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王全璋
外观
王全璋曾于2013年4月14日通过新条目推荐投票,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你知道吗?”栏位。 |
王全璋曾于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新闻动态”栏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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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使用大纪元等不可靠来源
[编辑]如题。--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09:28 (UTC)
- 注意,博客与大纪元都不是可靠来源,请补充可靠来源。--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2:58 (UTC)
- 支持,大纪元网站本身就具有偏见,不符合中立性准则,不应作为可靠来源使用。--本命takane(留言) 2017年11月10日 (五) 01:10 (UTC)
- 文中还留着这么多大纪元的引用,对条目客观性产生了不小的负面影响 --马不停蹄(留言) 2018年12月27日 (四) 05:02 (UTC)
添加POV模板
[编辑]此条目的中立性有问题,过度攻击中国政府,而倾法轮功。请尽速改善——娜娜(留言) 2013年4月13日 (六) 23:41 (UTC)
- 这条目 是中国律师 声援中国律师,哪里偏向法轮功?注意您使用傀儡是否符合傀儡方针,是否揭露?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4日 (日) 00:40 (UTC)
- 请(※)注意你的用词,我是否违规不是由你认定的;要是违规,去检举就是了,看你去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那么多次,也声明这么多次了。也没看你检举出什么鸟来?你不烦,我也烦呐。——娜娜(留言) 2013年4月14日 (日) 00:46 (UTC)
- 最近维基突然多了好多轮子, 整个版面给弄得乌烟瘴气, 讨厌死了! 维基百科驻厦大办事处(留言) 2013年4月15日 (一) 16:05 (UTC)
- 所谓“有西律师网”乃个人网站,花个钱就能建,能算可信来源吗?还“著名”律师?——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16日 (二) 05:49 (UTC)
- 您可以Google一下 陈有西。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6:05 (UTC)
- 就算他很有名,但他的个人网站也不是可靠来源,除非他本人的条目可以用。——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16日 (二) 06:14 (UTC)
- 在清楚回答这个问题并取得共识之前,请不要移除中立性模板,谢谢!——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30日 (二) 04:34 (UTC)
- 就算他很有名,但他的个人网站也不是可靠来源,除非他本人的条目可以用。——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16日 (二) 06:14 (UTC)
新条目推荐讨论
- 2013年4月,哪位中国维权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遭法院当庭拘留失踪,获中国上百律师联名公开信声援后提前获释?
- 最近中国媒体、西方媒体高度关注的维权律师个案。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08:33 (UTC)
(-)反对:此前部分内容由不可靠来源支撑。来源删除后目前部分内容无来源,请补。--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09:08 (UTC)- (:)回应:您删除了大纪元时报来源。九条资料来源中,留一条使用大纪元时报,引用 王全璋律师 个人微博 关于 其代理辩护的法轮功学员,遭遇公安及法院的违法对待,也并不是 大纪元方面的评论或解读,不然前面加注“根据大纪元时报引述 王全璋律师个人微博....”。整体事件已经有多条来源支撑啰。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0:32 (UTC)
- 来源删除后目前部分内容无来源,--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0:53 (UTC)
- (:)回应:请容恢复该条大纪元来源,在条目中明示“大纪元时报 引述 王律师个人博客....”的说法,系可查证之内容。另外,E君 您不应逢大纪元必砍,E君(即User talk:BlackLotux)您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媒 常不列明来源,让读者不易 从报导媒体 判断 内文 之信度与校度,在下 每次都列明来源,此条目 9来源 包括BBC、台湾中央社 等媒体,仅1条使用大纪元系引述 律师个人博客说法 亦非无法查证。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1:25 (UTC)
