上海和华东地区产生了较大影响。
1929年,中华儿童教育社成立,陈鹤琴被选为主席。该社后来发展为中国最主要的儿童教育学术团体。
1937年,淞沪会战爆发,陈鹤琴出任上海国际救济会教育股主任,负责难民教育协会。陈鹤琴并与刘湛恩、吴耀宗等发起“星期二聚餐会”,商讨抗日救亡事宜。孤岛时期,由于坚持升国旗仪式,受到日本方面压力,1939年,陈鹤琴任上海华人教育处处长,由上海申报馆出资办理报童学校,目的让孩童可识字一千,同年陈氏被迫离开上海。
活教育
[编辑]1940年2月,陈鹤琴应江西省主席熊式辉邀请,前往江西办学,并开始进行“活教育”实验。5月15日,在泰和县新池村创办南昌实小新池分校。10月1日,在泰和县文江村创办江西省立实验幼稚师范学校,这是中国第一所非教会的幼稚师范学校。这所学校很快赢得了声誉,1943年,教育部长陈立夫批准将其改为国立学校。
1943年,陈鹤琴在上海创办国立幼稚师范专科学校,任内提出五指教学法,主张幼儿教育如同手指与手掌应当涵盖健康、科学、社会、艺术、语文五种其本项目,手指与手掌骨肉相连不能单独而存,要注意教材的连贯性及整体的[2]。
1949年5月曾先后两次因“赤化”遭国民政府逮捕,经上海五位大学校长联合营救获释。
受批判
[编辑]1949年,解放军占领南京不久,中央大学改名南京大学,陈鹤琴出任南京大学师范学院院长。同年9月,陈鹤琴应邀前往北京参加首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10月,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又成为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委员。他积极配合当时的政治运动。1950年底,韩战爆发后,陈鹤琴在反美控诉大会上发言,控诉“美帝在中国办学校没有旁的意思,只在奴化中国儿童”[3]。
1952年,以南京大学师范学院为基础,并入原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等有关系科组建南京师范学院(1984年改名南京师范大学),任南京师范学院首任院长,兼幼教系主任。同年,他将鼓楼幼稚园捐给国家。曾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全国幼儿教育研究会名誉理事长和江苏省心理学会名誉理事长等职。
1951年后,作为杜威教育思想在中国的一个代表,陈鹤琴开始受到中国大陆共产党政府当局的批判,从《人民教育》副主编张凌光开始[4],对“活教育”的批评运动逐渐升级、系统化,作为清算杜威教育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5][6][7],陈鹤琴本人的检讨文章也连续见诸报章[8]。
1954年中国大陆展开对胡适的批判运动,这时陈鹤琴被迫在江苏省第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公开检讨[9];并在1955年5月16日,向高校教师代表发表演讲,愤怒声讨杜威“在我心窝上打了三枪,使我受到了他的思想毒害,几乎不可救药”,“今天我要向杜威狠狠地回击三枪”[10]。
在1957年的双百运动中,陈鹤琴试图为其活教育理论翻案,用开设“活教育及其批判”课程的方式,来向幼教系学生传播其“活教育”思想[11]。次年,陈鹤琴被批为“冒牌学者”、“文化买办”,免去南京师范学院院长职务,入北京社会主义学院接受改造。1966年文革中受到迫害。1979年得以平反。1982年12月30日在江苏省南京市病逝。
为配合幼儿教育与儿童教育的需要,创办了儿童玩具、教具厂,根据儿童心理的发展程序,制作了多种型式的玩具与教具。为丰富儿童的知识,编辑出版了不少儿童课外读物,如《中国历史故事丛书》、《小学自然故事丛书》等。并为幼教、小教界主编了多种辅导性刊物,如《幼稚教育》、《儿童教育》、《小学教师》、《活教育》与《新儿童教育》等。为推广与普及关于幼儿教育和儿童教育,创办与领导了中国幼稚教育社、中华儿童教育社,通过学术团体的活动,对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和教育研究者进行了辅导。
主要著作
[编辑]- 《儿童心理之研究》(1925)
- 《家庭教育》(1925)
- 《家庭教育怎样教小孩》
评价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余之介:《我对活教育的再认识和自我批评》,《人民教育》第四卷
- ^ [幼儿教育概论 第六章 幼儿教育课程与教学 五南出版社]
- ^ 对金女院同学的爱国斗争,南大四千师生集会支援,陈鹤琴教授以亲身经历,痛斥美帝在华办教育的所谓“友谊”[N]. 新华日报,1950-12-06.
- ^ 张凌光:《评“活教育”的基本原则》,《人民教育》第二卷第六期
- ^ 林英才:《希望倡导活教育的先生们进行自我批评》,《人民教育》第三卷第四期
- ^ 王泰然:《活教育的主张能使中国旧教育变活吗?——与活教育社商榷》,《人民教育》第三卷第五期
- ^ 《新华日报》1951年11月15日报头广告
- ^ 陈鹤琴:《我对“活教育”的初步检讨》,《人民日报》1951年10月8日;《大公报》1951年10月15日、17日;《新华日报》1951年11月15日
- ^ 陈鹤琴:《我要控诉杜威这个大骗子》,《文汇报》,1955年2月28日
- ^ 陈鹤琴:《批判杜威反动教育学的哲学基础——我向资产阶级大骗子杜威回击三枪》,江苏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307,卷号8.
- ^ 冯世昌:《在教育与生活结合问题上批判陈鹤琴先生的活教育的反动本质》,《江海学刊》,1958年第9期
- ^ 熊式辉:“陶行知先生是乡村教育的圣人,晏阳初先生是平民教育的圣人,黄炎培先生是职业教育的圣人,而儿童教育的圣人,先生真可以当之而无愧。” 出自 朱永新教育文集 第275~2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