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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林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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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巴克林投票制

巴克林制(英语:Bucklin voting),是一种投票制度,可用于单议席或多议席选举,以其推广者大章克申的詹姆斯·W·巴克林命名。此制下,取得最高中位数的排名或评价的候选人将是赢家。

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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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林制的规则不尽相同,但以下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选民可在选票上显示其对各候选人的喜好(第一、第二、第三……)。

首先点算排第一的候选人得票。取得过半数票者胜出,若无过半数,则选票上的第二选择并入第一选择票数中计算,直至有人取得过半数票。

历史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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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多塞在1793年提出此法。[1]美国在20世纪初的进步时代,此法经过改良并使用目前的名称,与其他新兴的选举方法一同应用在许多政治选举中。在两个州,它被认为违宪,故被取消。[2]在其余的州,它最终被废除。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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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Principles and problems of government, Haines and Hanes, 1921
  2. ^ Brown v. Smallwood, 130 Minn. 492, 153 N. W. 953
总体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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