- 正文内容只字未除,我只是说你写的正文没有可靠来源。--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2:21 (UTC)
- 至少,您两次删除小标题,只因为您个人认为“没有必要加小标题”?.....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00 (UTC)
- 从来没见过加分号的小标题。--Numenor(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5:11 (UTC)
- 早期条目有这种格式,也算是维基的一种标题方式。但新近建立的条目已经很少用这种分号标题了。问题是他那个位置本身不宜再加入标题,他既 然强调要加入那就让那里继续加好了,反正这样做降低质量。--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5:42 (UTC)
- 从来没见过加分号的小标题。--Numenor(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5:11 (UTC)
- 至少,您两次删除小标题,只因为您个人认为“没有必要加小标题”?.....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00 (UTC)
- 正文内容只字未除,我只是说你写的正文没有可靠来源。--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2:21 (UTC)
- (:)回应:请容恢复该条大纪元来源,在条目中明示“大纪元时报 引述 王律师个人博客....”的说法,系可查证之内容。另外,E君 您不应逢大纪元必砍,E君(即User talk:BlackLotux)您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媒 常不列明来源,让读者不易 从报导媒体 判断 内文 之信度与校度,在下 每次都列明来源,此条目 9来源 包括BBC、台湾中央社 等媒体,仅1条使用大纪元系引述 律师个人博客说法 亦非无法查证。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1:25 (UTC)
- 来源删除后目前部分内容无来源,--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0:53 (UTC)
- (:)回应:您删除了大纪元时报来源。九条资料来源中,留一条使用大纪元时报,引用 王全璋律师 个人微博 关于 其代理辩护的法轮功学员,遭遇公安及法院的违法对待,也并不是 大纪元方面的评论或解读,不然前面加注“根据大纪元时报引述 王全璋律师个人微博....”。整体事件已经有多条来源支撑啰。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0:32 (UTC)
- (+)支持--我认为User talk:BlackLotux所质疑的部分是可查证的,故以支持。背嵬军(武穆卫队)步兵 持斧 绍兴和议 2013年4月10日 (三) 11:11 (UTC)
- (-)反对,不可靠来源被重新加入了。--CHEM.is.TRY 2013年4月10日 (三) 11:37 (UTC)
- (!)意见:任何不可靠来源都不应该作为DYKN条目的内容来源,否则我会认为此条目不合格。同时我认为,对此条目投下支持票的维基人,如果 不是新手,就是对维基百科方针做出破坏。--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2:27 (UTC)
- (!)意见:请问“您认为”等于维基百科的方针如此认为?--背嵬军(武穆卫队)步兵 持斧 绍兴和议 2013年4月10日 (三) 12:38 (UTC)
- 不要紧,你的这个问题自然会有人解答。--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2:42 (UTC)
- (:)回应:E君(黑雪姬的本尊)关于您在本人讨论页上的“警告破坏”的留言。由于您在此公开宣称“投支持票就形同破坏”,因此请容在下于此回应如下:
- 您的作为 可能涉及破坏。随意删除其他用户 所列的中性标题,将不符自己意思的媒体来源 以“非可靠”直接删除,而不考虑该条来源本身是可查证的。因此,您的警告,在下视为“不符方针”的无效警告,在下无从接受。您认定“大纪元”绝不可用,那 么“新华网”是否亦绝不可用?
- 最近,中国Lens杂志报导“马三家劳教所”的酷刑,震惊了中国社会,这两天中共中宣部又下令不能报导、不能转载,BBC记者发现杂志报导 link也被取下了......。。根据美联社报导,该酷刑报导内容,与十年前法轮功方面提出的指控(联合国2001人权报告)是相符 的,大纪元过去也报导了相关酷刑案例、联合国报告内容。请问,当您因为 大纪元时报积极报导法轮功的立场,就全面否定大纪元、认定绝不可用....您的立场是否适当?我认为,您的作法不符 维基百科的精神与方针。依照您的标准...是否 一贯否认 中国存在“网络言论管制”、否认“新闻管制”的 新华网报导,一概都不可用呢?
- 同时,在下提醒您的编辑行为 恐怕并不适当,应该多理性沟通,而非一味的强势删除。一旦不符您的意思,就“挂争议模版”,明明有9条来源,只因为一条是大纪元?那新华网的怎么办?
- 最后,您竟然认为“投支持票”就是破坏??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2:43 (UTC)
- 断章取义的事情我不解释。--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2:46 (UTC)
- 谁在断章取义呢?相对于 您经常挂在嘴上的“不解释”,在下 总是耐心的一一回复,为何您不在道理上说呢?希望彼此能善意理解他人的编辑。您“不解释”却又坚持己见?那您上面写的、您的编辑行为又该怎么办? 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05 (UTC)
- 你的话重重复复,但一直回避问题核心,那段话没有可靠来源。--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12 (UTC)
- 这情况倒与思源垭口争议满像的,也都是因为wp:可靠来源受到质疑,对方却避重就轻地坚持使用受到质疑的来源。--36.232.213.191(留言) 2013年4月13日 (六) 18:16 (UTC)
- 你的话重重复复,但一直回避问题核心,那段话没有可靠来源。--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12 (UTC)
- 谁在断章取义呢?相对于 您经常挂在嘴上的“不解释”,在下 总是耐心的一一回复,为何您不在道理上说呢?希望彼此能善意理解他人的编辑。您“不解释”却又坚持己见?那您上面写的、您的编辑行为又该怎么办? 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05 (UTC)
- (!)意见:请问“您认为”等于维基百科的方针如此认为?--背嵬军(武穆卫队)步兵 持斧 绍兴和议 2013年4月10日 (三) 12:38 (UTC)
- 大纪元是不可靠来源是不成文的共识,如行政菲菇所做的这笔编辑:/index.php?&diff=11659461&oldid=11659425,等等。 --CHEM.is.TRY 2013年4月10日 (三) 13:07 (UTC)
- 不是成文与否,是本来就是;不是人所共知的共识,是事实。--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10 (UTC)
- (:)回应--“‘不成文’的共识”?维基百科对于“共识”及“方针”的定义是什么呢?如果说“事实”,新华网 报导的“事实”......在下建议,应该回归 条目本身的讨论。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12 (UTC)
- (!)意见:好吧回归条目,那段话没有可靠来源。--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16 (UTC)
- (-)反对,不够中立。--Mandylau1988(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4:38 (UTC)
- (+)支持我出于道义原因支持中国大陆的维权事业。刚来维基不久,顺便提个问题。大纪元是否可靠,我不置评。但是人民日报有人尽皆知的撒谎 历史(“亩产万斤”、64“没有杀人”等等)。是否人民日报是“不可靠来源”在这里也是共识?{玄明子}< /span>♖[流言中心] 2013年4月10日 (三) 21:50 (UTC)
- 人民日报说谎与否,与条目那段话没有可靠来源没有关系。这就像张子强杀人,与曾荫权说谎没有关系一样。 --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0:28 (UTC)
- (+)支持--来源很多事实俱在,我觉得很中立.真不知道说这条目不中立的使用什么特别的焦距,有人无非是一见大纪元就那"不可靠"的眼神.大纪元 引述该人博客内容,该人还没说不可靠呢.与那段话来源可靠有直接关系.不可靠之说,与此条目所用正确内容来源没关系.我从没跟谁“共识大纪元 不可靠”,不过是在某些条目上考虑各种人口味暂时各让一步的共识,前提还得是"各让"共识.不管怎样大纪元是国际大媒体,还有美国法律管着,他要是没信誉 就很难生存。那是国内专门拨款养着的替党吆喝的小党媒无法比的。关于那一段文字是否真实,看看陈有西学术网站文章下面,王律师自己的对话 [/BlogShow.aspx?itemTypeID=147b3043-95bc-4824-9f02-9bf0010d25e7& itemID=f13787a1-3382-4ec7-afed-a19900c7346a&user=10420|王全璋事件透视:律师辩护不 应设禁区],要是以“博客不可靠”为理由,连王律师自言都不可靠了,那是不是钻空子歪解维基原则呢?--维基准天使 Gretchen(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6:41 (UTC)
- (:)回应--楼上好,在下会将 您提供的资料加注到条目中。谢谢。Wetrace(留言)
- (!)意见--在这个 王全璋 DYK投票中,User:Aistsana(User:娜娜小妹妹傀儡的本尊)又在试图以不当手段影响投票,罔顾事实在他人账号后面加注SPA(单一用途账号),标签化扣帽,涉及人身攻击。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 diff=26143745&oldid=26143737 2013年4月11日 (四) 08:55 114.27.67.174(讨论) (45,558字节) (+33)(→王全璋: some people
- diff=26143737&oldid=26143720 2013年4月11日 (四) 08:52 114.27.67.174(讨论) . . (45,525字节) (+41) . . (→王全璋: {{spa}} is missing a username and/or IP.)
- diff=26143720&oldid=26143716 2013年4月11日 (四) 08:49 114.27.67.174(讨论) . . (45,484字节) (0) . . (→王全璋: 调整格式、排版)
- diff=26143716&oldid=26143594 2013年4月11日 (四) 08:48 Aistsana(讨论 | 贡献) . . (45,484字节) (+13) . . (→王全璋:{{AfdAnons}}
- 在此警告User:Aistsana(User:娜娜小妹妹傀儡的本尊) 勿再违反维基方针标签化他人。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7:02 (UTC)
- (!)意见:非常赞同Wetrace对大纪元系列网站的不可靠性共识的认同,先条目已由其自己修改来源,传送门在此。感谢Wetrace等大纪元媒体爱好者对自身见解的修正。--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7:25 (UTC)
- (:)回应:(1)黑雪姬您好,您误会了,我仍然认为 大纪元时报 是可以用的、不违反方针。我是先加上另笔来源,因为不想呼应您挑起的“编辑战”,因此请您绝对放心,在下一定会加回去的。不会让维基百科变百度。(2)另外您恐怕已经违反3RR回退不过三原则。(3)您编辑条目,引用中共官方媒体常不标注“来源”,日读者无从判断、形式上就不符合“可靠来源”,但您对 大纪元 却是一反到底...您的意图与想法 令人难以理解。因此,您所持理由与警告,在下皆无法接受。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7:36 (UTC)
- 倒不如说,你们 这些 大纪元爱好者的 意图,实在是 容易理解。--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8:05 (UTC)
- 使用某媒体来源,就被称做“某媒体爱好者”,看不惯歧视 就被当做被歧视者群体;那么,您很爱用 中共官方媒体,您是否“共产党爱好者”?“新华社爱好者”?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8:28 (UTC)
- 请你找你的好友hanteng统计一下,我使用你指出的“中共官方媒体”来源次数,谢谢。--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8:59 (UTC)
- 使用某媒体来源,就被称做“某媒体爱好者”,看不惯歧视 就被当做被歧视者群体;那么,您很爱用 中共官方媒体,您是否“共产党爱好者”?“新华社爱好者”?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8:28 (UTC)
- 倒不如说,你们 这些 大纪元爱好者的 意图,实在是 容易理解。--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8:05 (UTC)
- (-)反对:还需要改进。--海音(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12:21 (UTC)
- (+)支持:GalaxyNexus(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8:41 (UTC)-— GalaxyNexus(讨论)在本主题以外只有很少或没有编辑。
- (+)支持:越被大陆封锁说明越接近真相!--Huandy618(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17:03 (UTC)
- (!)意见:虽然我也认为轮子相关的不算可靠来源中,不过可以考虑到这个条目和轮子的相关,是否可以在条目中用,据轮子的大纪元网站资料这种描述来折中?(猛然想起要手动签名)-孙学(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17:30 (UTC)
- 可以,但是这样的话我认为这个条目没有资格上首页。--CHEM.is.TRY 2013年4月11日 (四) 21:37 (UTC)
- (+)支持,鼓励一下!—An Macanese 2013年4月11日 (四) 19:58 (UTC)
- (?)疑问,"我是先加上另笔来源,因为不想呼应您挑起的“编辑战”,因此请您绝对放心,在下一定会加回去的。不会让维基百科变百度。",wetrace先生,您说的这句话我可否理解为“当前为了在DYK评选中赚取赞成票和避免反对票,所以暂时把争议来源撤下以避风头,等投票结束了再写上去也不迟?”--耶叶爷♥VC XC 2013年4月11日 (四) 22:58 (UTC)
- (:)回应--user: yhz1221您好,谢谢您的疑问,回应如下:
- 既然在下写明会加回去,就不存在您说的“赚取赞成票和避免反对票”,因为大家都看到在下的说明。此外,依据在下经验,楼上有几位一贯反对的用户,在过去即便条目改善了,反对理由不存在,那几张反对票也不会撤销。
- 在下看到黑雪姬已经违反3RR编辑战,在下这次不想检举他,因此暂缓加回去。
- 若在下真意图回避,那一开始在编写时,就学 黑雪姬本尊E君 在引用中共官方媒体来源时 常不列名来源只Show标题的作法...那不是更干脆?而且 黑雪姬本尊E君 过去不列来源送DYK,除了在下提醒外,也未曾有人提出反对....但我认为 不列明来源 如何能让读者判断 该段论述的媒体力场呢?该作法从形式上就不符合“可靠来源”方针。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01:12 (UTC)
- (!)意见:违反3RR?搞笑了。--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01:24 (UTC)
- (!)意见:请不要挂提删讨论模板。--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01:24 (UTC)
- (:)回应--(1)您有没有违反3RR,您自行查询,昨天在下到您的页面留言提醒、也在此提醒,只是不想检举,善意看待。(2)“提删讨论模版”是User:Aistsana(User:娜娜小妹妹傀儡的本尊)加上的。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01:32 (UTC)
- (!)意见--再一次严正警告,User:Aistsana(User:娜娜小妹妹傀儡的本尊),再一次在王全璋的DYK投票中试图以不当手段影响投票,罔顾事实在他人账号后面加注SPA(单一用途账号),标签化扣帽,涉及人身攻击。且 在马三家女子劳教所条目DYK,也用同样手法在试图干扰投票。
- (!)意见:您有没有违反3RR,您自行查询,昨天在下到您的页面留言提醒、也在此提醒,只是不想检举,善意看待。欢迎检举。我因为你们这些爱好者被关小黑屋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01:37 (UTC)
- (:)回应:(1)这里是维基百科,不是百度,欢迎提出多元不同意见,在维基方针前提下大家交流。(2)黑雪姬您的本尊E君(User:Edouardlicn)过去多次指控不同意见者破坏、标签化他人、在互助客栈公开号召抵制其他用户及议题...请问“谁在关谁小黑屋?”请您别把自己关进去。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02:09 (UTC)
- (:)回应:话才刚说完,黑雪姬就学习User:Edouardlicn,很快地去 指控在下干扰破坏[锚点失效],您所提理由是否可能有“诬告”之嫌疑?这是不是您所说的“关进小黑屋”?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02:13(UTC)
- (+)支持:遇法轮功、大纪元即反,有那严重吗?在大陆官方是的,但这是自由维基,事实重于意识形态,怎辩也是鸡同鸭讲。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04:46 (UTC)
- (-)反对:有维护模板,不中立。——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12日 (五) 06:08 (UTC)
- (+)支持:除了两个陌生的中国网站,其他七个都是合理来源。--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11:02 (UTC)
- (-)反对:现有版本仍不中立。—Snorri(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13:00 (UTC)
↑该账号被证实是Mandylau1988的本体,而该傀儡已于较早前投票,故此投票无效,但意见可供参考。
- (+)支持:内容中立,但可进一步丰富。小莲庄处士 2013年4月12日 (五) 17:42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13年4月12日 (五) 17:49 (UTC)
- (-)反对,条目内容我不评论。
但鉴于上面投赞成票的某个人是明显一次性用户,此票用来抵消。另外,鄙人对DYK讨论演变成战场感到十分失望。纵观现状,正反两方都有拉票嫌疑,所以撤回该理由。但反对意见不改,因为该dyk争议性甚大,讨论之前几近失去控制,不适合上首页引起更大争议。--耶叶爷♥VC XC 2013年4月12日 (五) 17:56 (UTC) - (-)反对,做宣传么?--Cindyleigh(留言) 2013年4月13日 (六) 05:20 (UTC)
- (+)支持----段估(留言) 2013年4月13日 (六) 14:41 (UTC)
- (-)反对:不应该在首页展示。--落碧云(留言) 2013年4月13日 (六) 19:42 (UTC)
- (+)支持--能在短时间内整理出这样的与刚刚发生事件相关的栏目,结构简洁,内容已经比较充实。值得鼓励!Rende 仁德君子爱华夏 2013年4月13日 (六) 23:28 (UTC)
- (-)反对:不符合NPOV方针,疑似政治宣传。——娜娜(留言) 2013年4月13日 (六) 23:34 (UTC)
- (+)支持--提名票。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4日 (日) 00:58 (UTC)
- (+)支持--阳光与微风(留言) 2013年4月14日 (日) 15:44 (UTC)
- Snorri、Mandylau1988、落碧云、湛蓝海岸为同一用户,仅保留一有效投票。--GZWDer(留言) 2014年6月16日 (一) 02:07 (UTC)
遭酷刑对待
[编辑](1)来源《自由亚洲电台》引用了其妻子的话,怀疑受到虐待,但是并没有列出证据表明确实受到虐待,以及受到了什么程度的虐待。所以不能肯定的说“受到酷刑”
(2)”受到虐待“与“遭遇酷刑”是否等同
(3)受到什么程度的虐待等于酷刑
(4)由于受酷刑患上高血压是否成立
(5)看守所是否等同于监狱(看守所的级别普遍低于监狱)
综上,我建议改为“疑似遭到虐待”或“疑似遭到不公正待遇”。
Leiruitw(留言) 2020年4月7日 (二) 13:42 (UTC)leirui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